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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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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西政报》2007,(17):23-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
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办发[2007]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3.
国办发[2007]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  相似文献   

4.
皖政办[2007]6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5.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08]17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好《条例》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条例》在我省全面、正确、有效地施行,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施行《条例》准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有利于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条例施行中的若干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相似文献   

7.
国办发[2008]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有利于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条例施行中的若干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问题  相似文献   

8.
《江西政报》2008,(12):25-25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各有关部门在6月30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报省政府办公厅,各设区市的上报材料中应合所辖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相似文献   

9.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  相似文献   

10.
闽政办[2008]9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  相似文献   

11.
国办发[2008]36号2008年4月29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有利于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积极稳妥地推进政  相似文献   

12.
《内蒙古政报》2007,(10):36-38
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的重要内容。该《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  相似文献   

13.
《内蒙古政报》2008,(1):39-4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7年4月5日正式公布,并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条例》在我区的顺利实施,切实做好《条例》施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4.
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办发[2008]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有利于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条例施行中的若干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相似文献   

15.
云政办发〔2007〕274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08年5月1日起全面、正确、有效施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对《条例》施行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密切政群关系,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认…  相似文献   

16.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08]39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条例施行中的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有利于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条例施行中的若干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相似文献   

18.
黔府办发[2007]67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7年4月5日公布,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为保证《条例》全面正确实施,促进各地区、各部门严格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条例》实施准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0.
国办发[2007]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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