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53 毫秒
1.
欧盟新《消费者权利指令》强调了网络环境下经营者的义务,完善了消费者的后悔权利,并且增加了数字内容消费方面的条款。同时,该指令对我国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内容有所借鉴,对我国知识产品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也具有一定的启示。  相似文献   

2.
我国已经颁布并实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我国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新型的消费关系,新的消费形式的产生,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日益严重,特别是近几年药品和食品行业,如三鹿奶粉事件,暴露了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存在的问题。所以,我们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本文对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的完善提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3.
姜琳 《法制与社会》2010,(19):95-96
目前我国现有法律体系对网络环境下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一直未有突破,虽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但当时网络交易在我国尚属萌芽时期,且无法预见其会有如今的迅猛发展,保护范围有限,无法扩张到网络消费者;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至今已有十六载,传统环境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因此,在当下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修订完善很有必要。  相似文献   

4.
浅谈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缺陷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新的交易及商品形式的产生,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缺陷日益明显,需要从消费者概念的界定、消费者权利的范围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途径等方面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5.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首次将网购纳入法律规范,实现了在立法上的重大突破。但在复杂的网购环境下,网购维权仍面临着立法具体实施困难、立法思想先天不足等问题,本文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监管体系、建立风险担保机制来切实保护网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6.
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的专门立法从无到有,从少到多,逐步趋于完善,特别是1993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颁布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本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年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价格法》、《商标法》、《广告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等许多部法律,此外,还有大量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基本形成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体系,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刘宁 《法制与社会》2013,(26):95-96
经济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人们的消费需求也逐步增加,相应的,消费者权益的内容也在扩大,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也应受到更多的重视。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设定了协商和解、调解、申诉、仲裁和起诉这几种途径。本文通过对这些途径的分析和比较,找出了在维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基于此提出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方案以及对我国目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进行建立和完善的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8.
胡田野 《河北法学》2012,(12):151-156
2011年10月25日,欧盟颁布了编号为2011/83/EU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最新指令。该指令主要规定了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信息的义务,以及消费者撤销合同的权利,这些规定反映了欧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的信息透明、利益均衡和私权救济的立法精神。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制定于1993年,到如今我国社会经济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很多内容已经不能满足今天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之需。欧盟最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指令对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9.
预付式消费作为一种消费模式,既有自身存在的合理性,也有内在缺陷。在预付式消费中,消费者向经营者支付了全部费用,提供了长期信用,却难以进行自我救济,容易造成对消费者利益的损害。而目前,我国对于预付式消费中出现的矛盾,相关的法律规定散见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通则》、《合同法》中,因此研究和完善预付式消费的救济机制,以促进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是本文的意义所在。  相似文献   

10.
孙立业 《法制与社会》2012,(26):105-106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核心问题是消费者的具体权利.在我国目前的研究中,没有对《消费者权益法护法》中的权益的具体含义进行清晰的表述,同时对消费者权益的具体保障在实施上也存在漏洞.本文将以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保护的对象,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保护的角色进行分析,对消费者的法定权利和实际权力进行深入探究,并以此为切入点,厘清消费者的权利.  相似文献   

11.
王卫国 《中国法律》2008,(5):37-39,106-109
现代市场经济是由一系列制度构成的,其中包括了以保护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为目标的市场规制法律体系。中国1993年9月颁布《反不正当竞争法》、同年10月颁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2007年8月颁布《反垄断法》,加上《产品质量法》、《价格法》、《广告法》、《招标投标法》、《拍卖法》等法律以及相关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立法,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市场规制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2.
我国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形成了一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使消费者权益在法律上有了切实的保障。但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善的消费纠纷解决制度,导致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无从得到实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成了一句苍白无力的口号。所以,应改革和完善我国消费纠纷解决制度,从而更好的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相似文献   

13.
这一天,一名消费者和一位商场经理同时来到了魏律师的办公室,他们各自向魏律师询问了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中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义务的一些问题。消费者:平时我们消费购物,只知道交钱后,有获取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权利,但不知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规定了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魏律师: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消费者的权利共有九条:①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  相似文献   

14.
《中国公证》2016,(4):4-5
为切实推进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公平诚信消费市场秩序,根据民事诉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增设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法律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  相似文献   

15.
论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缺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3年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但15年过去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因受制于制定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环境,存在的一些缺陷与不足日益显现。因此,进一步充实和完善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16.
在消费者权的前时代,消费者作为具有平等性与互换性的民事主体,通过享有民事权利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随着消费者保护运动的兴起和蓬勃发展,民法通过自身修正仍不能完全胜任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消费者权在世界范围内得以确立并发展。考察消费者权的发展史,可知消费者权的确立与变迁是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的结果。消费者权已成为经济法视域中的权利,应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重新建构消费者权的法律概念体系,主要包括扩大消费者权的保护范围、消费者权外延的扩张、消费者权实现机制的创新。  相似文献   

17.
<正>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消费经济越来越成为国家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国家倡导文明消费、理性消费,同时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保法》)通过法律的形式强化产品质量法律意识,强调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对消费者的责任,解决消费法律关系矛盾纠纷。除了《消保法》,在我国法律结构中的民法、刑法其实也都规定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内容,但在适用过程中会存在内容重叠、处理标准模糊等问题,因此需要通过法律价值的延续、  相似文献   

18.
刘俊海 《中国法律》2010,(5):5-7,60-6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1993年10月31日颁布、1994年1月1日实施以来,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培养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法治意识、净化市场交易秩序、推动国民经济稳步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健全,消费活动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不断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面临的新情况与新问题也不断增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必要与时俱进。  相似文献   

19.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中的几大误区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王岩 《法学杂志》2001,22(1):27-29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称《消法》)实施已经6年了,它在维护消费者权益、净化市场环境等方面都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市场经济下的法制建设。由于消费活动的复杂性和多发性,使人们对《消法》的实施出现了不同的理解和认识。一、《消法》的定性与定位《消法》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消费活动的法律仍属于私法的范畴,它是民法和合同法的特别法,调整的仍然是平等主体间的民事关系。主体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是针对消费者和经营者地位悬殊,消费者处于弱者地位,从立法上明确二者地位平等、权利对等。尽管从名称上看《消…  相似文献   

20.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保法》)第25条的规定,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享有在收货7日内无理由退货的权利。该权利在外国法中又被称为消费者取消权,指通过一些特殊消费模式如远程交易、上门交易等进行消费的消费者享有一定期限内无理由取消合同的权利。在远程交易领域,《消保法》规定消费者仅可在经营者销售商品时行使无理由退货权;英国、德国和欧盟指令则将该制度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了金融消费、分时租赁等多个领域。文章通过比较中外消费者取消权制度,提出我国立法部门可以考虑在远程交易领域对该制度的适用范围合理扩大,以进一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