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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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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案情】周某被于某等人打成重伤住院,周某的朋友王某、孙某得知此事后非常气愤,便预谋对于某实施报复,孙某派林某、郭某负责寻找于某下落。2005年1月初,王某和林某(孙某手下人员)等人在吃饭期间得知,于某此时正在庄河市金声歌厅唱歌.二人立即分别组织、联系人员前往金声歌厅欲对于某实施伤害。其中王某电话通知宋某让其组织人员前往,林桌则派郭某组织人员前往.宋某和郭某在无意思联络的情况下分别纠集多人分乘两台车先后抵达案发现场。王某和林某乘坐一台车抵达案发现场。在等待于某出现期间,郭某及车内人员发现于某的朋友李某与一名女子(臧某)从歌厅出来打车离开,便以打听于某下落为由持械对二人所乘坐的出租车辆追逐拦截、肆意打砸,对二人随意殴打辱骂,造成徐某皮外伤(不构成轻伤)并最终导致出租车损失119元。就在此过程中,于某等人从歌厅出来时被等待在车内的宋某看到.宋立即下车用随身携带的猎枪击中于某,导致于某轻伤。等到郭某等人再次驾车回到歌厅门口时.宋某、王某及林某等人已经驾车逃匿。  相似文献   

2.
一、案清简介1995年4月15日,20岁的蒋某在赌博中输掉了刚发的工资500元。蒋某害怕回家无法交待,便向赢者王某索要此款。王某不给,蒋某即打王某右眼部一拳,从王某衣袋内抢回自己赌输的500元而离开。后王某经法医鉴定为:右眼视网膜撕裂伤,属轻伤,系外力所致。二、分歧意见及分析第一种意见认为蒋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蒋某偶尔赌博,其行为不构成赌博罪。蒋某也没有占有他人财产和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仅是为抢回自己所输的赌资,致人轻伤是蒋某没有预料到的,是过失。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轻伤的,不构成犯罪。所以蒋某…  相似文献   

3.
林宝辉 《法制与经济》2010,(12):64-64,66
一、基本案情谢某,女,16岁,某职业技术学校学生,2009年10月至12月间,谢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介绍未成年在校学生芳芳卖淫。2009年12月21日晚,谢某受社会青年李某邀请,带其朋友王某(17岁、学生,但非卖淫者)至李的大哥周某的暂住处,谢、李二人意图让周某与王某发生性关系。  相似文献   

4.
2006年2月21日晚18时许,蒋某等7人及王甲共同到北京市清河农场宏富饭店吃饭。吃饭时,蒋某等5人同王甲共同饮用了“北大荒”酒(38度,三两瓶装)。期间,李某先行离开宏富饭店。当晚8时30分许,由崔某租车,崔某、王某、吕某及王甲共同搭乘该车离开宏富饭店。途中,王甲自行下车。2006年2月22日6时许,路人在清河农场路边发现王甲死亡。经北京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鉴定,  相似文献   

5.
[案情]被告人沈某和蒋某等人获取了制造毒品MDMA(甲基苯丙胺)的实用配方后,沈某分别到东莞麻涌、南海黄岐,纠合他人设厂制造MDMA。被告人沈某在与被告人谢某、李某等人密谋在黄岐制造MDMA时,商定由被告人谢某、李某和郭某(在逃)共同出资,沈某联系技术人员被告人蒋某、金某等人并和蒋某负责采购制毒设备、原料,李某、郭某负责销售,郭某还负责叫人将毒品MDMA压制成摇头丸。被告人沈某、谢某、李某分别找来被告人邓某、詹某和叶某(在逃)参与制毒,三人也知道分工情况。之后,制毒工厂开始运作,并制造出MDMA。2001年…  相似文献   

6.
上诉人徐某与被害人王某于2008年1月结婚。同年6月儿日晚,上诉人徐某与王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并厮打,次日7时许,二人再次发生争吵,徐某即掐住王某颈部致其死亡,后将王某的尸体藏于其驾驶的轿车后备厢内运至山东省武城县草屯村北侧路边,抛于麦秸中用汽油焚烧后潜逃。被害人王某的亲属发现王某、徐某二人失踪后,于2008年6月16日以徐某对王某实施非法拘禁犯罪为由向本市公安局报案,  相似文献   

7.
[案情]2008年8月的一天下午,被告人刘某在一酒楼与王某、陈某一起饮酒。当晚20时许,刘某与王某在该酒楼卫生间内与同在酒楼饮酒的徐某(曾是刘某的邻居)相遇。刘某遂同徐某戏言:"待会儿你把我们那桌的账也结了"。欲出卫生间的徐某闻听此言质问刘某有什么权利叫其付帐,  相似文献   

8.
案情简介:人民法院在审理原告陈某诉被告徐某债务一案时,查明徐某在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七里庙工地有债权二万元,即在作出一审判决时,对徐某在七里庙工地的债权二万元依法采取了保全措施,向徐某、工地负责人(实际承包人)王某下达了裁定书。此案经二审终审,徐某应偿还陈某二万余元,徐某不自动履行还款义务,陈某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中徐某拒不到庭,避而不见,人民法院多次做工地负责人王某的工作,要求其协助人民法院将徐某的二万元偿付给陈某,王某反悔,也采取躲避的策略。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相似文献   

9.
[案情]王某于2009年至2010年间担任国有事业单位A区渣土管理所管理员,负责对本区域内建筑垃圾处置申请的复核及现场勘验审核等工作。其间,王某以个人名义从某物业管理综合服务公司以每车1200元的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承揽该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业务,后王某自行联系了其在履职过程中结识的两家渣土运输企业的经营者及工作人员蒋某、周某等人,并以其个人名义以每车450元至550元不  相似文献   

10.
刘敏  陈菂 《中国检察官》2010,(18):46-47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华某因琐事与被害人周某发生纠纷,当晚周父与周某及周某的丈夫被害人彭某找到华某.双方发生争执。华某遂打电话给被告人谢某称被人找麻烦,谢某随即转告被告人谭某、王某、颜某、谢某某、封某,并要王某、颜某、谢某某三人先过去,王某和谢某某便各拿一把“森林之王”砍刀.与颜某先行赶到现场。后因彭某打了华某一个耳光,致使双方争吵升级。华某被打后要王某打电话叫谢某、谭某、封某也过来。  相似文献   

11.
[案例回放1]外地来京人员徐某即将临产,找到了"乡村医生"王某。王某简单地为徐某检查后,为其输了三支"催产素",导致徐某大出血,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王某在进行了简单的止血后,收了100元诊费,就让  相似文献   

12.
龙庆 《江淮法治》2014,(18):34-35
正因赌博欠人钱财,徐某欺诈租车行,将租赁来的汽车抵押套现还债。日前,经马鞍山市花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2013年底,无力偿还赌资的徐某向朋友王某借钱,王某给他出主意:"你可以向出租行租辆车,抵押给别人换成钱。"没有驾照的徐某采纳了建议,在伪造了租车所需材料后,让同事小叶帮忙在租车行租了一辆丰田凯美瑞(经鉴定价值121307元),又以3万元的价格抵押给了朋友王某事先联系好的南京买家。钱到手后,徐某分给王某7000元好处费,并将租车的钱与押金11000元还给小叶,余下的12000元便  相似文献   

13.
【基本案情】被告人陈某(男)是黑龙江省某高校三年级学生。被害人王某(男)与林某(女)曾谈过恋爱,王某认为林某与其分手是陈某的原因,曾谩骂过陈某多次。2009年12月18日晚7时许,陈某和林某在某网吧上网玩游戏,王某纠集周某、苏某二人来到该网吧门口,准备将陈某“教训”一顿。晚9时许,当陈某与林某走出网吧时,守候在门口的王某一腿拌倒殊某并用脚猛踢。  相似文献   

14.
[案情]王某、齐某、金某相邀喝酒时,金某了解到王某尚未成婚。便与齐某策划将其邻居家一呆傻妇女黄某(系有夫之妇,后经司法鉴定为偏执型精神分裂症)介绍给王某为“妻”.并对王某说反正你在外地.把她领走先过着就是了。王某听后颇感兴趣,齐某即令其妻将黄某及五岁女儿一同叫到了家中。当王某见黄某标致可人即表示愿意将其领走时.金、齐二人便对黄某采取欺骗手段谎称王某是大老板、很有钱等,  相似文献   

15.
多种毒气被吸入人体后,由于毒气的迭加联合作用致二人中毒死亡的案例罕见,现报告如下。案例资料案情1995年12月9日下午,某香料厂在生产硝基甲烷时,操作工徐某、郑某、李某、王某先向反应锅内加水,然后加入原料亚硝酸钠300kg、菜油2.skg、纯碱15kg溶于150kg的常温水中,再加入硫酸二甲酯285kg一起反应,约20分钟以后,4人都闻到一股气味,立刻感到头晕、胸闷、双腿乏力,随即到20米处的机修车间内吸氧(工业用纯氧),李、王西人吸氧约2分钟左右离开去叫人,徐、郑两人吸氧约15分钟左右,当场死亡。尸体检验被检死者徐某,男,22岁;郑…  相似文献   

16.
李景忠  汤锐 《江淮法治》2011,(16):34-35
近日,寿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离婚后,妻子给付丈夫8万元。 2004年王某与黄某恋爱结婚,2006年王某生育一女后便外出上海务工,黄某在家务农。王某在上海务工期间每逢节假日都回来与丈夫徐某及女儿团聚.夫妻俩虽分居地.但感情也很好。  相似文献   

17.
1案例资料周某,男,46岁。2008年6月某日,在酒后骑摩托车途中,与同村村民黎某(男,42岁)发生口角争斗摔倒,当即右膝关节疼痛无法活动。经医院诊断为右膝关节韧带、半月板损伤。因法医学鉴定结论为重伤,周某要求追究黎某刑事责任。由于案发时现场无目击证人,双方便各执一词。周某称黎某冲他左头部打了一拳,避让时连人带车摔倒。而黎某供述周某系酒后驾车,雨后路面湿滑,右膝部损伤是其自己摔倒受伤。  相似文献   

18.
基本案情周某系某县公安局民警,2002年10月因妻子席某要回娘家,周某在单位值班,家中无人看房,便请女青年李某帮看房子。在此期间,周某和李某发生了性关系,并致李某怀孕,为此,李某做了人流手术。2003年初,席某又回娘家,仍请李某帮看房子,周某、李某二人又发生性关系,致李某第二次怀孕,并产下一名女婴。为方便照顾小孩,周某在外为李某租房,二人又多次发生性关系。此后,李家与周某经协商,决定由周某付给李某1万元补偿费,并由周某将孩子抱回家抚养。2004年8月,县计划生育局对周某与李某非婚生育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向周某下发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通…  相似文献   

19.
1997年4月25日下午,周某(1980年6月13日出生,时年未满17周岁)因盗窃被当地公安局留置侦查,次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7日上午,周某被关押于公安局看守所,11时许被同监室人犯王某、苏某等(均为成年人)殴打致死。公安局安葬了周某,花费丧葬费23...  相似文献   

20.
李健 《中国检察官》2012,(24):38-40
[基本案情]2008年4月,A市某区人民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部署.启动铁路北客站和动车组综合改造工程。该辖区某街办成立了铁路北客站征地拆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八个村的整体拆迁工作。时任街办主任的王某任领导小组组长,周某任办公室主任。两人预谋在拆迁工程中套取公款,由周某联系一家熟悉且可靠的包工头。周经过与胡某协商,约定实际拆迁费每平方米20元,再每平方米虚增3元.签订每平方米23元的拆迁协议,由胡某将每平方米虚增的3元提现后交给周某。因胡某没有建设资质,借用鑫兴公司的资质签订拆迁合同。嗣后,周某将拆迁公司基本情况及拆迁价格给王某汇报。王某个人决定由鑫兴公司承揽辖区内西三村等八个村的拆迁工程(实际拆迁七个村)。2008年6月,鑫兴公司将西三村拆迁完毕后.胡某将其余拆迁工程转让给鑫兴公司经理左某,并将其与周某的约定告知左某,左某表示接受。胡某、左某按照拆迁面积估算出给周某的提现金额,先后分七次从鑫兴公司账户提现465万元送给周某。周除将其中的20万元给相关人员发放奖金、迭给王现金155万元外.自己实得290万元。2008年11月,王某选中白桦林居一幢住房。周某建议由鑫兴公司为其出资购买.王表示同意.周某即向胡某和左某提出由鑫兴公司为王支付购房款。2009年4月.左某出资72万元为付选利购买了该房屋.缴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1.663833万元.并要求地产有限公司置业服务中心将该房产权证过户到王妻名下。2009年7月王入住该房。2010年3月.王某听说自己可能要调至区政府工作.遂与周某商定由鑫兴公司为其购买一辆斯巴鲁牌汽车。2010年3月24日,左某、周某、高某(左的朋友)在一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为王某订购了一辆黑色斯巴鲁牌汽车,左某支付购车款及相关税(费)合计328052元,并按照王的要求将该车所有人登记在王妻弟名下。2010年4月,左某提车后将车牌号码为陕AVW650的斯巴鲁牌汽车及相关手续交给周某。周将该车磨合后交给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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