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郑森轶  林妍 《经济与法》2001,(10):20-21
“临时禁令”是在民事诉讼中应原告的请求,由法院发出的迫使被告在诉讼终结前临时停止对原告的侵权行为,从而对原告的权益进行合理保护的命令。其目的是在实质争议解决前,防止侵权行为的重复或预期发生,保护当事人正当权益。临时禁令在专利侵权诉讼中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  相似文献   

2.
为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修改后的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相继规定了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在起诉之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责令停止有关侵权行为和采取有关保全措施。为保证这一措施的正确执行,最高法院又出台了《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及保全证据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对诉前临时措施适用的条件、程序等作了详细的规定,从而形成了我国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诉前临时措施制度。以诉前临时禁令!"为主的诉前临时措施制度的建立,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了较为有效的…  相似文献   

3.
临时禁令在美国专利侵权诉讼中的适用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李德山 《知识产权》1999,9(5):43-45
“临时禁令”是在民事诉讼中应原告的请求,由法院发出的迫使被告在诉讼终结前临时停止对原告的侵权行为,从而对原告的权益进行合理保护的命令。在美国专利侵权诉讼中,“临时禁令”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如果专利权人过迟地得知其专利权被别人侵犯,他很难收集充分的证据在较短的时间内赢得诉讼。在有些情况下,尽管专利权人能在很短的时间内收集到充分的证据并赢得诉讼,侵权人在诉讼期间的继续侵权行为对专利权人造成的在客户和信誉方面的损失是很难由金钱来赔偿的。在这些情况下,专利权人往往可通过向法院申请临时禁令使其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  相似文献   

4.
一、诉前停止侵权行为措施的概念和意义诉前停止侵权行为措施,也称为诉前禁令,是由《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所确立的一项程序制度,系指专利权人、商标权人、著作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相似文献   

5.
知识产权审判中临时禁令措施的运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临时禁令的运用对于动态的侵权行为,采取扣押财产尚不足以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故在民事诉讼中采取保全性的临时救济,如发禁令,责令被申请人(被告)停止侵犯权利人的权益,是各国民事诉讼的通行做法。我国已加入WTO,WTO体制下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下称TRIPS协议)第50条规定,成员方应授权司法当局为了防止侵权发生,尤其是防止侵权商品进入商业渠道,除保存与被控侵权行为有关的证据,有权采取及时有效的临时措施。为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我国入世谈判中的对外承诺,我国修改后的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都以实体法的形式,…  相似文献   

6.
论完善我国知识产权禁令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2001年11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我国第一例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申请,并成功地启动"临时禁令"之后,上海、佛山等地的法院也陆续受理了大量"临时禁令"的申请。虽然临时禁令制度有其优点,但是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不足之处。  相似文献   

7.
知识产权诉讼中的禁止令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知识产权诉讼中禁止令的界定禁止令的原始含义是停止侵权。禁止令(Injunction),也称禁令、强制令,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当侵权行为明显成立的情况下,法院要求侵权当事人实施某种行为,或禁止其为一定行为的命令。目的是在实质争议解决前,防止侵权行为的重复...  相似文献   

8.
唯冠公司申请临时禁售iPad被驳也许符合我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但在侵权行为的发生存在极大可能性时,仅因诉讼的长期性导致权利人必须长期承受更多的侵权行为,是对权利人的不公。重新认识知识产权临时禁令制度的价值功能和现实需要,并以此为基础,将我国的知识产权临时禁令细化为新的诉前禁令和诉中禁令。二者适用不同的程序,有助于克服我国目前适用知识产权临时禁令时的矛盾,有助于强化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效。  相似文献   

9.
王伯文 《知识产权》2002,12(4):18-20
我国在加入WTO之前,相继修改了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颁布实施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这些知识产权的法和条例,都对诉前停止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作出了规定。英美法系国家将诉前停止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称为临时禁令,①欧洲大陆法系没有禁令概念,临时禁令表现为假处分、假扣押制度。日本专利法、实用新型法、外观设计法有关专利侵害的停止请求权中规定,对“有侵害之虞者,得请求停止或预防侵害。”②这里的“虞”,现代汉语解释为“猜测”和“忧虑”,等同于英美法系临时禁令中的“可以预料的伤害”。TRIPS协议称为“临时措施”,③其第50  相似文献   

10.
禁令是英、美国家法院授予的一种特殊救济方法。美国专利法第283条规定,法院在专利诉讼案中认为有正当理由时,依衡平法原则下达这种救济令以阻止侵犯专利权的违法行为。禁令主要有两种:临时禁令和长期禁令。前者是法院在诉讼开始时作出的,旨在阻止被告继续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或停止行使有争议的权利。后者则是对前者的确认,其效力直到诉讼案被最后裁决后方才失去。  相似文献   

11.
临时禁令适用中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临时禁令是人民法院为及时制止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侵害权利人知识产权或有侵害之虞的行为,而根据当事人申请发布的一种禁止行为人从事某种行为的强制命令。其目的在于保护权利人知识产权免受继续侵害,预防难以弥补的损害发生。它是英美法系国家在知识产权诉讼中常见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救济手段,TRIPS协议对此也作了明确规定。适应入世需要,我国新修定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都规定了这项强制措施。同时,最高法院制定的《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关于诉前停止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两项司法解释对诉前临时禁令的适用作了专门规定。但总体而言,这些规定比较原则、抽象,难于把握和操作。为准确及时地对当事人的禁令申请作出审查决定,笔者针对临时禁令在实践中遇到的几个主要问题谈谈自己的认识。  相似文献   

12.
“封网禁令”是指版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并由法院签发命令要求并无过错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封锁侵权网站的一种禁令措施.这是立法规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应该担负的防止侵权行为继续发生的义务.国外已出现多起适用“封网禁令”的判例,并且多个国家相继修改版权法增加封网禁令的内容.作为一种由立法特别规定的版权侵权救济方式,其强势保护版权的初衷,必然引发对禁令签发合理性的质疑.因而,法院签发禁令的前提、需要考量的因素、诉讼程序以及成本负担都是研究的对象,也是未来国内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借鉴.  相似文献   

13.
禁令(Injunction)是指法院发出的带有强制性的禁止当事人实施某种特定行为或要求当事人作出特定行为的一项命令.[1]在当代的美国民事诉讼制度中,禁令作为一项独具特色而又古老、行之有效的衡平法救济形式沿用至今,并已发展成为一整套较成熟的规则程序.同时,禁令制度在日益增多的家庭暴力、环境保护、商业秘密等案件中所起到的积极作用也受到了社会及公众的认可.本文将对美国禁令制度的产生与适用原则,禁令发布的条件与标准,禁令的上诉与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关系,禁令的分类以及禁令的执行等程序进行介绍,进而与我国知识产权诉讼中新增设的临时禁令(也称"诉前停止侵权")作比较,并就相关规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与研究.  相似文献   

14.
8月,苹果公司成功地从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取得禁令,下令韩国三星公司应在欧洲除荷兰以外的其他地区暂时停止销售其最新的平板电脑产品GalaxyTab10.1。苹果公司在该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声称三星的侵权行为将使其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不过,经过三星公司的上诉,该法院临时取消了禁令对欧洲其他地区的效力,而在德国境内则继续有效。  相似文献   

15.
论知识产权诉讼中的禁止令制度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一、禁止令界定1.禁止令肇始含义是停止侵权。禁止令(Injunction) ,也称禁令、强制令、假处分和假扣押 ①,是指在诉讼过程中 ,侵权明显成立的 ,法院要求侵权当事人实施某种行为或一系列行为 ,或禁止一定行为的命令。目的是在实质争议解决前 ,防止侵权行为的重复或预期发生 ,保护当事人正当权益。这是英美法系国家在知识产权诉讼中常用到的救济手段 ,肇始含义是停止侵权。在我国 ,停止侵权是民诉法和民法通则中规定的民事责任之一 ,是法院查明事实后在最终裁判时要求侵权人承担责任的方式之一 ,但上述两个法律及有关的知识产权…  相似文献   

16.
有观点认为美国的专利侵权永久禁令等同于我国的停止侵权,因此,有必要在美国专利法框架内,对永久禁令分别从法理、立法、司法角度进行深入考察,认清其特质.永久禁令是在案件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时给予胜诉方的一种救济,不同于初步禁令、临时限制令.在司法实践中,美国最高法院通过eBay案,强调永久禁令的衡平法救济性质,应适用“四要素检验标准”.我国专利侵权诉讼中的停止侵权民事责任不同于美国永久禁令制度.但是,我们可以借鉴后者的有益之处,突破“当然适用论”,构建起停止侵权责任的灵活适用规则,遏制“专利渔翁”,破解“反公地悲剧”.  相似文献   

17.
周中琦 《知识产权》1996,6(1):28-29
依专利法第11条,专利侵权行为包括制造、使用、销售他人的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他人的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另外,进口他人专利产品或依他人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也构成侵权行为。在侵权行为发生后,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为叙述简便,以下统称专利权人)享有请求法院判决停止侵权行为的禁止请求权和赔偿损失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在专利权诉讼中,时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如果没有一定的措施,使侵权人暂时停止侵害,则等到专利权人得到胜诉判决,其损失可能  相似文献   

18.
论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审判中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侵害商业秘密的主体限定为"经营者",显然不敷使用,有必要进行扩张解释;关于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种类的规定过于简单,使得实践当中的许多侵权行为成为漏网之鱼;保密义务有别于竞业禁止义务;侵害商业秘密案件不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侵害商业秘密案件原则上应当设立诉讼禁令制度;关于商业秘密侵权的民事责任应当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9.
大案速览     
《法人》2013,(10):9-10
广药诉加多宝不正当竞争案开庭9月3日,广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广药集团和王老吉公司诉广东加多宝公司不正当竞争一案。在此之前,双方已就加多宝的广告语是否停用进行了两场"诉中禁令"听证会。广药集团认为,加多宝在其广告宣传中使用"王老吉改名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广告语,属于虚假宣传,对原告的商誉造成了损害,构成不正当竞争侵权行为。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行为,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共1060万元。数据显示,目前广东三级法院受理的涉及王老吉、加多宝案件至少有8宗,广药和王老吉方面还在长沙、重庆等地法院起诉加多宝涉嫌虚假宣传。  相似文献   

20.
我国知识产权临时禁令制度的现实困境与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杨涛 《知识产权》2012,(1):64-70
经过30年的制度建设与理论发展,临时禁令以实体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形式逐步得以确立,在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救济中表现出良好的实践效果。为回应社会经济、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全方位、多维度地反思和检讨知识产权救济中临时禁令制度所面临的规范冲突、体系交织、类型缺位、程序薄弱、标准模糊等问题具有重大意义。基于此,立法中必须明确临时禁令制度在知识产权法与民事诉讼法中的定位与归属;统一临时禁令体系的普遍适用规则;增添临时禁令的缺位类型;完善临时禁令的程序要素;加快禁令审查的标准化与国际化。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