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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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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科技发展拓宽履职新平台 通过网络实现会场内外的代表与网民之间的互动,是本届以来全国“两会”期间的一个亮点。代表在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时,不时举起手中的笔记本电脑,向代表团的其他代表展示网民对“一府两院”所提出的意见,形成了会场内外共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现象。  相似文献   

2.
即强化监督意识:通过监督及时发现“一府两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实反映人民群众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督促“一府两院”不断改进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细化监督制度:常委会通过建立一整套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监督制度,以制度促监督,以监督促落实,不断增强监督效果;  相似文献   

3.
陆办 《江淮法治》2010,(3):44-44
近日,黄山市黄山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召开与“一府两院”的工作联席会。会上,区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负责人相互通报了2009年的工作情况和2010年的工作打算,并就常委会有关监督事项的落实交流了意见。区“一府两院”主要领导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办事,  相似文献   

4.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报告.是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实施监督的重要形式。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不但可以有力地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改进工作,而且对于树立人大常委会权威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5.
为了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机关效能建设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大城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对“一府两院”进行有效监督。首先成立了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组成的四个调查组,深入到部分乡镇、村街、企业和学校进行调查,共征询到针对“一府两院”的意见、建议120多条.涉及20多个部门;其次,在将群众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分类后,召开了由主管县长及部门一把手参加的交办会议.向“一府两院”及所属部门进行交办.限期整改。  相似文献   

6.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基本形式。《监督法》的出台,对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作了明确规定,为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提供了法律保障,也对如何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7.
为加强与“一府两院”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高碑店市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建立联席会制度。联席会定于两次例会之间.一般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由人大常委会一名副主任召集主持,常委会有关科室负责人、“一府两院”有关副职参加,必要时请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府市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参加;会议内容主要是了解上一次例会有关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以及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通报下一次例会议题,交流沟通其他情况等。此举有利于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进行有效监督。  相似文献   

8.
监督法律法规在各地的贯彻实施是各级人大义不容辞的职责,在工作中,一些地方人大为了省事,往往与“一府两院”或执法部门签订“责任状”,(有的与“一府两院”签订,有的与执法单位直接签订),即在年初制订好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和考核目标及奖罚措施,年终,依照“责任状”的要求,评定考核结果,确定相关单位及负责人的奖惩,以此来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  相似文献   

9.
《法治与社会》2010,(4):27-27
2009年,千阳县人大常委会把支持“一府两院”工作作为人大监督的重要目标,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参与,在参与中服务,推动了“一府两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相似文献   

10.
滕修福 《江淮法治》2009,(15):49-49
目前,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时实行了中心发言人制度。“中心发言人”制度是指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时,预先安排确定中心发言人,而创新的会议发言制度。  相似文献   

11.
笔者认为,一年一度的人代会,听取和审查“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对于总结过去、改进工作、推动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作出“一句话决议”实属不妥。这是因为:  相似文献   

12.
翟峰 《法治与社会》2011,(11):26-27
对于人大常委会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后形成的审议意见,其向“一府两院”提出的主体到底是人大常委会还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问题,笔者认为应以监督法的明确规定为准。  相似文献   

13.
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约见“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活动,是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一种方式,有助于人大代表知情知政、代表人民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推动“一府两院”相关工作。近年来,铜陵市郊区人大代表通过这一形式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监督.共组织开展约见活动20多次。区人大代表与区政府部门负责人互动交流40多次,约见中代表反映的意见和建议90%以上得到了及时妥善处理。  相似文献   

14.
三项制度建设与地方人大保障工作的新发展●张玮自1982年宪法颁行以来,地方人大保障宪法和法律实施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人大监督“一府两院”的法制原则和法律意识已被普遍接受,保障工作的法律程序不断健全,逐步进入了规范化建设的轨道。“一府两院”在人大监督...  相似文献   

15.
1991年下半年至1992年上半年,我们全国人大监督法课题组的几位成员到南方十几个省市就地方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情况进行了较为详细的社会调查,获得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下面就调查中反映的问题,着重谈谈目前地方人大对“一府两院”监督的状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我们对加强地方人大对“一府两院”监督工作的一些建议和看法。  相似文献   

16.
常言道:“成绩不讲跑不了,问题不讲不得了。”人大监督也应如此,既要肯定“一府两院”的成绩,更要把着力点放在帮助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上。唯此才能提升人大监督的实效,才能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起到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7.
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工作监督的主要形式。近年来。长武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围绕如何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作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奏响审议“四部曲”。既收到了良好的监督效果,也达到了支持、促进“一府两院”工作的目的。  相似文献   

18.
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撤销由它任命的“一府两院”组成人员职务,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促进“一府两院”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形式。如何有效地行使好这项职权.本文试作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19.
《公民与法治》2012,(11):40-41
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时所发表意见、建议的高度概括,是常委会集体意志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一府两院”在抓落实整改工作中的文字依据,它是常委会会议成果的载体,具有代表性、权威性和一定的约束力  相似文献   

20.
李瑾 《公民与法治》2012,(17):32-34
编者按:以往,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报告,通过各项决议案、决定都以举手或鼓掌方式进行,这种方式有时可能会影响评价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而实行审议票决制作为强化人大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制度,使得人大审议“一府两院”专项报告,不再是一个“走过场”的程序,而是人大开展刚性监督的有效形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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