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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4)
正甬政办发[2018]1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区户口迁移实施细则(试行)》己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2月5日宁波市区户口迁移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我市户籍制度改革,推动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全市新型城镇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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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6)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01-2021-0007甬政办发[2021]1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21年3月22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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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16)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01-2018-0015甬政办发[2018]99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2018年8月13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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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18):25-29
甬政办发[2013]2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9月26日宁波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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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18):20-24
甬政办发[2013]2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9月26日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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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6,(20)
正甬政办发[2016]155号江北区、海曙区人民政府,市防指、市水利局:《宁波市姚江大闸放水预警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确保姚江沿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6年10月9日宁波市姚江大闸放水预警方案(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姚江大闸安全管理,做好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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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2,(23):28-30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12]32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2年12月14日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活动,加强监督管理,根据《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渝府发[2011]29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机电设备交易中心)进行的机电设备等交易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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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6,(21)
正甬政发[2016]10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2016年10月27日宁波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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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0,(7)
甬政办发[2010]5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根据《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暂行办法》(甬政办发[2010]25号)有关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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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10)
正甬政办发[2020]2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升轨道交通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完善轨道交通运营政府补偿管理机制,持续推进宁波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政府补偿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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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2,(23):14-15
甬政办发[2012]27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重点开发区域综合考评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2年12月14日宁波市重点开发区域综合考评办法(试行)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合力推进重点开发区域建设的若干意见》(甬党发[2012]151号),为加快推进全市重点开发区域建设工作,督促重点开发区域实施完成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工作任务,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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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14)
<正>甬政办发[2014]16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重大(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4年7月30日宁波市重大(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实施细则为进一步提高全市重大(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传播时效,扩大覆盖范围,完善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机制,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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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4)
正甬建发[2019]2号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建管处)、市监察支队,各有关单位:为做好我市建设工程起重机械保险工作,促进落实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责任,我局组织制定了《宁波市建设工程起重机械保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1月6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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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23,(5):13-20
<正>内政办发〔2023〕16号2月6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自治区区域性股权市场(以下简称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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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12)
正甬政办发[2020]3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20年6月15日宁波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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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11)
正甬政办发[2018]7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5月29日宁波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52号)精神,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巩固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