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竞合问题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2006年3月1日起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与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竞合问题,公安机关既可以根据刑法认定犯罪并在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起诉,也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不认为是犯罪,直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处理。根据解决法条竞合的原则,以及基本法律高于法律的原则,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条文发生竞合时,应当适用刑法。检察机关应当履行好对公安机关的侦查监督职责。  相似文献   

2.
《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是国家调整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两道堤坝,同时也是限制国家公共权力、保障公民人权的两部宪章。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与《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相竞合的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法条冲突问题、不同法律部门之间的法条竞合问题、在解决此问题上应该采取有别于《刑法》内部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对《刑法》条文进行实质性的解释,优先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只有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已经达到应当受刑罚处罚的程度、《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经无法有效控制的时候才能动用《刑法》。  相似文献   

3.
在劳教制度被废除之前,治安管理处罚、劳教制度和刑罚组成了我国社会治安的三级制裁(处分)体系,即刑法规制构成犯罪的行为,劳动教养规制违法严重但又不构成犯罪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规制一般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   

4.
劳动教养制度废除后,人们最为关心的是在后劳教时代,如何处理《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所确立的十类违法行为。目前学术界主流观点有两种,即"保安处分说"和"二元分流说"。前者对再犯危险性的预测缺乏准确性,容易异化为新的劳动教养,因此不宜采用。而后者将部分违法行为做犯罪化处理,容易导致犯罪圈的扩大。有七类违法行为与《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行政法所规制的违法行为具有高度契合性,因此可以对这类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化处理;有三类违法行为发生的概率几乎为零,因此可以予以免于处罚化。  相似文献   

5.
劳动教养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它与刑罚、治安管理处罚一起构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裁体系,在维护国家政治和社会稳定、预防和减少犯罪、保障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建设事业中起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但是,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有关劳动教养制度的存废之争和立法与否成为争论的焦点,从该制度的历史作用、法制进程以及当前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等方面看,其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和立法的迫切性.  相似文献   

6.
我国对组织淫秽表演行为的立法惩处一直是法律上的空白,直至1997年3月14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才将该类危害社会的行为纳入到刑法处罚的范畴。2005年8月28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又将该类危害社会的行为纳入到了治安处罚的范畴。可以说,我国法律已经完善了对组织淫秽表演这一危害社会行为的惩罚体系。因此,总结和疏理我国对组织淫秽表演行为的立法,并寻找出我国现行《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该类危害社会行为立法所存在的缺陷,进而提出改进建议,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魏东 《北方法学》2013,7(1):60-66
以刑法修正案形式规范劳动教养具有可资借鉴性、相对合理性和技术可行性。我国劳动教养是具有保安处分性质的人身强制性预防措施,可以借鉴国外保安处分制度的法理与实践,以契合我国劳动教养法治化的基本需要。关于劳动教养改革,我国学界目前提出的劳动教养完善方案中,劳动教养独善其身的小修方案具有比较突出的相对合理性。《刑法修正案(八)》比较好地完成了作为保安处分措施的刑事禁止令的法规范设置,其为以刑法修正案形式规范我国单项保安处分措施提供了立法经验,而劳动教养无疑可以成为这种立法经验的"第二块试验田",因而我们有充分理由期盼近期制定出台刑法修正案,以有效实现由刑法规范劳动教养制度的设想。新的刑法修正案应当以实体法与程序法内容相结合的规范形式,确立兼具实质合理性与形式合理性的劳动教养法规范体系。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经生效施行一年多,这部法是我国治安管理、犯罪预防的重要法律,是我国治安管理处罚的重要法律依据。深入研究治安管理处罚的性质和特点,对于更好地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对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完善,具有重要意义。一、行政处罚制度的演进及对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制度的影响治安管理处罚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具有行政处罚的一般特征,因而深受行政处罚演化进程的影响。由于国家体制、历史、文化及意识形态等诸多方面的原因,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制度的形成与发展,特别受到战前德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  相似文献   

9.
孙道萃 《法治研究》2013,82(10):106-116
2013年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再次为停用、废除和改革劳动教养制度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强力政策支撑。回顾劳动教养制度的生路历程,革命时代与和平时代都深深地烙下了国家本位主义之下的社会规训策略,而这直接导致劳动教养制度背负着厚重的"集体主义功能观",而功能异化也为劳动教养制度的法律定位不明埋下了伏笔。劳动教养制度的性质在理论上历来争论激烈,但因长时期游离于行政处罚和刑罚处罚之间而处于一个比较模糊的地带。其实,性质定位决定了功能导向,鉴于凡对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制裁都应尽量纳入司法化轨道,将劳动教养制度定位于刑事处罚的共识度正处于不断的"增量"之中,这种司法化改革方向呼吁劳动教养制度的保安处分化进程,旨在于更好地实现预防犯罪和防卫社会的功能,《违法行为矫治法》也宜以保安处分制度的身份面世为妥。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我国的治安拘留制度一直颇受学界关注和外界质疑。回顾制度发展史,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拘留条款设置较多是基于近现代违警法律制度的历史沿袭,治安拘留制度所发挥的功能始终聚焦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政治安全、惩处特定违法行为,以及保障罚款的有效执行。治安拘留制度未来的改革应坚持稳中求进,在现有制度之下可以通过构建相对独立的法制审核机制,实现对治安拘留的有效监督,从源头上减少执法隐患;与此同时,还应逐步嵌入与个人信用挂钩的新处罚种类替代治安拘留的部分功能,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11.
考察最初的制度设计,收容教育制度事实上被赋予了三大功能:惩罚功能、教育功能和医疗功能。为实现这三大功能,立法者配置了四种治理措施:治安管理处罚、收容教育、劳动教养和强制治疗。从法理和实效两个层面来看,收容教育和劳动教养的治理措施不仅难以实现教育违法行为人改善的目标,而且存在立法危机和执法困境,因而均应予以彻底废除。但是,以治安管理处罚来实现惩罚功能,具有目的和方式的相当性,应予以保留,并应归并于其他法律体系;以强制治疗来实现医疗功能,具有目的正当性,亦应予以保留,但在具体适用方面,则需要在适用主体、适用程序等方面进行重大改造。  相似文献   

12.
高勇  于逸生 《北方法学》2017,11(3):84-90
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后,将原来就被视为轻微犯罪的那部分劳动教养内容由刑法接纳,同时将与其同等强度的其他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一并纳入刑法并建立轻罪制度,是完善刑事法律制度体系、使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合理衔接、与人权保障国际公约和多数国家刑法普遍立法例接轨、打击预防腐败犯罪建设清廉社会,以及发挥刑法导引作用提升道德水准、应对风险社会的现实需要。从我国社会现实出发,建构轻罪法律制度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3.
劳动教养是我国特有的一项法律制度,已经走过了50多年的历程,为我国的法制化建设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发挥了历史性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民主和法制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劳动教养制度的种种弊端便暴露出来。近年来有人提出:劳动教养制度应该被废除。本文通过对我国劳动教养制度的分析和反思,认为劳动教养制度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只要通过必要的改革和完善,仍然能够我国的法制化建设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14.
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在三读之后,于8月28日终获通过。而此时,距其前身《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颁行已19年,离上一次修订也达11年之久。这11年来,经济的高速发展,权利意识的日益勃兴,社会 观念多元化趋势加快,对于社会治安都有着深远的影响,也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一些内容在合理性上面 临很大的挑战。另一方面,随着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修订以及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一批新法的制定,法律冲突也逐渐增 多。来自现实生活的挑战和源于法律上的碰撞所带来的执法尴尬,是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主要背景。 正如一位法官所云:“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作准备。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从完善我国治安管理法律制度和 适应社会治安发展形势的需要出发,新鲜出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确可称之为“亮点频频”,举凡应受治安 处罚行为的增加、拘留自由裁量幅度的收窄、处罚程序监督机制的引入等等,无一不彰显着“法律的生长”。  相似文献   

15.
我国劳动教养制度自1955年产生以来,在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方面发挥了历史性的作用。但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现行劳教制度积累的问题目益突出,明显不符合我国不断健全的法制要求和改革开放的需要,通过立法改革和完善现行劳动教养制度已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目前的劳动教养制度法律规范滞后、零散、混乱、范围对象笼统、适用条件不明确,与《立法法》、《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相冲突,程序规定存在严重缺陷。劳动教养立法应以“收容教养法”的名称为宜。劳动教养的性质应定位于现行刑事和行政处罚体系之外的一种独立的准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法应坚持行为与处罚法定;行为与责任相适应;一事不再罚原则。劳动教养的决定权应交由人民法院行使。  相似文献   

16.
劳动教养的轨迹及去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劳动教养的产生和发展来看,它以不恰当地牺牲个人权利为代价来维护社会秩序,始终是一种具有一定任意性的治理工具.从法治角度考察,劳动教养是具有刑事性的处罚措施,是典型的"中国式"轻刑.劳动教养的去向是,废除制度,保留功能.即,与中国<刑法>犯罪定量因素决定的实为较重犯罪和较重刑罚相对应,建立相应的对轻罪的轻刑制度.  相似文献   

17.
屈杏娜 《法制与社会》2010,(21):277-277
我国《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当场处罚的数额规定不一致,行政主体在适用时可能导致同案不同罚。是依上下位法或特别法的规定适用全国人大制定的《行政处罚法》,还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另行设定当场处罚数额涉嫌越权?本文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地位和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的效力关系两个方面作了简要的分析。  相似文献   

18.
《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公安机关履行管理职能的基础性法律,为公安机关执法提供理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就2006年3月1日实施以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确保公共安全、维护公民利益、维护良好社会秩序、预防犯罪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该法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弊端,亟待完善。  相似文献   

19.
李克杰 《法治研究》2013,76(4):99-108
犯罪概念的层次性决定了《刑法》第13条规定的一般犯罪概念只能是"立法依据"而非"司法标准"。罪刑法定和废除类推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的良好衔接,让《刑法》第13条的"但书"规定同时失去了立法和司法的适用空间。而依据我国违法行为社会危害程度分级和相应的违法处罚体系,"醉驾"是犯罪阶段的专用概念,属于严重违法,在这个层面上不可能存在一个连治安管理处罚都"应当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之情形。  相似文献   

20.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这标志着我国司法体制逐步趋于完善,随之进入“后劳教时代”.然而刑法轻罪化是我国法律制度逐步走向司法文明的体现,也使我国刑法的“宽严相济”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因此,应当以此为契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刑法轻罪制度.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