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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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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曹琳 《研究生法学》2007,22(4):131-142
一主要国家对商业方法的保护(一)美国对商业方法可专利的转变以前,在美国,商业方法是不可专利的。商业方法不是"程序"的法定客体。1908年Hotel Security Checking Co.v.Lorraine Co.案件确立了商业方法作为程序是不可专利的。法院认为其不包含一个发明专利所要求的新颖性或创造性。因此,商业方法例外就此产生。  相似文献   

3.
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给知识产权法带来了许多新议题,其中商业方法的专利性保护是颇具争议的一个议题。赞成与反对的声音此起彼伏。而我国处于当今知识经济高速发展的全球化时代,应在结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借鉴欧美国家的经验,明确对商业方法专利性保护的态度并将其提上日程。  相似文献   

4.
高锐 《法制与社会》2011,(30):19-20
随着商业方法创新对于市场主体获得竞争优势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赋予商业方法可专利性的需求日益强烈,但传统专利权制度认为商业方法不在可专利主题范围内,由此引发了商业方法可专利性例外之争。本丈通过简要回顾商业方法例外这一问题的缘起和发展,同时追本溯源,从实现知识产权合理性理论的视角以及对该问题具有深远影响的案例出发,分析证明了商业方法应当具有可专利性的观点。望借此文抛砖引玉厘清争议,促进我国专利权制度的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5.
一、问题的提出近来,在北京市国际经济贸易研究所张红芳的揭示下,一个鲜为人知的现象渐渐浮出水面,并通过媒体的广泛报道引起了越来越多的重视。这个现象就是以花旗银行为代表的外资银行  相似文献   

6.
1998年美国对State St reet Ba n k一案的判决,在美欧日之间引起了一场商业方法软件专利保护的争论.目前,美国、欧盟、日本等地区的专利主管部门对计算机软件,特别是商业方法软件的专利保护都持肯定态度.  相似文献   

7.
1998年美国法院在State Street Bank案中确认了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从此商业方法专利引起了人们热议.通过对商业方法专利的兴起和发展趋势的观察,以利益平衡的观点分析商业方法专利权人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利益得失以及商业方法专利所蕴涵的国家利益,有助于我们对商业方法专利采取适当的立场和对策.对我国而言,给予商业方法专利保护并非国际义务,商业方法专利应缓行或加以规制.  相似文献   

8.
发明的基本特征在于"技术性",体现在两方面:发明应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发明应利用自然规律直接作用于客观物质。由于不符合后一项认定标准,商业方法被排除在专利保护范围之外。但在电子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审查上,美国采用了一个宽泛的"技术性"概念,背离了上述认定标准,欧洲专利局以局部代替整体的审查方法也难以自圆其说。尽管电子商业方法所采用的计算机手段可以具有技术性,但其整体仍不是发明。  相似文献   

9.
问:在专利代理实践中,怎样判断商业方法类程序的 专利性?又该如何对其进行处理呢? 答:商业方法类程序由于涉及较多的商业交易规则, 对于是否可被授予专利权以及具体商业方法的专利性通 常存在较大的争议。  相似文献   

10.
三、商业方法软件专利保护 的法律分析 1、商业方法软件的可专利性分析 根据专利法的要求,一件技术方案要通过专利审查并最终获得批准,必须符合两个条件。第一,该技术方案必须是专利法所保护的客体(subjectmatter),即所谓的专利适格性(eligibility);第二,该  相似文献   

11.
张平 《知识产权》2003,13(1):25-29
在讨论商业方法(Business method)和计算机软件(computer software)是否适合于专利保护之初,美国、日本、欧洲等国更多关注的是在专利法理论上能否对这两种客体(subject matter)给予保护的问题。随着美国1998年State Street Bank一案的终审判决,三方专利局重新修改了各自的专利审查指南,增补了许多有关商业方法软件发明的审查指导意见,可以认为目前三方专利局已不再注重这两种客体的可专利性问题的讨论(尽管在国际社会上,有关商业方法软件能否构成专利保护客体尚有非常对立的观点)。三方专利局更多关注和讨论的是商业方法软件发明的具体判断标准,即专利审查的第二道门槛②:专利三性的问题。本文通过对三方专利局在有关商业方法和计算机软件发明上对创造性(non-obviousness or inventive step)审查要求的比较研究,分析三方专利局在创造性标准上的异同,以此对我国制定相关审查政策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2.
论基因的专利法律保护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对基因技术予以专利法律保护是必要而且急需的。世界各国对于如何设定基因保护的专利制度以及保护的程度、范围始终存有争议,但国际公约和各国的国内立法却在积极、稳妥、不间断地探索和发展着。我国正采取法律手段,不断强化基国知识产权的自我保护。  相似文献   

13.
随着欧盟单一专利制度的通过,这项新的专利制度将设置于欧洲,并于2014年1月1日生效。本文旨在介绍与单一专利所连结的经济要点。我们的重点便是同时说明其优势以及弊端。我们也会特别说明,尽管对提出申请的企业而言,单一专利能节省经济上的开支,但是这并非必然对所有成员国都有利。  相似文献   

14.
蔡步青 《河北法学》2012,30(7):148-153
美国法院早期以商业方法属于数学演绎方法为由,将商业方法排除在专利保护之外.受此影响,商业方法在美国一直被认为不应授予专利.后来法院提出如果抽象的商业方法与运用这种方法后发生了某种物理转换或者有形的装置相联系,则应承认其具有可专利性.1998年更是表明只要该项发明能导出“实用、具体、有形之结果”者,仍不失其可专利性,否认了商业方法在美国《专利法》中存在例外.虽然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在In re Bilski案中,提出美国《专利法》第101条规定的方法发明须符合“机器或转换测试法”,试图限缩商业方法专利的范围,但联邦最高法院在 Bilski v.Kappos案中否认其为审查商业方法专利唯一的判断标准.在迄今为止仍存较大争议的背景下,如果既无技术贡献,亦无技术特征,更未与其实现所必须的计算机设备或计算程序相结合,而仅系解决商业经营的程序、步骤或者流程者,商业方法即应为人类智力活动的规则或方法,属于思想的范畴,而不属于专利权的保护客体.  相似文献   

15.
从民事主体营业自由权的应然性和正当性来分析,营业行政许可行为应视为行政机关基于无害性审查对营业申请者获得营业资格和营业能力的行政解禁行为。基于此,法律和制度关于营业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就应主要去考虑营业是否关涉到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公共利益和环境生态,营业行政许可事项也应严格锁定在公共利益的无害性审查范围内,舍此,就无须设定营业行政许可。  相似文献   

16.
新专利法已于2001年7月1日起施行,此次专利法的修改是全面的,并有许多内容是实质性的改变,及时适应了中国加入 WTO 以后专利制度与 TRIPS 协议接轨的需要。本文仅就专利法第七章新增规定的七个方面,谈谈新专利法对专利保护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17.
论专利无效诉讼中的“循环诉讼”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专利无效诉讼领域长期存在"循环诉讼"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目前主要有民事诉讼途径、行政附带民事诉讼途径和当事人诉讼途径等几种解决方案。在中国现实法治语境下,当事人诉讼途径与前两种解决途径相比,成本低、效益高,更具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是解决专利无效诉讼中"循环诉讼"问题的最佳途径。  相似文献   

18.
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迅速发展,促进了网络交易的迅猛增长,也带来了一系列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问题。以专利为例,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关于网络交易中专利权保护的规定不够完善,网络交易专利纠纷不断增多。梳理和明确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专利侵权法律责任,提出相应的法律修改建议,对于网络交易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近年来,网络交易平台专利侵权纠纷呈现四方面特点:一是专利纠纷数量居高不下,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处理压力极大;二是网络交易平台专利侵权认定难,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不具有认定主体资格;三是针对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恶意投诉问题突出;四是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法律责任不明。针对这些问题,建议将“通知”规则作为判断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专利侵权责任的一般原则,将“知道”规则作为判断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专利侵权责任的特殊原则,并对二者的适用条件进行区分。  相似文献   

19.
张妮  徐黎明 《行政与法》2010,(11):84-86
专利侵权纠纷的行政调处制度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对专利行政调处性质的定位模糊,在一定范围内影响了我国专利行政保护的发展。专利行政调处是类似于"仲裁"的准司法行为,在实践中应进一步明确其调处职能的范围和司法审查的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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