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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作为一句至理名言如今却被两款打车软件打破了。“想免费打车吗?-5上用嘀嘀打车吧!”这并不是一句广告噱头,是一个事实,一个天上掉馅饼的事实。那么,是不是免费就一定全是好处呢?姑且不谈“免费”仅仅是软件公司吸引关注度、增加客源的暂时性手段,单单打车软件本身近期就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争议。’我们也不妨来聊聊这个关乎大家出行的话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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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可用作现场绘图的软件有很多,作为非专业现场绘图软件visio2007,其强大的绘图功能,令人叹为观止。在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现场所涉及的对象相对较为固定,多为“人、车、路、建筑物”等等,visio2007绘图软件就是非常适合绘制交通事故现场图的最佳软件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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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信息管理系统既是创新的管理方法又是更加先进的管理工具。对于广大律师事务所而言,不管是新的管理方法还是先进的管理工具,只要能够带来效能.就愿意去尝试。在中国,我们提及的“律师事务所综合管理软件”.更多还是指“自身内含管理方法并能够帮助律师事务所实践更多管理方法的IT软件工具”。虽然.国内的律师事务所综合管理软件只是起步于1999年年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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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11月,北京市海淀区东方计算机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东方研究所)开发完成了“单片机高级语言交叉调试窗口软件V1.00”(简称CDW软件),并于1992年10月28日向中国计算机软件登记中心申请登记。同时就CDW软件与单片机的适用范围做了如下说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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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电脑同时安装了腾讯QQ软件和360安全卫士软件的用户,都被无端卷入了一场混战之中。只要你一打开电脑,两家公司几乎就会同时弹出小窗口攻击对方,强迫你看他们“互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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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就“番茄花园”系列软件侵犯著作权一案的民事赔偿部分,原告美国微软公司与被告在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达成和解协议,微软公司获赔300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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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计算机软件应予以法律保护是毋容置疑的,并在世界范围内早已达成共识。早在1972年,菲律宾政府就在其《知识产权保护法》中明确将“计算机程序”作为“文学艺术作品”的一类列为版权保护的对象,从而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在版权法中明文规定保护计算机软件的国家。到了Zo世纪80年代,美国、日本、英国等20多个国家也相继采用这种方法保护计算机软件。由于版权法具有对软件的保护范围宽,可以“自动生效”(除进行注册登记外,无须申请、审批)等特点,使得它成为保护计算机软件的最主要方法。但由于目前不断涌现出来的是包括计算机程序在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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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计算机是当代科学技术的卓越成就之一。现代社会是信息化社会,凡是有信息的地方,就有电子计算机。整个人类社会已经与电子计算机紧密相联了。众所周知,电子计算机由硬件和软件两部分组成。对于硬件部分,各国都规定采用专利法保护方式;而对于软件的法律保护,各国规定不一。由于软件是人的智力成果,软件研制是把人的智力表现为计算机可执行的形式,因此,计算机软件的内容总是鲜明地表现为“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从国外有关立法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国家对研制各种应用程序的软件不授予专利权。匈牙利专利条例规定,“由于智力活动方法、程序编制的规则或者软件缺乏技术性,不得授予专利”。联邦德国专利法第一条规定“专利权应授予可在工业上应用的、新颖的、并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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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运会最受关注的焦点就是国家体育场——“鸟巢”。同样,对于安防系统来说,“鸟巢”的安保系统也是整个奥运会场馆监控中最为典型的一个案例。在“鸟巢”的视频监控系统中,海康威视提供前端视频编码器、硬盘录像机以及监控中心的硬解码设备视频监控平台软件。下文就笔者参与“鸟巢”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经验,做—个简单的介绍和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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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软件“反向工程”合法性的思考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一、软件“反向工程”问题的提出 通过对他人软件的目标程序(可执行程序)进行“逆向分析、研究”工作,以推导出他人的软件产品所使用的思路、原理、结构、算法、处理过程、运行方法等设计要素,作为自己开发软件时的参考,或者直接用于自己的软件产品中,通常称之为软件“反向工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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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互联网上形形色色的恶意软件横行无忌。只要打开网络,它们就不经同意强行侵入用户电脑,强行弹出广告,偷偷收集用户行为习惯,行为恶劣又无法卸载,与流氓简直无二,因而许多网民愤而称之为“流氓软件”。网民们近来还自发结成“中国反流氓软件联盟”,要代表全国一亿多网民用法律武器惩罚软件制造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一时间,反“流氓软件”诉讼此起彼伏。而颇有戏剧性的是,一向被用来反击和拦截恶意软件的“雅虎助手”也陷入“流氓软件”的纷争之中。11月17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就反流氓软件联盟诉雅虎中国一案以证据不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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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论
2013年3月2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粤高院”)对奇虎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简称“奇虎诉腾讯案”)作出一审判决’。该案涉及腾讯与奇虎因互联网安全软件领域的恶性竞争而引发腾讯在2010年11月3日要求其QQ软件用户删除奇虎360软件,否则无法使用QQ软件。这种“二选一”的做法引发各界批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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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软件界面的知识产权保护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对软件界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与美欧一样都以版权法中的“思想/表达”二分法为基本原则,然而“思想/表达”二分法与软件界面知识产权均衡的不一致造成其不确定性以及难以适用等缺陷。我国相关法律中有关软件界面的保护规定过于笼统,造成“有法难依”和国外厂商滥用知识产权阻碍我国软件产业发展的局面。从软件界面的网络经济学特性出发,应以是否存在网络经济效应为界面元素受保护的界线,从而与软件界面的知识产权均衡保持一致。将网络经济效应原则引入我国相关法规中,能够弥补我国当前软件界面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不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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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由”为发展理念的开源软件打破了传统软件大一统的局面,令当今软件业如沐春风,呈现出生机盎然之势。然而在实践中,由于计算机软件本身所蕴藏着经济利益,必将使得软件业再度陷入“司法尴尬”,一方面为了打破版权法对公众用户的限制,提出“Copyleft”;而另一方面,却只能依靠版权法以及开源软件许可协议来保障开源运动的进行。一、开源软件许可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开源软件提供了多种协议以供选择,GPL是开源运动中使用较为广泛的协议之一。1989年,由Stallman完成第一版GPL,他希望能凭借其独立的协议,借以打破版权法律体系对软件业的桎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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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被告在某合作项目协商缔约过程中,向合作方即本案原告订购软件产品,尽管最终合作项目框架协议未能达成,原、被告之间的权利义务仍受到软件订购合同的约束。另外,本案涉及的软件交易应界定为“买卖”还是“许可使用”存在着争论,而且本案中交付软件许可证号码由买方自行下载的情况在审判实践中较为少见,本文认为应根据具体情况判定是否构成“交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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