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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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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审前返还刑事涉案财物的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审前返还刑事涉案财物制度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一旦出现返还错误就很难通过合理途径追回涉案财物以弥补国家遭受的利益损失.完善我国的审前返还制度,一是应当合理限制可审前返还的情形,尽量由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程序主张权利;二是改革审前返还程序,降低返还错误的可能性与疏通救济途径;三是对民事诉讼法进行相应修改,使检察机关可提起公益诉讼;四是建立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审前返还制度的功能发挥.  相似文献   

2.
审判是程序的典型.其主要特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存在着作为判决依据的一般性法律规范,审判只是对这种预定规范的适用而已.第二,为了保证法律思考和对话的合理性,需要设定法官与当事人公开进行讨论的条件.第三,判决的对象仅限于特定当事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具体纠纷的事后性解决,以明确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归属和内容为目标.  相似文献   

3.
现代刑事诉讼的人权保障在强调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利的同时,也肯定和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利。由于受经济条件、司法水平、文化传统和法律意识的影响,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对被害人的人权保障还存在很多不足。本文对我国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冯智锋  高峰 《法制与社会》2012,(24):258+264
以救济的根据和性质为标准,对刑事被害人的救济可以划分为“刑事被害人救助”和“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两种模式.只有在“国家依法补偿刑事被害人”已经成为社会主流需求的时候,对国家课以补偿刑事被害人的法律义务才具有合理性、可行性.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先实行“国家救助”、后实行“国家补偿”,应当成为逐步建构刑事被害人救济制度的理智选择.因此,刑事被害人救济制度应当遵循救助先行,补偿从缓的原则,即先建立全国统一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经过几年过渡期限,再推行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本文对此略作探析.  相似文献   

5.
若以诉讼立场为划分标准,公诉人与被害人均为刑事诉讼中承担控诉职能的诉讼参与主体,两者在惩治犯罪目标的指引下有一定的协同性。基于各自的程序利益重点不同,检察机关的公权力与被害人权利之间存有分歧,甚至是冲突也在所难免。其中的原因不仅仅是价值观念的差异,更多的是公诉权在程序运行中未能顾及被害人个人利益的需要。在域外,公诉权的运行虽不受被害人意志左右,但却十分尊重其情感需要并给予适当的程序参与机会。从被害人取得公理的基本原则出发,国家权力充分尊重权利,是实现我国公诉权与被害人权利的程序协调的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6.
被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应得到确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诉讼法》第7章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作了专章规定,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经济损失的被害人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在多年的司法实践中没有争议。但是,被害人可否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司法机关是否对被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予以确认和保护?法律对此规定不够完善,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笔者拟对此问题加以探讨,并与同行商榷。 一、从刑诉法条文及其立法精神上分析,应确认并保护被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所谓被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是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相对而言的。我国刑诉法在第7章中,以第77条和78条对刑…  相似文献   

7.
张玉良 《法制与社会》2013,(10):251-252
在维护刑事诉讼被害人精神权益的问题上,刑罚安抚是满足被害人严惩犯罪人以抚慰其心灵创伤、防止私下复仇的重要措施,在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应在法律的框架下发挥其积极作用。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应当把被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纳入其中,在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同时一并加以解决,这既有理论依据,也可以从并不完善的立法中推导出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8.
保障人权作为刑事诉讼的目的,是近代人权理论和民主宪政发展的结果。刑事诉讼中保障人权不仅仅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和自由。被害人作为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是刑事诉讼的启动因素之一,也是刑事诉讼保护的中心人物。如何保障被害人的权利,是我国刑事司法所要着重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能很好救济被害人的时候,国家对被害人的补偿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就对被害人国家补偿的具体制度构建,在前人的基础上提出一些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案情]2011年4月12日晚8时许,李某途经县城爱美美容厅,见刘某(女)站在洗头房后门打电话,遂向前提出要与刘某发生性关系而被拒绝。李某即将刘某拉到在地,卡其头颈等部位,并随之撩起刘的衣裙,摸其乳房及阴道。后李某见刘某的手机(价值1200元)掉落一旁,便上前拾得该手机后逃离。  相似文献   

10.
胥倩 《中国检察官》2011,(10):54-55
一、基本案情 2008年11月8日晚11点,李某醉酒后租乘朱某的"黑车"回家,因车费与朱某发生争执。李某打了朱某一耳光,朱某遂下车一拳将李某打倒。李某头部撞上车前轮叶子板上,出血情况严重。朱某慌忙将其抱上车欲送医院时,发现其已死亡,便趁四下无人,将尸体带至5公里以外抛入江中。  相似文献   

11.
张亮  赵智慧 《法制与经济》2008,(12):76-77,79
“有犯罪必有被害,有被害必有救济。”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与进步的标志,关注弱势群体意味着社会的文明与富庶,当我们津津乐道于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价值冲突中终于获得了刑事被告人的权利斗争胜利时,绝对不应当忘记遭受犯罪行为切肤之痛的被害人的呻吟与呐喊,也没有任何借口对这种呼声置若罔闻。刑事审前程序属于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部分,此阶段的刑事被害人的地位和权利是错综复杂的,因此审前程序中被害人的权利保护在整个刑事被害人人权保障体系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  相似文献   

12.
"有犯罪必有被害,有被害必有救济。"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与进步的标志,关注弱势群体意味着社会的文明与富庶,当我们津津乐道于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价值冲突中终于获得了刑事被告人的权利斗争胜利时,绝对不应当忘记遭受犯罪行为切肤之痛的被害人的呻吟与呐喊,也没有任何借口对这种呼声置若罔闻。刑事审前程序属于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部分,此阶段的刑事被害人的地位和权利是错综复杂的,因此审前程序中被害人的权利保护在整个刑事被害人人权保障体系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  相似文献   

13.
刑事诉讼程序回转,又称刑事诉讼程序倒流,指公安司法机关将案件倒回前一个诉讼阶段并进行相应的诉讼行为。目前国内学界对于在刑事诉讼中处于承上启下地位的检察机关适用程序回转措施的情况尚缺乏研究。撤回起诉是发生在检察环节,前承侦查机关,后接审判机关的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诉讼回转活动,从理论与注释的角度对目前我国撤回起诉制度的合法性、正当性进行分析,揭示其存在的问题与缺限,结合立法与司法、理论与实践,以发挥诉讼回转的目的与功效为价值追求,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与完善的建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4.
一、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人因缺钱花.一起预谋用可口可乐液体泼洒到被害人头上、脸上的方法实施抢劫。2009年11月末至12月初.李某等人采取晚上尾随被害人进入住宅小区单元楼道,并将随身携带的可口可乐瓶内的可乐液体摇晃出泡沫,在被害人走到楼道台阶转角处时上前抢被害人的挎包,在与被害人撕扯的同时将可乐液体泼洒到被害人的头上和脸上,使被害人对突然被喷洒到头面部的液体产生心理恐惧丧失反抗能力时,随即拖拽并将其挎包抢走。李某等人采取同样手段,共抢劫了多名被害人钱物,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相似文献   

15.
新增的和解公诉程序设计了一种被害人与加害人面对面交流机制,为被害人知情权的保护提供新的契机。本文以传统公诉程序对被害人和被害人知情权的保护,探讨新程序对被害人知情权保护的重大意义,并就如何真正发挥新程序对被害人知情权保护提出意见。  相似文献   

16.
刑事被害人对诉讼信息的知情是其行使诉讼权利的逻辑前提。被害人的知情权蕴涵着丰富的程序价值,保障被害人的知情权已成为刑事诉讼基本人权保障的国际趋势。西方国家特别是英美法系国家,对被害人知情权的法律规定较为周详,涉及到调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各个阶段。我国的刑事被害人在诉讼中享有一定的知情权,但知情的范围较为有限,而且缺乏相应的程序保障措施,与被害人的当事人地位不相称。以程序正义和人权保障的价值目标为参照,借鉴境外的立法经验,完善被害人的知情权,是切实保护被害人权益的一种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17.
高峰  左勇 《法制与社会》2012,(23):205+212
基于不同的理论基础,同时受国家财力或其他国情因素的影响,各国关于刑事被害人国家救济的对象、范围、方式、期限、执行机关等程序规定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但作为一种法律程序,被害人的救济程序应当符合程序正义的评判标准,并应接受相关的国际人权文件的约束,而这些标准构成了各国立法所共同遵循的客观规律和一般原理.本文在考察美国、英国、日本、德国、法国、加拿大等国家刑事被害人救济制度的基础上,对法治国家在被害人救济程序上的共同特征略陈浅见.  相似文献   

18.
李刚 《中国检察官》2007,(11):59-59
李某在长春市绿园区租住一处住房。他多次到某地板专卖店称自己要购买大量地板装修房屋,骗取该店老板的信任。某日,李某去该地板专卖店称要买地板,李某以没有带现金为由要老板去其住处取货款。地板专卖店老板用租来的车将地板运至李某租房处,老板随车押货。  相似文献   

19.
被害人承诺基本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肖敏 《政法学刊》2007,24(3):15-19
刑法意义的被害人承诺是构建于利益衡量说基石之上的。其成立需具备以下四个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客体要件以及时间要件。被害人承诺具有阻却违法性之刑法效果,而被害人承诺过当可减少行为违法性。  相似文献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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