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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所确立的"艰难情形"规则旨在为国际商事交易双方当事人因经济环境异常变动而利益失衡的情况下提供合理的法律救济。我国《合同法解释(二)》确立的与之相类似的规定是"情势变更原则"。但是,我国《合同法解释(二)》的规定存在诸多不科学的地方,比如含义模糊,救济途径不科学等等。只有大胆借鉴和改进,我国合同法的"情势变更原则"才会进一步完善以更好地服务于快速发展的国民经济。  相似文献   

2.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以下简称《通则》)作为最新的适用于所有的国际商事合同的规则 ,代表了合同法领域的最高立法成就。本文试图从《通则》的相关规定、说明情势变迁制度与不可抗力制度之间的差异。一、艰难情形(Hardship)情势变迁(Clausulare bussicStantibus)一般来说 ,合同的约束力原则要求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后 ,能按约定全面履行合同的义务。但是 ,如果因为发生了某种意外情况阻碍了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 ,则有可能出现该原则的例外。一种可能是 :因意外情况使合同完全不可能履行 ;另一个可能是 …  相似文献   

3.
赵莉 《法学评论》2007,25(5):150-156
国际示范立法(此处特指《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和《欧洲合同法原则》)与传统的英美法及大陆法一样,都确立了"合同必须信守"原则,但在某些情况下,固守绝对契约的观念则会给当事人造成极其不公的后果。鉴此,基于公平原则的要求,情势变更原则便首先在两大法系国家的合同法理论及司法实践中获得了生存的空间,尔后又在国际示范立法中有了立足之地。本文主要从国际示范立法关于情势变更的理论基础、构成要件及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了评析,以期对完善我国情势变更原则的相关立法有所启示。  相似文献   

4.
情势变更原则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原则,但遗憾的是我国的民事法律中并未对此进行规定。作为与合同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一脉相承的合同法原则,情势变更原则有着重要的作用,但其与不可抗力、商业风险存在着较大的区别。同时,在我国民事法律中增加情势变更原则,也是我国现实的需要。完善我国《合同法》中情势变更原则的立法,对倡导当事人公平、诚信交易,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有着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宋本源 《法制与经济》2008,(18):70-71,73
情势变更原则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原则,但遗憾的是我国的民事法律中并未对此进行规定。作为与合同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一脉相承的合同法原则,情势变更原则有着重要的作用,但其与不可抗力、商业风险存在着较大的区别。同时,在我国民事法律中增加情势变更原则,也是我国现实的需要。完善我国《合同法》中情势变更原则的立法,对倡导当事人公平、诚信交易,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有着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6.
情势变更原则是现代各主要国家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国际商事交易中解决因经济环境异常变动所造成的合同履行困难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国际商事合同通则》、《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都对这一原则作了具体规定。我国合同法草案吸纳了这一原则,但最终未被立法机关采纳,成为我国合同法的一大缺憾。1999年 11月 15日,中美两国签署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英文简称WTO)双边协议,中国“入世”在即,这必将对我国经济、法律和文化等方面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而WTO的宗旨就是通过一系列协定促使各成员协调其法…  相似文献   

7.
我国现行法律没有规定“艰难情势”,国外明确规定“艰难情势”的法律文件,当属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理事会1994年5月通过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下称通则)。但到今天,我国绝大多数人,尤其是众多商家和经营管理者、大多数司法人员对通则和它所规定的“艰难情势”规...  相似文献   

8.
情势变更原则来源于大陆法系,该规则赋予法院直接干预合同关系的公平裁判权,使法律能更好的协调当事人之间利益冲突,维护经济秩序的正常流转。我国《合同法解释二》第26条对于情势变更原则进行了规定,该条规定中有大量的基础性概念需要辨明,同时其与周边制度如不可抗力之间需要进一步区分以明晰彼此的界限,作为通常经由案例进行类型化演变而生的制度,需要结合司法实例对我国法当中的情势变更制度的内涵进行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9.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原以计划经济为基础的法律制度不断地被补充和修改。特别是合同制度.由于其在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因此,对一些合同履行的救济原则,亟待从法律上予以完善,本文拟就情势变更原则作以下探讨。我国法律对情势变更原则的规定。目前,规范合同行为的基本法律仍是经济合同法,1982年7月1日起实施的《经济合同法》第27条在经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中列举规定“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经济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按照司法界学者的解释,该条…  相似文献   

10.
论情势变更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情势变更原则为合同履行中的重要内容,是现代民法所强调的诚实信用原则在私法领域中的缩影,也是现代国际商事贸易中为避免经济环境的异常风险而广泛应用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情势变更原则在其他各国法律及国际条约中均有表述,国外司法实践中也已成熟应用这项原则,而我国现行《合同法》没有规定此项原则。随着我国入世后参与国际竞争压力的加大,在法律上确立情势变更原则已具备充分的基础条件。本文试从对情势变更原则的含义入手,深入分析此原则,并就我国现行法律提出立法建议,为我国今后设立情势变更制度进行广泛深入的研究奠定基础,并提供一定的参考。  相似文献   

11.
情势变更原则为合同履行中的重要内容,是现代民法所强调的诚实信用原则在私法领域中的缩影,也是现代国际商事贸易中为避免经济环境的异常风险而广泛应用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情势变更原则在其他各国法律及国际条约中均有表述,国外司法实践中也已成熟应用这项原则,而我国现行《合同法》没有规定此项原则。随着我国入世后参与国际竞争压力的加大,在法律上确立情势变更原则已具备充分的基础条件。本文试从对情势变更原则的含义入手,深入分析此原则,并就我国现行法律提出立法建议,为我国今后设立情势变更制度进行广泛深入的研究奠定基础,并提供一定的参考。  相似文献   

12.
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均指合同履行中客观情况的异常变故,但两者也有本质区别。在个案处理时,对二者进行界分可遵循"形态论"和"结果论"两种裁判思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在合同法上的定性应当重点考虑对合同的影响程度。如合同因疫情防控遭到毁灭性影响,则可依据不可抗力规则解除合同;如合同仍可继续履行,只是会产生显失公平的结果,则可依据情势变更规则变更或解除合同。  相似文献   

13.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免责规定之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孙美兰 《法学》2004,(12):72-82
CISG第 79条是为应对缔约后情事发生意外变动而设立的免责规定 ,但它没有采用各国国内法中既存的相应术语 ,而使用了一套独特的术语 ,由此引发出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 :发生艰难情事能否适用该条免责 ?本文在分析两组应对情事意外变动的概念、第 79条具体规定后 ,将第 79条与《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中的不可抗力规则进行比较 ,最后得出结论 :第 79条之规定大体上相当于大陆法系的不可抗力规则 ,但又不完全等同于后者 ,它基本不包括大陆法上“情事变更规则”的内容。除极个别情况外 ,发生艰难情事很难援引 79条免责。  相似文献   

14.
情势变更原则是现代合同法中合同履行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市场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这一原则对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论述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要件及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等概念的区别,对情势变更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作出了明确的阐释。  相似文献   

15.
刘彤海 《中国律师》2008,(11):75-77
我国《合同法》颁布实施已近10年,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笔者感到《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中的一些规定,对正确执行《合同法》有互补的功效,值得借鉴。  相似文献   

16.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对我国合同法的启示●任荣明合同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三个合同法,以及10多个与此相配套的合同条例或实施细则,对合同作了专门规定。此外,我国《民法通则》...  相似文献   

17.
格式之战是随着格式条款在缔约中的广泛使用而产生的合同法问题。我国《合同法》在混合继受《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关于合同订立的规则时,照搬《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做法,仅对扩张或改变要约内容的"承诺"作出了一般性规定,未对格式之战问题作出特别规定。如何解决格式之战问题因而引起学界关注。由于格式之战属于由特殊缔约方式产生的特殊法律问题,并且由于"最后一击"规则存在极其明显的弊端,所以应当参考其他国家学者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解释以及像德国这样的国家关于处理格式之战问题的法律变迁,并根据我国《合同法》第3条与第39条分别规定的法律地位平等、实质公平原则,将"击倒"规则确定为解决格式之战问题的基本方法。  相似文献   

18.
情势变更原则焦点问题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合同法》草案的几次审议稿中都规定了情势变更 ,但因从理论认识到具体操作始终存在不同意见 ,难以形成共识 ,情势变更最后在《合同法》中未作正式规定。而市场经济需要以情势变更原则来对合同的意思自治、合同自由加以限制 ,情势变更早已为司法解释和审判实践所认可。对有关情势变更未达成共识的焦点法律问题 ,进行深层次的理论研究已成为国家立法和司法工作的迫切需要。一、对情势变更原则的价值目标的认识对情势变更原则的价值目标的认识差异是产生情势变更一切焦点问题的根本所在。迄今 ,对情势变更原则的价值目标 ,理论界与实务界…  相似文献   

19.
左海聪 《现代法学》2005,27(5):174-181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简称《通则》)依其设计具有六种功能。实证分析表明,《通则》作为国际商事合同准据法的功能和作为解释工具的功能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通则》已经是现实中的实在法,是一种优良的法律资源。从《通则》的功能看其性质,可以将《通则》定性为特殊的合同法国际重述,即:《通则》是可以作为国际商事合同适用法的、部分内容可以视为国际商事惯例之成文编纂的、法典化的国际商事合同法重述。《通则》的出现使国际商法的发展进程产生了质的飞跃。我国法院、仲裁庭和企业可以考虑改变对通则的态度,从漠视转为积极运用。  相似文献   

20.
情势变更原则是现代各主要国家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国际商事交易中解决因经济环境异常变动所造成的合同履行困难的一项重任,本文试探讨在我国立法中重新考虑设立这一原则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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