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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建设的发展,交通已日趋发达,但随之带来的交通事故也让人触目惊心。具统计,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而伤亡的人数竞达十万之多。这给大量的受害者家庭,也包括肇事者家庭造成的痛苦不言而喻,虽然许多肇事者受到了刑法的处罚,但对受害者家属的赔偿却大多是法律白条,增添了受害方的痛苦和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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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是适用缓刑的直接原因。目前,司法机关普遍存在办案经费紧张,而地方财政又无法保证正常的工作运转,一些单位只好利用职权搞创收,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来保证各项正常工作开支,有的单位甚至把奖金福利与办案挂勾,大搞利益驱动,促使办案机关把追回赃款作为工作重点,而公正量刑却退居次要地位。因此,对在审判阶段退清赃款的被告人,法院几乎都会以“积极退赃和有悔罪表现”为由从轻对被告人适用缓刑。有的甚至在不综合考虑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检察机关的意见,在追回赃款后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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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流窜犯罪分子能否适用缓刑,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一种观点认为可以适用缓刑;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不能适用缓刑。笔者认为:对流窜犯罪分子不宜适用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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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是指对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具备一定条件的情况下,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从这一概念可以看出,缓刑本身不是刑罚,而是具体运用刑罚的一种制度。因此,我们探讨缓刑考验期间又犯罪的能否适用缓刑,应该从刑罚运用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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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动机是激起和推动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动因.它是某种需要的刺激与犯罪人自身恶劣的世界观、人格态度以及思维方式等不良心理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相联系,对犯罪行为起发动、维持和指向的作用.犯罪动机不同,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就不同,其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亦不同.犯罪动机不仅是对犯罪分子处刑轻重的一个酌定情节,而且它能表明犯罪的原因,是体现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的重要依据.正确适用缓刑最难把握的条件不是犯罪分子的刑期、刑罚种类,而是准确地判断“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认定“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根据是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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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刑法同时规定,对于反革命犯和累犯,不适用缓刑。这是因为反革命犯侵犯的是人民民主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社会危害性严重。而累犯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大,放在社会上改造,难以防止他不再重犯新罪。对这两种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法律明文规定的当然要执行。刑法六十七条规定,适用缓刑须具备两个条件:一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普通刑事犯罪分子。二必须是确有悔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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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犯罪不宜适用类推韩轶类推是我国特有的刑法制度,但司法机关在处理法人犯罪的过程中,是否也可以采取类推的方式进行定罪处罚,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对法人犯罪能否适用类推,目前主要有二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法人犯罪可以适用类推。理由是:现行刑事立法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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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本院1999年以来统计,我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的39名职务犯罪被告人中,被判处缓刑的就达23人,占65%。分析表明,近年来职务犯罪的缓刑适用率都保持了一个较高的比例,对职务犯罪案件判决的滥用缓刑现状,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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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作为人民法院判处罪犯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一种刑罚方法,在刑罚普遍走向轻缓化和经济化的背景下,它的适用问题,特别是对未成年犯的适用越来越受到关注。虽然对未成年犯适用罚金刑持肯定和折衷的观点均有其合理之处,但我们更倾向于对未成年犯不宜适用罚金刑。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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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是一种考验刑,是指对犯罪之人判处刑罚,但在一定时间内暂缓执行刑罚的制度。其基本特点是对被告人判处刑罚,同时宣告暂缓执行,但又在一定期限内保持执行的可能性。基本条件是适用于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小,具有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刑罚不致于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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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七月,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某以投机倒把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以销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判决宣告后,对于陈某是否适用缓刑引起了争论,一种意见认为对陈某应在数刑中最高刑二年六个月以上总和刑六年以下决定执行的刑期,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是合法的.既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应认为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陈某的犯罪情节并考虑其交代态度好,能检举他人罪行,退清全部赃物的表现,对陈某适用缓刑是恰当的;另一种意见认为,缓刑是被原判刑罚的有条件的不执行,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中犯罪情节较轻,悔罪表现较好,使人民法院相信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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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适用缓刑存在的问题 1.对经济犯罪案件适用缓刑掌握偏宽。由于适用缓刑规定认识不够一致,量刑时出现了宽严失度的情况。尤其是对经济犯罪案件适用缓刑问题缺乏具体探讨,以致于有的案件适用缓刑掌握偏宽。 2.企业需要技术骨干而提出要求,人民法院将已判了被告人实刑的案件,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进行改判宣告缓刑。 3.为企业经济效益不致亏损,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领导人为被告人“说话”,致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宣告缓刑。 4.机关干部犯罪后,往往被宣告缓刑。如××县人民法院有一位审判员犯了枉法裁判罪,判了缓刑。虽然不能搞什么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但是应当奉行执法犯法从严处罚的原则。可是该案因为是内部人员犯罪,即借其投案自首和坦白交代态度好等理由,法院判处他徒刑缓刑,并留法院内分配适当的工作。在人民法院内部留有犯罪分子工作,影响不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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