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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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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犯罪的本质是什么?在我国刑法理论中占统治地位的观点是:1.“犯罪这一概念是有阶级性的”。2.“犯罪是人类社会出现阶级以后的社会现象。是一定历史阶段中具有强烈阶级性的法律概念”。3.“犯罪是阶级社会的产物。是一个历史范畴。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随着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出现。而且最终也必将随着阶级、国家的消亡而消亡。”虽然我国主要的刑法教科书正确指出:“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  相似文献   

2.
上海这次“法的本质属性问题学术讨论会”中各种主要论点分述如下: 一、关于法的“阶级性”、“社会性”、“共同性”的概念关于法的阶级性,大家的看法大致相同,认为阶级性是基于某个阶级的政治经济地位必然产生的属性。也就是说,法的阶级性是指统治阶级的意志在法律中的体现,这个意志  相似文献   

3.
法律规范都有阶级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指引下,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发展,法学领域里出现了研究、探索新问题的新气象。法的阶级性问题,原是个法学基础理论问题,然而,过去由于“左”的思潮影响,特别是“四人帮”的破坏,搞乱了法的基本理论概念,有的人便把它推向左的极端,一提法的阶级性,就同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强  相似文献   

4.
龙俊意同志的《关于法的阶级性和社会性》一文(《政治与法律》1984年第4期,以下简称《尤文》)强调了法的阶级性,有些论点笔者是同意的,但在下述一点上却不能苟同:“法所调整的一切社会关系,都是阶级关系,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来说,它在调节阶级关系中会不体现阶级性,是不可想象的。”这样的观点,在今天已很少见了。只要尊重客观实际,人们就不难看出把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全部归结为阶级关系这一观点是不准确  相似文献   

5.
过去,人们认为法具有强烈的阶级性。这似乎是一个勿庸置疑的观点,自从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宣布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以后,法学界对法的阶级性也提出不同的看法。一种意见认为,阶级性并不是法本身所固有的。主张法应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专政性的阶级压迫的规范;另一部分是普遍性的社会生活的规范。其理由: 1.早在没有阶级、没有国家的原始社会里,就产生了“历史的法”、“严格的法则”和具有明显的法的性质的习惯、制度等,而且  相似文献   

6.
再论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起源观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法的起源”是法学领域一个根本性的理论问题,本文作者在认真精读、综合分析了马、恩等经典作家的经典著作的基础上,对于马克思主义法学中的法的起源观作了新的注释,提出了:“法产生于原始社会”,“法在共产主义社会也还会继续存在”,“法的普遍的和基本的属性是社会性、规范性和强制性”,“阶级性只是法律在阶级社会中的特有属性,决非法律的根本属性,随着阶级对立的消灭,法律的阶级性就会失去其存在的基础”等观点  相似文献   

7.
要发展我国的法学,就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学术与政治、阶级与真理、阶级性与继承性、革命性与科学性、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作用与代替作用这样几对关系。一学术与政治粉碎“四人帮”以后,鉴于以往我们常把学术问题同政治问题混淆起来的教训,好些同志提出了要把学术问题同政治问题分开的建议。这个建议是有积极意义的,它对于解决学术工作者心有余悸的问题有所帮助。但就法学来说,学术问题同政治问题实在不好分开,这是因为:  相似文献   

8.
国家和法是自原始社会以来就有的,还是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的?阶级社会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国家和法是不是一种“歪曲的形式?”到了无阶级社会,国家和法是不是要“克服这种歪曲”,恢复其非阶级性(或社会性)状态?这是法的理论中的基本问题,即如何看待法的产生、本质、作用和发展的问题。关于法具有非阶级性的社会性的观点,并不是现在才出现的。早在十七、十八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资产阶级法学家格老秀斯、霍布斯、洛克、卢梭等人都表达过这一观点。如卢梭认为,在政府出现以前,人类处在一种自然状态之中,人人生来平等,享有不  相似文献   

9.
关于法的阶级性与社会性(或称共同性)问题,近年来法学界有些同志已经开始探讨,在报刊上发表了一些不同的见解并引起了争论。这是很好的现象,不但有利于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研究的进一步深入,而且对于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彻底纠正“左”的错误思想,更好地贯彻党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正确路线和方针政策,也是大有好处的。关于法的阶级性,这是大家一致公认,从来没有任何疑义的。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论告诉我们,国家和法都属于上层建筑,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在阶级社会中,国家和法实质上都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谈到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时指出:“你们的观念本身  相似文献   

10.
关于技术法规是否有阶级性的问题,是近来法学领域中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一种意见认为技术法规是用以处理“公共事务”的,并不完全是统治阶级一个阶级的意志,它还反映整个社会的利益和要求,本身是没有阶级性的;一种意见则认为法律、法规只能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表现,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它不可能反映社会的共同意志,因此任何技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我国法学理论界较多地讨论了以下一些问题。无阶级社会是否有法,调整“社会公共事务”部分的法是否有阶级性,我国社会主义法是否也可适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一公式,等等。这些问题都可以归结为法的概念问题,其中大多数又都涉及到方法论问题。  相似文献   

12.
元凤 《法学研究》1985,(4):39-39
法学界就法的阶级性与社会性问题在报刊上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现将讨论的主要观点简介如下:一种意见认为,法具有两重性质,即阶级性和社会性。法律一方面是阶级斗争的工具,另一方面是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普遍性的社会生活规范。在阶级社会,有一部分法律很难说有什么阶级性的,它们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不可能只对统治阶级有利。持这种观点的同志不同意法只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  相似文献   

13.
目前,在法学界关于法的阶级性的问题争议颇大。其中,有同志对执行社会职能的法律,持不具有阶级性的观点。他们认为执行社会职能的法律调整的对象是人与自然界、生产科学技术的关系:它的制定(或认可)、实施有利于全社会,任何阶级同等受益:它不仅在有阶级或阶级斗争存在的社会里存在,而且到共产主义将更为发展。本文就以上观点谈点不同看法。  相似文献   

14.
法或者法律,有没有阶级性?是否“凡法皆有阶级性”?有没有“无阶级性”的法?这是关于法的本质属性的大问题,也是多年来法学界争论的老问题。粉碎“四人帮”以来,法制建设走上正轨,法学论坛春意盎然,关于法的阶级性问题又在新形势下得到进一步的讨论。通过讨论,有些问题更明确了,  相似文献   

15.
马克思主义认为,在有阶级对抗的资本主义社会和有阶级存在的社会主义社会,民主作为国家的一种政治制度,是有鲜明的阶级性的。这就是说,不是这个阶级的民主,就是那个阶级的民主,没有超阶级的、抽象的、笼统的、纯粹的民主。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出于本阶级利益的需要,必然要按资产阶级的民主观,建立和实行资产阶级的民主制度,即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在社会主义社会里,  相似文献   

16.
发表在"华东政法学报"第三期的杨兆龙先生的"法律的阶级性和继承性"一文,有不少值得讨论的问题.杨先生从法律规范的本身来分析其阶级性,把它大别为四类,即:正义的、不正义的、有反抗性的、不一定表现出具体的阶级性的,他说:"法律中有许多规范的阶级性不表现在规范的本身,而表现在谁运用它们或用它们来对付谁的","法律也有反映不同阶级的立场的",有的"却反映着被统治阶级的阶级性",因而认定"法律的继承  相似文献   

17.
一、阶级性是法的本质属性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法是一定社会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是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法的实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评析资产阶级的观念形态时指出:“……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列宁在回答法律是什么时说:“法律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意志的表  相似文献   

18.
法的阶级性问题,也就是法的本质问题。法的强烈的阶级性,在于它是通过国家所表现出来的统治阶级的阶级意志。  相似文献   

19.
国际法是否具有阶级性是个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有的认为,国际法没有阶级性,有的则认为国际法是有阶级性的。关于阶级性的表现又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它是“协调意志”;有的认为,它是“共同意志”;有的认为,马列主义关于法的原理只适用于国内法而不适用于国际  相似文献   

20.
一 我国社会主义法仍然具有阶级性,仍然是阶级意义上的法。马克思说:“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和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的个人恣意横行。”社会主义法的阶级性是由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政治等状况所决定的,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不是任何人强加给它的,不以任何个人的意志为转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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