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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4,(21):31-32
一、为规范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工作,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所称优抚对象是指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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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2,(9)
九龙坡区国土资源局:你局《关于农转非安置房土地性质确定的请示》(九国土[2002]27号)收悉。根据《重庆市征地农转非人员住房安置规定》(重府发[1995]122号)第十七条、《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渝府令[1999]55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就征地农转非非货币安置住房土地性质问题批复如下:一、原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征地农转非人员住房安置规定》(重府发[1995]122号)第十一条第三款及住房安置相关条款、《重庆市安居工程管理暂行办法》(重府令第65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自1995年7月15日至1998年12月31日在原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以优惠购房、自建住房方式安置的征地农转非住房,其土地性质属行政划拨,按行政划拨用地登记发证。二、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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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政报》1955,(18)
几年以来,我省安置复员建设军人的工作,已获得很大的成绩。回乡的复员建设军人已有百分之九十三点七的人得到了安置。家居农村且适宜于从事农业生产而缺房少地或在建立家务和从事生产中有困难的复员建设军人,一般都已分配给了房屋、土地,或发给了补助款。已经复员到农村,但确实具有相当文化程度或专门技术又不适宜于从事农业生产的复员建设军人,也有不少人参加了工业生产或其他工作。家居城市且具有就业条件的复员建设军人,则大部分被介绍到机关和企业中工作,并有一些人参加了各种手工业生产。复员建设军人在参加工农业生产和其他各项工作后,一般都保持和发扬了革命军人虚心学习、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并有不少人已经成为生产上、工作上的积极分子和模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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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后,民政事业费尤其是优抚经费的预算执行实行了切块到乡(镇)“大包干” 的管理办法。这种管理办法存在不少弊端,应改用县统一预算管理的办法。优抚经费实行县统一预算管理,具有以下几点好处:一是可以防止优抚对象自然减员结余经费的大量流失。按文件要求,减员后结余经费“应继续用在解决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医疗的临时困难补助上,也可以适量集中解决优抚对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可以对在破产、倒闭企业中下岗失业的伤残军人,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时更改和变通落实抚恤待遇等问题;三是可以对新增补的带病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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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采取上下结合、实地走访、个案分析等方法,对某部转业待安置干部的现实思想进行了专题调查。总的感到,这些转业待安置干部思想积极向上,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对即将回地方工作有良好的心态和思想准备;能够用纪律规定约束自己,保持了军人应有的作风和形象。但同时也感到,目前转业待安置干部存在的一些现实思想问题需要引起各级的高度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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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以3号文件的形式颁布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这是党和国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中国特色退役军官安置制度的重大步骤,对于进一步做好军转安置工作,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军队和国防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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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市场经济不断繁荣的大背景下,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各种制度不断完善。复转军人安置法律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在不断进步。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我国现行的有关军人复转地方后安置的法律制度仍然存在很多有待于完菩的方面,法律位阶和层次与复转军人安置工作的地位仍然存在差距,从而导致了当前我国军人复转工作仍然存在很多困难。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当前复转军人安置工作存在的问题,以法律人的视角寻求复转军人安置工作的新思路,促进我国现行军人复转安置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合理化,推动我国和谐社会的全面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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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政报》1955,(12)
我国人民武装部队自一九五○年起就开始了有计划的整编复员工作,今后由于义务兵役制度的实行,每年都将有大批新兵入伍,同时每年也都将有大批的军人复员回乡。复员建设军人一般都有较高的社会主义觉悟和坚强的组织性、纪律性;许多复员建设军人都经过了长期革命战争的锻炼和考验,并有很大一部分编入了人民解放军的预备役。妥善地安置他们,使他们各得其所,在各个工作岗位和生产战线上发挥积极作用,这是国家的一项长期的重要政策,也是各级政府和全体人民群众的一项经常的光荣的政治任务。安置复员建设军人的工作同国家的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密切相关,做不好这项工作,就会对推行义务兵役制度,加强国防力量和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发生很不利的影响。各级人民政府对于这一工作必须予以极大的注意:把它作为次要工作而不加以充分的重视,是极端错误的。几年来各地对安置复员建设军人的工作一般是重视的、过去的复员建设军人绝大多数已经得到了适当安置,他们参加了工农业生产和其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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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政报》2014,(16)
<正>宁政发[2014]6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各军分区(警备区):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8月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批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国发[2013]42号),结合宁夏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随军家属,是指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配偶。第三条随军家属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奉献,其就业安置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等,都有接收安置随军家属的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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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萌 《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09,25(6)
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颁布相关军事法规和规章,在军人优待、保护军婚、退役安置、军人保险等方面建立起保障军人合法权益的法规制度体系,有效地保障了军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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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关系到国防长远建设,它涉及到每位现役军人的切身利益,对稳定军心、保持社会长远发展意义重大,它更直接地影响到平时兵员征集和战时兵员动员。因此,各国都非常重视军人的退役安置工作,为了使军人退役后能得到恰当的就业安置,各围通常成立专门的职能机构来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安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