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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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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赖丽华 《河北法学》2005,23(2):107-111
物权行为和善意取得以各自不同的机制,保护交易关系中的第三人利益,从而维护交易安全。物权行为以其无因性原则,切断前手交易的瑕疵,保护第三人利益,具有保障无偿取得者正当利益和维护债权人权益的善意取得所不具有的机能。但在无权处分时,物权行为无法发挥作用,只能借助于善意取得制度来实现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物权行为和善意取得在保障交易安全方面的机能各有所长,两者均不可偏废,都应在我国的物权立法中体现。  相似文献   

2.
李峰 《山东审判》2003,19(1):60-64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交往的扩大和频繁,如何较好地保护交易的安全和便捷,是我国制定《民法典》所面临的一项非常重要且必须解决的课题。物权行为理论特别是抽象原则和善意取得制度在解决这一问题上被认为具有显著的功能。物权行为抽象原则认为,在基于债权行为的物权变动中,存在一个与作为原因关系的  相似文献   

3.
谭津龙 《研究生法学》2008,23(1):103-113
引言 物权行为理论^[1]作为法学巨儒萨维尼(Savigny)的突出贡献,继而为《德国民法典》立法所采纳,因而以流光溢彩,对后世影响颇深。自其诞生后,对其的褒扬与批评伴随而来,愈益引发了法制史上逾百年的论争。从发源地德国,至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当前渐有一种压倒性的趋势:善意取得制度足以取代物权行为理论——应当废弃物权行为理论!  相似文献   

4.
信赖保护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善意取得制度恰恰是该原则在物权法中的体现。2008年《物权法》的颁布,对于物权的善意取得中关于善意取得的范围作了扩充,即善意取得不再局限于动产,这是对我国传统观民法理论的突破。但是在实践中,不动产物权与动产物权在一些规则的适用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物权法》将二者一概而论,就导致两者在法律适用上存在着很多的难点。本文通过分析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理解不动产物权适用的难点,进一步加深对不动产权物权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解。  相似文献   

5.
按照我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善意取得的条件只有三个。但是,实质上是有四个条件,因为在这些条件之前的表述中,包含了"无处分权人"这一重要前提,而这一前提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条件,它意味着无处分权人是合法占有他人财产,只是欠缺处分权。  相似文献   

6.
有关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和善意取得制度的关系问题,已经有了许多见仁见智的观点。本文拟从历史渊源、制度架构以及制度功能等角度,对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与善意取得制度进行相关的比较研究。  相似文献   

7.
论善意取得构成中的善意且无重大过失要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叶金强 《法律科学》2004,22(5):81-84
善意是指对特定的物权信息的不知 ,善意与无重大过失应予区分 ,作为相对独立的两个要件。善意与否及有无重大过失 ,均应由权利人负担举证责任。无重大过失的判断 ,可采用“疏忽之人”的标准  相似文献   

8.
9.
传统民法理论认为善意取得仅限于在动产领域适用,而以登记作为公示的不动产物权的取得则不适用此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于不动产显得非常必要,它有利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不动产物权交易活动的稳定和安全。我国正式生效施行的《物权法》中的第106条对善意取得适用条件的基本规定突破了传统理论将善意取得局限于动产所有权取得的普遍看法,明确将不动产所有权纳入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从而使我国在不动产所有权取得方面有了新的突破。本文在理解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分析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探究其与不动产转让合同之间的效力关系,挖掘其深层次的价值,并就完善该制度提出一些思考。  相似文献   

10.
11.
论德国民法上的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制度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其设立的宗旨在于维护物权交易的动态安全,协调与平衡真实物权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我国的善意取得理论基本上是采用主观善意的判断标准,此种判断标准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具有较大缺陷.  相似文献   

12.
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上一个富有长久学术魅力的制度,它起源于日耳曼法中"以手护手"原则,并吸收了罗马法取得时效制度中的善意要件而发展完善起来。善意取得与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都立足于民事活动中交易安全的保护,故而两者在宗旨上有一定相似之处,学界围绕二者孰优孰劣、谁可取代谁的争论几百年来不绝于耳。在物权法已经正式确立善意取得制度的今天,理论上的探讨是不是就应该止于立法上的规定呢?本文试从另一角度分析二者的关系,说明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与善意取得制度并非非此即彼、互相排斥的敌对关系,而是可以并用互补,共同发展,共同服务于维护交易安全和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的共同使命。  相似文献   

13.
善意取得制度是协调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平衡所有权人与善意第三人之间利益不可缺少的一项制度。由于各国民法在善意取得制度问题上并无原则分歧,再加上我国学界对此问题也多有探讨,对其认识也几乎取得一致。本文仅对善意取得构成要件若干比较细节的问题展开探讨,以期对物权法中规定的善意取得制度有更好的理解。  相似文献   

14.
物权善意取得制度在各国法制中的表现不尽相同,每一种法制的表现都是历史传统和现实需要相结合的产物。我国物权法中规定的物权善意取得制度也具有自身的特点,比如适用范围比较宽泛,适用条件比较粗略,需要进一步加以研究,以指导司法实务。本文以抵押权的善意取得为切入点,系统研究物权善意取得制度以及在我国的适用要求,以期为实务部门提供较为完备的法律适用基础。同时本文也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对我国与世界主要国家的同类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以起到检讨法制设计上的进步与不足的作用,为将来立法提供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15.
所有权与交易行为冲突之衡平──兼论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张昊法学界有这样的说法:“法学即权利之学”,而对民事权利的设定和保护,正是民法的基本任务。这种保护包括了两个重要部分:其一为对民事主体财产所有权享有的保护;其二为确认民事主体间交易行为产生的后果的法...  相似文献   

16.
杨君瑞 《法制与社会》2011,(25):113-114
不动产物权里的善意取得制度,是一种以牺牲财产所有权静态安全为代价,来确保财产交易的动态安全制度。而在执行程序中处理不动产物权时,往往会涉及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制度。本文以《物权法》第106条为视角,探讨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条件,剖析并解决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在执行中所遇到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善意取得在法律上的逻辑依据在于占有与登记的公信力.分析以占有为表征方式的动产物权和以登记为表征且登记具有公信力的不动产物权以及证券化的债权皆为善意取得之客体.论述在中国<海商法>下船舶物权登记不具有公信力,不存在船舶物权的善意取得.  相似文献   

18.
彭芳林 《法制与社会》2011,(26):256-257
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制度已经得到了我国《物权法》的立法确认,然而,该制度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在我国理论界未得到关注和承认.关于是否承认不动产善意取得,有肯定和否认两种观点.《物权法》显然采纳了肯定的观点,这有利于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要求不动产登记错误、基于法律行为的处分、以合理价格转让、不动产物权已经登记、...  相似文献   

19.
王玉苹 《政法学刊》2009,26(5):50-54
在研究物权行为的理论中,无论是赞成抑或反对物权行为理论,善意取得和物权行为无因性原则的关系都是相当重要的工具。如何看待关于二者的功能,相互之间的关系,存有大量的争议。善意取得制度与物权行为无因性原则功能互补能更好地维护交易安全,提高交易效率。我国物权法对物权行为理论采取回避态度只会引起理论和审判实践中的思路不清,对维护稳定的经济交易制度并无益处。承认物权行为,承认物权变动的独立性,才能适应将来经济社会的发展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相似文献   

20.
善意取得在法律上的逻辑依据在于占有与登记的公信力。分析以占有为表征方式的动产物权和以登记为表征且登记具有公信力的不动产物权以及证券化的债权皆为善意取得之客体。论述在中国《海商法》下船舶物权登记不具有公信力,不存在船舶物权的善意取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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