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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周华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5,(1)
无因管理人无义务而为他人利益管理,彰显社会主体间互帮互助的道德品质;立法肯定其无权利而干涉他人事务,则表明法律对该合乎良好道德之行为的提倡。近年来我国各地频发无因管理者反被诬告的事例,反映出管理人权利保障上的不足。从无因管理法律适用的路径选择出发,在实体法上应完善管理人之积极权利和消极权利,程序规则上应明晰举证责任之分配,而司法及执法部门则应审慎处理无因管理纠纷,使裁判结果起到对社会道德的引导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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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玺 《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13(1):29-31
无因管理是一种法律直接规定的事实行为,以是否有利于本人是否违背本人意思为标准,可将之分为四大类型。因各类型的情形不同,而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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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天凌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21,19(2):78-81
虽然我国立法和审判实践中没有规定和先例,但承认无因管理人请求报酬的权利在现今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状况下是大势所趋.确保无因管理人有权请求报酬是平衡无因管理人和被管理人间权利义务的体现;是社会救助制度发展至今的需要;也符合社会学中对人性本质的认知,避免了法律以过高的道德标准要求管理人,最终无法实现无因管理制度目的.通过对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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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蒋为群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2,(3):90-93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问题 ,历来都是民事诉讼法学界争论不休的问题 ,迄今也无统一性的主流观点。本文拟对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资格、性质、地位等问题从理论上作以探讨 ,以期能更好地体现民事诉讼法的立法宗旨 ,为民事诉讼审判实践服务 ,保护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法院的威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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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价值证成的追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同远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1,19(3):143-150
对无因管理的探讨大致分为法价值与法技术两个层面。从法价值的角度看,无因管理自罗马法发端便有其特定的价值判断。近现代法在继受罗马法的无因管理之时,对无因管理从利他主义、保护劳务/不公平牺牲等方面进行了价值证成。针对当今对无因管理的质疑,学者对无因管理亦追寻了其价值证成。有了这些追求无因管理价值证成的努力,无因管理在民法中便有了容身之所。 相似文献
9.
周亦鸣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2,(5):101-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虽然没有关于延伸性集体管理的规定,但在作品现实使用环境下该制度在我国的建立仍属必要。延伸性集体管理的法律属性、特征、立法目的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无因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其进行本土化设计时,可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进行限缩性规定,既符合无因管理制度的法理基础,又不脱离我国的实际情况,从而最大限度地解决作品海量使用者需求与权利人授权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10.
王新峰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6(1):57-59
传统民法将民事法律行为分为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 ,其意义在于突出无因行为的无因属性。无因行为不受原因行为效力的影响 ,纵使原因关系无效或被撤销仍然产生法律效果。但是要探究无因行为的法律涵义 ,须明确“无因行为”之“因”的内容范围及其内在区别 ,此为建立无因行为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石。结合物权行为和票据行为两种典型的无因行为 ,并从一般至特殊的角度重新审视无因行为理论 ,对我国正在进行的民法典立法工作及司法实践均具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1.
黄立俭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2,14(2):65-67
在民事法律实践中 ,有些民事法律行为因具备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而成立代理行为 ,但由于欠缺代理权 ,只能构成无权代理。无权代理发生何种法律效果 ,要区分不同情形而定。无权代理包括狭义的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狭义的无权代理是一种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 ,可能发生代理无效的法律效果 ,也可能发生代理有效的法律效果 ;表见代理虽为无权代理 ,仍发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果。 相似文献
12.
唐正彬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3,(3):74-76
互联网的兴起给当今世界注入了新的活力,电子代理作为代理的一种新形式,是传统代理制度在网络信息时代的新发展。其在电子商务、信息处理等领域将发挥不可低估的作用。本文对电子代理的特征以及形成的法律关系进行了探讨,并对其与传统代理进行了比较,提出了我国电子代理立法急需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马桦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6,14(5):129-133
法益是介于权利和一般利益之间的概念,这种利益形态尚不具有法律上可供概括归纳的确定特质,难以类型化.仅以权利及与权利相对应的义务为核心的民事法律关系体系存在一定缺陷,法益及与法益对应的义务应纳入法律关系的内容中,以弥补法律关系理论存在的不足. 相似文献
14.
王炳蔚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18(2):38-40
在海运货运代理中货运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开展业务时可能作为代理人、承运人及居间人的三种身份状态出现。货运代理人在未取得签单权的情况下为船东揽货的行为系违反代理中的诚信义务并非双方代理。我国应借鉴国际通行做法从立法上对货代行业中存在的双方代理加以禁止。 相似文献
15.
王双悦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21(2):20-23
表见代理是基于本人的过失或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受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法律设立表见代理制度旨在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建立安全、高效的经济运行机制。本文通过对有关表见代理构成要件学说的阐述,对我国表见代理制度的内涵、构成以及具体实践操作进行了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16.
许春清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1,(2):23-27
本文通过批驳和吸收关于法律责任概念的各种学说 ,确立和论证了“新义务说”的法律责任观点 ,指出法律责任分为一般法律责任和特殊法律责任 ,法律义务也分为一般法律义务和特殊法律义务 ,而一般法律责任就是特殊法律义务 ,特殊法律责任则就是一般法律义务 相似文献
17.
法定代表权与民事代理权的比较及其法理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针对目前存在对法定代表权和民事代理权性质的模糊认识,本文对两权从多角度进行比较,来说明两权是不同性质的权利。然后,从法理学角度分析了两权的起源,并提出了界定法定代表权及其价值。 相似文献
18.
王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6,(6):140-144
借腹生子现象的迅速发展,衍生了不少法律问题。其实,从法理的角度看,借腹合同并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原则,也不构成买卖婴儿;它恰恰是代孕母行使身体权、委托夫妇行使生育权的体现,婴儿完全可以视为委托夫妇的婚生子女。从世界立法主流看,我国法律对此不应该全面禁止,而应采取适当放开的态度,允许非商业性质的代孕存在。 相似文献
19.
王鹏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3):15-18
基因权的法律性质是基因权研究的基本课题.基因权是民事权利,但基因技术的发展为基因权升格为宪法权创造了条件.基因权作为宪法权利更有利于基因权保护,但在实践中基因权上升为基本权利尚需一定条件的达成. 相似文献
20.
陈扬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3):88-90
表见代理是保证交易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法律有关表见代理的规定十分有限,直接导致了表见代理案件在法律适用上的混乱。从代理权构成要件角度对表见代理进行分析,有助于明晰表见代理的概念、类别和法律后果,促使表见代理制度趋于完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