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我国的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明确提出始于我国的《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通),可以说我国的民事法律行为理论是借鉴了大陆法系传统的"法律行为"理论和我国的立法者所创造的全新概念,事实上由于立法等相关因素的影响这一概念从提出时就有问题并在现实,立法和理论上产生了诸多问题。而我国的理论界也看到了这种情况,但是大多数学者在论及民事法律行为时却莫名其妙地将民事法律行为直接等同于法律行为,两个有所区别的概念怎么能等同呢?本文从民事法律行为与法律行为两者的不同为基点来论述民事法律行为的诸多缺陷,从而得出应当取消民事法律行为这一提法而替之以法律行为。  相似文献   

2.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法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中国民法通则独创性地给该概念下了一个立法定义。但该定义却存在诸多重大缺陷。  相似文献   

3.
民事法律行为虽已成我国民商法领域重要成果,但也生发出诸多理论与实践上的问题和逻辑矛盾。我国学界有人认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矛盾源于前苏联民法,一些权威性民法著作主张将"民事法律行为"恢复至德国"法律行为"。但是在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商法理论体系中,似乎不应当非此即彼,而应当在剔除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合法这一不合理因素的基础上,坚守民事法律行为在民商法领域的应有地位,且应进一步改变将其局限于民事法律关系原因层面的民事法律事实中的行为,借鉴和吸收我国法理学界的研究成果,将其界定为"由民法规范的、具有民事法律意义和效果的行为";其形式类型上应当从现在"民事法律事实"中的行为拓展至民事法律关系要素客体方面的行为和民事法律关系要素内容中的民事权利行为和民事义务行为,以致包括民事违法行为和民事责任行为。  相似文献   

4.
王明锁 《北方法学》2013,7(1):31-42
在目前我国不少权威性民法学理论著作中,民事法律行为颇受非议,或干脆被废止不用。罗马法体系中由于民法地位显赫,以致民法与罗马法同义、与法学同称,在《德国民法典》中创造发明并直接使用法律行为概念,有其历史缘由与合理性。而在我国,民事法律行为业已成为法律行为在民商法领域中的重要类型化成果,不应当将其恢复到德日民法中的法律行为并与我国法理学中的法律行为概念相混淆,似应在坚守民事法律行为成果及其科学特色的基础上,对其来源于前苏联民法理论学术争议中的"法律行为必须合法"的这一不合理因素进行剔除,并使之改进发展为更加科学合理且具中国民商法理论特色的民事法律行为制度。  相似文献   

5.
对民事法律行为含义的重新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行为并非民法的独有概念,应该作广义的理解。现代民法对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是有缺陷的。一个人是否去实施特定行为,是其意志下的事,而其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意义,那还要看该行为是否具备了法律上的特定效果或者看法律有否具体规定。法学界长期以来对民事法律行为结构的争论归根结底是对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不同理解所致。因此,统一对概念的认识是定纷止争的关键。  相似文献   

6.
《北方法学》2019,(4):45-55
民法典编纂初始,权威学说都主张将民事法律行为概念恢复为德国法上的法律行为。《民法总则》虽然依旧使用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但很多学者却将其解读为法律行为。行为是个含义广泛的范畴,我国法学理论中的法律行为已为法哲学范畴,成为社会行为价值体系中的重要链条。民事法律行为是法律行为的一种,决不应等同于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除商事行为和民商事法律关系事实层面的行为外,还应包括主体对客体的支配行为等类型。民事法律行为在行为主义和法律行为类型价值体系中处于基本的核心地位。如此可以更准确地表达与构建科学的民商事法律行为类型体系和话语体系,并真正达到"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之目的。  相似文献   

7.
廖永安  崔峰 《法律科学》2004,22(1):81-84
当事人诉讼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作为民事诉讼法学与民法学的两个基本理论范畴 ,二者存在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在某种意义上说 ,当事人诉讼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分离的历史 ,也就是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相分离的历史。  相似文献   

8.
王瑶 《行政法制》2006,(1):13-16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是民法理论中的一个重要制度,该制度通过高度的抽象而形成,成为联结民事主体制度、债权制度和物权制度的纽带,而贯穿于整个民事法律体系之中,成为民法学理论中举足轻重的制度。正是基于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重要性,民法学界对该制度进行了深入的论述,特别是对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生效的区分上有很多独到之处,而本文也试图从一个小视角来略做分析。  相似文献   

9.
民事法律行为不仅为表意行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法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基本概念,然而其含义究竟指什么,在学界存在争议。本文运用语言学、形式逻辑学等方法,结合法学理论的研究成果,分析把民事法律行为理解为表意行为的不当之处,并通过对该词德文的译解认为这是一种源于对德文的误译而导致的误解。  相似文献   

10.
李小华 《河北法学》2005,23(4):148-151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法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其名实相符的理解应是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的,具有民事法律意义(或产生民事法律效果)的行为.对如何理解这一表述、其外延如何及与相关概念关系做了分析.  相似文献   

11.
杨蓉 《法制与社会》2012,(36):266-267
民事法律行为的解释一般分为阐明解释和补充解释两大类型.在阐明解释,应依被解释法律行为的不同类型而分别坚持表示主义或意思主义.我国《合同法》尚未确认合同的补充解释,但依法理确有通过补充解释来填补合同漏洞之必要.对遗嘱的解释应充分尊重遗嘱人的内心真意,如果允许法官对其补充解释,则属过分干预.  相似文献   

12.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是民法学理论的一项基本研究内容。我国民法学界目前在对民事法律行为本质认识和判断上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和不足。《民法通则》所体现出来的民事法律行为合法性要件观点,不仅在法理逻辑方面存在诸多矛盾与缺陷,不符合立法体现的法理价值,更与建立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要求相悖,不能顺应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和法律行为的新内涵。  相似文献   

13.
我国理论界有学者主张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在于其合法性,我国《民法通则》也将"合法性"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之一。而笔者认为,合法性并不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所在,只有意思表示才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和本质特征,建议在将来的民法典中重新对民事法律行为进行界定。  相似文献   

14.
德国民法将法律行为界定为能够产生、变更和消灭民事关系的行为。德国民法不强调法律行为的合法性。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我国将合法性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得以成立的前提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制度已经成为我国民法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我国正在制定民法典,有必要对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进行梳理。  相似文献   

15.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54条规定,我国对民事法律行为的认识主张“本质合法说”,即民事法律行为在本质上属于合法行为.但按照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划分,它可分为以下三种: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瑕疵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及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这不仅违背意思自治精神,造成效力先决问题,还引起一般规则与具体规则之间的矛盾,为民法实践与国际交流带来困难.因此,我国未来民法典制定过程中,应当将“民事法律行为”改为“民事行为”,并且,民事行为的范围不应仅限于法律事实层面,而应涵盖民事法律关系所有层面.  相似文献   

16.
赵树东 《法制与社会》2011,(30):260-260
民事法律行为没有必要定性为合法行为。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构成要素,但不等同于意思表示本身。民事法律行为本质上是一种体现了私法自治原则的设权性行为。  相似文献   

17.
民事法律行为作为民法理论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体现了民法的基本精神,并对私法自治以及法治秩序的构成,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默示形式,与明示相对,是行为人为意思表示的方式之一。本文从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着眼,浅略分析民事法律行为中的"默示"形式及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的影响。  相似文献   

18.
一般意义上"法律行为"应是各法律部门中的行为现象的高度抽象,是各部门法律行为(宪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等)与各类别法律行为(如合法行为、违法行为、犯罪行为等)的最上位法学概念。法理学作为各部门法学理论的系统抽象与概括,其对法律行为的研究建立在部门法学的基础上,因而得出了既能适用于公法领域,又能适用于私法领域的法律行为的概念。但是,法律行为的内涵在各法律学科中是有差别的,在各学科对法律行为的研究中,不仅存在认识上的差别,而且其成果直接反应到立法中,也形成了法律制度的不同,从而引出研究经济法律行为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9.
一、我国民事法律的现状 1.民事法律漏洞大量存在。民事法律漏洞来源于法律漏洞一说,根据有关专家、学者的解释,法律漏洞是指现行法律系上存在影响法律功能,且违反立法意图的不完全性。依此解释,民事法律漏洞的含义就  相似文献   

20.
我国传统的民法学说与立法中民事法律行为概念存有重大分歧,其根源在于建立的基础不同。传统民法学尽量避免对民事法律行为进行合法性评价,而将民事行为分为有效、无效、可撤消和效力未定四种情形;我国立法则将民事法律行为仅限定为“合法行为”。二者为弥补相互间的差异,导致了诸多自相矛盾的情形。比如,传统民法学说在避免对法律行为进行合法性评价的同时,又认为其属于适法行为,以与违法行为相区别;而我国立法虽规定法律行为属“合法行为”,但又接受了传统民法学中的可撤销行为和无效行为规则(并认为这些行为属不合法行为),然后另设“民事…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