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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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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际商事仲裁中,依法仲裁的仲裁方式本身存在一些缺憾,起到查漏补缺作用的友好仲裁得以发展,目前已经得到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立法、国际公约及示范法、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的普遍承认,成为一种重要的仲裁方式。本文从友好仲裁的概念及其与商人习惯法的区别等阐明其内在含义出发,并列举了有关立法和实践,具体论述设立友好仲裁制度的必要性,认为在我国的国际商事仲裁中确立友好仲裁有助于完善我国的仲裁制度,逐步与国际接轨。  相似文献   

2.
国际商事仲裁中,依法仲裁的仲裁方式本身存在一些缺陷,起到查漏补缺作用的友好仲裁目前已经得到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立法、国际公约及示范法、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的普遍承认,成为一种重要的仲裁方式。本文从友好仲裁的概念及其与商人习惯法的区别等角度出发阐明其内在含义,并列举了有关立法和实践,具体论述了设立友好仲裁制度的必要性,认为在我国的国际商事仲裁中确立友好仲裁有助于完善我国的仲裁制度,逐步与国际接轨。  相似文献   

3.
国际商事仲裁作为解决跨国纠纷的有效手段之一,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的今天,已得到广泛的应用.本文对国际商事仲裁中友好仲裁、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适用、国际商事仲裁的管辖权异议、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4.
一、国际商事仲裁庭与法院的伙伴关系如果当事人之间及其与仲裁庭之间自始至终都能保持充分友好的合作关系,则国际商事仲裁活动不需要任何国家法院的介入。但事实上,仲裁过程中往往纷争迭起。为了保证国际商事仲裁的顺利进行,国际商事仲裁庭必须与国家法院建立伙伴关系。首先,国际商事仲裁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就在于国际商事仲裁庭是民间机构,仲裁管辖权不具有强制性,因而仲裁庭不具有充分的权力确保仲裁程序适当和有效的进行,也不具有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权力。为确保国际商事争议能得到切实有效的解决,并确保当事人依据仲裁裁决…  相似文献   

5.
国际商事友好仲裁制度已经得到世界很多国家的承认,这种制度的出现有其历史必然性,实践中依法仲裁在很多情况下已经不能给涉外民商事纠纷当事人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理论上在国际私法领域,追求实质正义越来越受到学者们的青睐,因此追求公平合理结果的友好仲裁制度也越来越受重视。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国际商事友好仲裁制度的法律,为了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与国际社会接轨,我国有必要建立友好仲裁制,但是在立法中必须对当事人和仲裁庭的权限进行限制,以保证公平正义的实现。  相似文献   

6.
本文从国际商事仲裁第三人的概念切入,论述建立国际商事仲裁第三人制度的必要性,在介绍与总结世界各国立法实践的基础上,分析在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需要使用仲裁第三人制度的几种重要情形,提出了建立国际商事仲裁第三人制度需要考虑的几点因素。  相似文献   

7.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公开是近年来国际商事仲裁领域讨论比较多的话题,因为裁决的公开似乎与国际商事仲裁的私人性特征相矛盾,其实它并不会减损国际商事仲裁的价值。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立即公布仲裁裁决,每月公布隐去了当事人信息的仲裁裁决,每年年初原文公布上一年度的所有仲裁裁决,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时立即公开仲裁裁决,满足特殊证明条件之下的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公开,这些共同构成了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公开制度,这一制度对于国际商事仲裁本身的发展有很重要的意义,也促进了国际商事交往的发展,因此,探讨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公开有着理论和实践的双重价值。  相似文献   

8.
编者按:作为与法院诉讼平行的争议解决方式,国际商事仲裁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从理论上看,国际商事仲裁与法院诉讼的路径完全不同。法院在仲裁司法监督方面的实践却实实在在地推动了国际商事仲裁理论的进步。  相似文献   

9.
回顾与展望:世纪之交的中国国际商事仲裁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回顾了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在20世纪的发展历程,从立法、司法实践、仲裁实践、理论研究等方面总结和检讨了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成就与不足,并展望了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在21世纪的发展趋势。作者认为,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进一步发展需要围绕着经济全球化做文章、在网(互联网)上下功夫、在法律上和文化上找寻仲裁国际化和本土化的契合点、致力于建设一个具有特色的中国仲裁文化。  相似文献   

10.
本文考察了国际商事仲裁证据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探讨了诉讼中和国际商事仲裁中证据标准的差异和各自特点;结合对诉讼证据特征的分析,参考有关仲裁实践与规则制定,归纳了国际商事仲裁证据标准的自有特征,借以对理解国际商事仲裁证据及完善我国涉外仲裁证据规则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1.
王海浪 《法律科学》2012,(1):158-167
对于贿赂行为的证明标准,国际投资仲裁庭的倾向是从回避到明确借鉴传统商事仲裁中的"更高证明标准"。然而,国际投资仲裁与国际商事仲裁存在较大的区别。支持国际商事仲裁庭采用"更高证明标准"的传统理由及潜在动机在国际投资仲裁中并不存在。因此,在国际投资仲裁中采用"更高证明标准"的法律依据不足。建议中国在BIT中将贿赂作为不可仲裁的投资争端事项之一加以规定,或者明确规定应采纳的证明标准。如中国作为被申请方参加国际投资仲裁程序,应该主动与仲裁庭讨论关于贿赂的证明标准问题,以争取有利条件。  相似文献   

12.
高兰英  宋志国 《法学杂志》2012,33(4):110-114
随着中国—东盟经贸往来的加强,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争议随之激增,在诉讼无法满足知识产权争议特殊要求的情况下,仲裁以其优势引起人们的关注。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专业性、高效性、秘密性、灵活性、国际性等特点与解决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争议的各种要求完全可以契合。但是,必须提高争议当事人运用仲裁解决争议的意识,指引当事人选择适当的仲裁机构,完善我国有关仲裁的法律规定,加强仲裁机构建设。  相似文献   

13.
赵秀文 《河北法学》2005,23(5):7-13
在国际商事仲裁立法理论与实践上,仲裁机构不仅包括常设仲裁机构,而且也包括临时仲裁机构。我国现行仲裁法并未就临时仲裁作出规定,这是我国在立法制度上的缺憾。认为,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为了在对等原则上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国际经济贸易合同争议,我国仲裁法应当承认临时仲裁在我国仲裁制度中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14.
2008年12月11日,历时数年的《联合国全程或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又称《鹿特丹规则》)尘埃落定。其兼顾先进性与实用性的制度设计,旨在统一现行国际货物运输法律体系,重新调整《海牙-维斯比规则》所确立的船货双方利益分配法律制度,顺应了国际贸易和航运实践发展的新趋势。第15章"仲裁"的规定,以平衡国际运输关系各方的仲裁选择权与世界各国的司法管辖权为立法精神,起到衔接现有国际仲裁公约和便利航运贸易纠纷解决的积极作用,将有力推动国际商事海事仲裁制度的发展。中国应充分借鉴吸收新公约的优秀制度,立足于完善《仲裁法》和《海商法》中的仲裁规定,不断在立法和司法上健全仲裁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有关国际商事仲裁的实践表明,其作为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在金融领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适用。除对其在金融领域适用时的一些传统理论障碍予以了有效的克服以外,国际商事仲裁作为一种争议解决方式的优越性也正得到进一步的体现。虽仍存有一些不足,但在国际和国内机构的推动下,国际商事仲裁方式在国际金融争议及我国涉外金融争议中,都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  相似文献   

16.
奥运会仲裁裁决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黄世席 《法学论坛》2007,22(4):44-49
随着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临近,会出现奥运会特别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承认与执行问题.我国应当尽快制定或完善体育仲裁方面的立法和相关规定,承认包括奥运会争议在内的体育仲裁为可仲裁事项;撤回对《纽约公约》的商事保留,以使当事人能够根据《纽约公约》在我国提出承认与执行的申请.  相似文献   

17.
Arbitration is universally used in the settlement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disputes largely due to its inherent confidentiality. However, the expedient element of the confidentiality is encountering challenges mostly owing to public interest or other reasons. This article not only discusses the grounds of confidentiality in arbitration, but also the effective way of its helping those people who wish to respect the confidentiality in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  相似文献   

18.
何其生  范晓亮 《时代法学》2012,10(4):112-120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国际民商事纠纷也迅速增多,国际商事仲裁作为一种争议解决方式越来越受重视,这就需要既精通国际法律知识,又具备较强英语能力的专业人才。而作为全球知名的国际法专业赛事。WillemC.Vis模拟国际商事仲裁辩论赛目的在于通过模拟国际商事仲裁的程序,推广国际商事仲裁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该赛事有利于学生们通过模拟实践来加深对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法等知识的理解,以及对于庭辩技巧、英文法律文书写作等综合技能的掌握,有利于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法律人才,具有良好的法学教育功能。  相似文献   

19.
刘万啸 《政法论丛》2012,(6):95-102
我国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中一般都规定了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间投资争端的解决方式,尤其是晚近我国所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多数允许投资者将争端提交国际仲裁。但是,在目前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背景下,作为温室气体排放大国,我国有义务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采取相应的环境规制措施,这些环境规制措施可能会损害或影响到外国投资者在我国的利益。根据双边投资协定,外国投资者可能会将这些争端提交国际仲裁,我国有可能被国际仲裁庭裁定为此对外国投资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面对新形势,我国必须重新审视双边投资协定中投资者与东道国投资争端解决方式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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