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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BOT项目下的政府保证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政府保证制度是BOT方式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关系着投资者的投资态度和整个BOT方式能否顺利运作。然而我国有关政府保证的法律规范及政策存在着诸多问题和空白。政府保证的内容应依据BOT项目风险的内容而确定,其性质不同于民法上的担保,并且可能存在政府保证过度的情况,我们不能因为惧怕保证过度而完全不做商业性保证,也不能过分坚持国家主权而不作出任何保证。  相似文献   

2.
孟国碧 《河北法学》2006,24(1):40-43
BOT方式中投资者面临的极大的政治风险和重重法律、政策、经济体制等方面的障碍,要求政府提供各种保证.政府保证不同于民法意义上的债务担保,而是政府的一种履约承诺.我国有关政府保证的法律规范及政策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和空白,严重阻碍了BOT方式在我国的顺利开展.因此,有必要突破传统观念的束缚,通过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政府保证的必要性、法律性质、种类和内容.  相似文献   

3.
BOT方式下特许协议的性质究竟为行政合同还是民事合同,特许协议中政府保证的性质如何,学界一直颇有争议。本文通过对不同观点的分析,指出特许协议是具有特殊性的民事合同,政府保证的实质为合同义务。  相似文献   

4.
BOT项目协议的法律性质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BOT是一种新型的私人直接投资方式。BOT项目协议是东道国政府与项目公司之间关于项目开发、运营和移交各阶段彼此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BOT项目协议的法律性质,是解决其法律适用问题的前提,直接决定着BOT项目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律角色。本文认为BOT项目协议不是所谓的国家契约,而是国内法契约,并在比较BOT项目协议与行政合同的基础上,提出BOT项目协议是类似与政府采购合同的特殊的民事合同。  相似文献   

5.
BOT 是目前世界上盛行的主要的特许权投资方式。BOT 特许协议是东道国政府与私人投资者(本文仅指外国私人投资者)订立的协议。通过该协议,私人投资者获得建设、营运东道国某个国家项目(多为基础设施)的特许以及东道国政府在政治风险方面的支持和保证;东道国政府则通过协议对项目实现一定的控制(如社会安全、产品质量、项目维修与保养等),以确保  相似文献   

6.
TOT投资方式之评介——从与BOT投资方式相比较的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政府在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措施中明确指出,“在西部地区进行以BOT方式利用外资的试点,开展以TOT方式利用外资的试点。”①显然,我国政府已将TOT与BOT同样视作利用外资的模式。BOT投资方式在我国已经有过实例,1995年国家外经贸部、国家计委、电力部等部门专门对BOT投资方式问题发布了两个通知,在学术界也有学者对之进行过研究,而关于TOT投资方式的研究和介绍则相对缺乏。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讲,TOT投资方式与BOT投资方式均具有很多共同点,但TOT投资方式仍具有其自身独有的特点。本文拟从与以几投资方式相比较的角度对TOT投资方式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7.
BOT作为一种新型的投、融资方式,已经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应用。BOT特许协议是BOT项目合同安排中的基本合同或基石,因此BOT特许协议的争端解决方式就成为了BOT项目成功运行的一个重要保障。本文通过对BOT特许协议法律性质的分析以及对BOT特许协议争端特殊性的介绍,引申出BOT特许协议的争端解决方式,希望能够对我国的BOT立法起到一定的指引作用。  相似文献   

8.
由于BOT(Build-Operate-Transfer)投资和融资方式,能够同时迎合各国基础设施建设的迫切需求和大量国际资本的赢利目的,因而它自从产生以来,就已经并继续大规模地在广大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得到广泛运用。中国近年来也在一些地方尝试或正在积极酝酿BOT这一投融资方式,以求更为有效地解决经济快速发展与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之间的矛盾而导致的“瓶颈”问题。本文主要从律师为BOT项目建设和运作提供法律服务的角度作一探讨。BOT投融资方式的特征及法律调整一般认为,BOT是政府采用某种形式通过特许权协议将本应或习惯上由其…  相似文献   

9.
BOT投资方式是一项涉及面较广的系统工程,参与部门多,若无相关的政策、法律的正确指 导和监督管理,是不可能顺利实施的。目前我国有关BOT的一些专门性规定的法律阶位较低 、内容上还不完善,因此其规范作用也是相当有限的。对于专门规定中未涉及的或与现有法 律法规相矛盾之处,只能适用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但由于现有法律法规并未对BOT投资方 式作出明确规定,且有些规定与BOT投资方式所要求的做法相冲突。因此,现有的有关法律 法规在事实上已构成了我国BOT投资方式的法律障碍,亟待在较高层次的立法中加以解决。 从某种角度看…  相似文献   

10.
曹军  朱国祥 《中国律师》2002,(10):41-43
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为解决政府建设资金严重短缺问题,世界各国都在积极探索私人资本投资建设国家基础设施的新模式。随着世界各国社会经济发展对基础设施建设的迫切需求和八十年代国际工程承包业务的萎缩以及国际金融市场项目融资机制的建立,BOT方式应运而生。该方式兼顾了东道国政府和私人投资者的利益,因而备受青睐,已发展成为一国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方式。据统计,各国在商谈或实施的BOT项目达180个,我国试办了北京京通高速公路、上海延安东路隧道、福建泉州刺桐大桥、广西来宾电厂、湖南长沙望城电厂等BOT项目,并将B…  相似文献   

11.
BOT是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的一种方式,它以政府和私营机构之间达成的特许协议为前提,由政府特别授权私营机构筹集资金建设某-基础设施并许可其在一定时期内经营管理该设施.BOT方式蕴涵着巨大的潜能,应当成为我国现阶段基础设施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受到国家及各地政府决策部门的高度重视.在未来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中,应当明确规定风险分担事宜和政府可以提供的保证以及责任承担事宜等难点问题.  相似文献   

12.
BOT投资方式的若干法律问题探析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蔡奕 《现代法学》2000,22(6):82-85
BOT方式是国际上为利用私人资本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而衍生的一种新型投资方式 ,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涉及多方当事人和多种法律关系。本文首先从实证角度剖析了BOT投资方式的法律框架及BOT当事各方间的法律关系 ,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推行BOT投资方式的若干法律障碍 ,而后辨症施治 ,提出了消除法律障碍和解决法律冲突的立法对策———进行统一的BOT专项立法 ,并阐述了BOT专项立法应涵盖的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13.
BOT是目前国际上流行的投资合作方式,日益受到我国政府的重视,并将成为今后我国引进外资投资于基础建设的重要方式。本文主要介绍了BOT的合作方式及其演变形式。  相似文献   

14.
赵蓉 《法制与社会》2014,(4):265-266
作为新兴投资方式的BOT开始逐步进入我国参与到大型基础设施的建设中,由于BOT本身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在运作过程中难以避免会产生各类法律问题。本文认为就协议性质分析,BOT特许协议应属于国内契约,是一种独立的合同类型。就适用法律分析,BOT特许协议应适用我国的法律。  相似文献   

15.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简称,是一种在英国率先兴起并在欧洲国家得到较多应用的投资方式,中文意为建设一经营一移交,即政府通过特许协议,引入国外资金或民间资金进行专属于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方在特许期内拥有对该建设项目的营运和维护权,营运和维护的收益是投资利益的保证。特许期满后,该项目设施的有关权利或无偿地移交给政府,或按协议由政府赎回,或签订新的协议由投资方继续营运和管理。这种投资方式越来越受到关注,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在我国的实践中,标准意义上的BOT项目应用并不充分,而类似于BOT模式的项目却大量存在。当众多专家学者来共同研究这一课题的时候,本文却试图换一个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即不仅要看到这种类资方式的优势,同时要看到这种投资方式的弱点,以及克服这些弱点的有效手段之一——公证介入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6.
略论BOT特许权协议的法律性质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张晓君 《法学家》2000,(3):81-87
BOT是英文“Build Operate—Transfer”的缩写,意即“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是80年代后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出现的一种新型的带资承包方式,主要用于电力、交通、供水、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上。较典型的BOT定义是:东道国政府与私人投资者签订协议,将某一大型基础设施的投资、融资、经营和维护等特许经营权授予私人投资者,并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通过经营所得偿还项目的债务和回收投资,特许期满后无偿地将该基础设施项目移交给东道国政府。...  相似文献   

17.
何文龙 《中国司法》2003,(12):68-69
BOT是20世纪80年代在国际上兴起的一种项目融资和建设模式,主要用于基础设施的建设。简单地讲,BOT就是以政府特许权换取非公共机构融资建设经营公共基础设施的一种投资方式,特许期内,项目公司通过项目的运营来获得利润,并用此利润来偿还债务,特许期满后,整个项目由项目公司无偿或低价移交给政府。BOT项目的核心问题:一是特许权;二是以有限追索权为基础的项目融资;三是风险分担。这些是BOT项目的本质特征,贯穿于BOT项目的整个周期。 BOT项目的本质特征决定了BOT项目的立项研究有别于一般项目的立项研究。一般项目的立项研究无论在学术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已有一套完整的方法和内容要求。而对BOT项目的立  相似文献   

18.
BOT是一种新型的利用国际私人资本进行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方式,主要优点是更快更好地解决了被投资国资金短缺的困难,充分利用外资办理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并使东道国可以集中财力物力,灵活高效地发展国民经济。中国应当广泛发掘BOT之投资方式。但BOT不仅涉及到经济问题,而且还涉及法律政治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本文从与BOT相关的法律问题的角度,对这种投资方式作简单的阐述,并试图通过对BOT的介绍,促进我国 BOT的发展,从而促进我国经济建设的进步。  相似文献   

19.
BOT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BOT是一种私人资本参与一国基础设施建设的新型投资方式。我国基础设施落后和建设资金短缺的矛盾十分突出,采用BOT投资方式将会有效缓和这一矛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增长。BOT投资方式涉及众多的法律主体,法律关系比较复杂,而在其实际运作过程中又会产生许多法律问题。对BOT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将会促进BOT投资方式在我国的推广和应用,从而有助于引进外国资本参与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  相似文献   

20.
BOT特许协议是一种利用私人资本进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投融资方式。国际上,BOT特许协议至今没有标准的文本,学术界对其法律性质和法律地位的认识还存在分歧,没有定论。在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我国要满足不断增长的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只有在优化政策法律环境上下功夫,鉴于BOT特许协议的特殊性,我国有必要对其进行专项立法,以改善项目运行的法律环境,实现利用BOT方式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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