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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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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所谓罚金刑 ,是指审判机关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一种刑罚方法。实践中对未成年犯适用罚金刑有不同见解 ,我以为绝对否定或绝对肯定均欠妥 ,建议在有关司法解释中明确以下几点 :1、关于未成年犯适用罚金刑的条件。可规定已满 1 4周岁不满 1 6周岁的未成年犯不适用罚金刑。这主要考虑到根据现行刑法规定的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 8种罪中 ,只有抢劫罪和贩卖毒品罪有并处罚金。实践中 ,触犯这两个罪名的已满 1 4周岁不满 1 6周岁的人并不多 ,适用罚金刑的刑罚效果不明显 ,不如予以取消。2、判处罚金数额应与成年…  相似文献   

2.
1997年刑法第17条第2款实施以来,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犯应当承担哪些刑事责任罪行及其完善一直争论不休。  相似文献   

3.
抢夺行为转化为抢劫犯罪不能简单等同于抢劫罪,其刑事责任起点应为16周岁,其数额、凶器、处罚也应充分体现出一定的特殊性。对此作出具体确认有利于维持“抢夺罪”——“准抢劫罪”——“抢劫罪”三者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4.
事后抢劫罪并非一个独立的罪名,而是经法律拟制为抢劫罪。司法解释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人能否成立事后抢劫罪出现了不一致的规定,立足解释论的立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被重新理解,故此承认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是本罪的犯罪主体。事后抢劫罪与承继的共犯也是一个疑难问题,事后抢劫罪不是身份犯,后行为人成立共同正犯和共犯的想象竞合。但是,根据正犯优于共犯的法理,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共同正犯论定刑事责任。最后,事后抢劫罪存在未遂,盗窃等前提行为相对于事后抢劫罪是一种潜在的实行行为,经由后续暴行、胁迫行为的实施,成为一种显在的实行行为。  相似文献   

5.
事后抢劫罪并非一个独立的罪名,而是经法律拟制为抢劫罪。司法解释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人能否成立事后抢劫罪出现了不一致的规定,立足解释论的立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被重新理解,故此承认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是本罪的犯罪主体。事后抢劫罪与承继的共犯也是一个疑难问题,事后抢劫罪不是身份犯,后行为人成立共同正犯和共犯的想象竞合。但是,根据正犯优于共犯的法理,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共同正犯论定刑事责任。最后,事后抢劫罪存在未遂,盗窃等前提行为相对于事后抢劫罪是一种潜在的实行行为,经由后续暴行、胁迫行为的实施,成为一种显在的实行行为。  相似文献   

6.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可以成为转化型抢劫罪的犯罪主体。在立法上予以明确之前,鉴于司法解释的不相一致,为避免司法操作的混乱,可以暂时以变通的方法予以处理。  相似文献   

7.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实施何种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法条规定的是具体的罪名还是行为 ?应该重视由于刑法条文特别规定而成立故意杀人罪的转化犯 ,以及故意杀人成为特定罪的结果加重犯 ,对于这一年龄阶段的人所实施的奸淫幼女行为 ,在追究刑事责任时 ,应具体分析。还有关于抢劫罪、贩毒罪的理解与适用  相似文献   

8.
罚金刑在适用中存在一些尚难处理的问题,对未成年犯能否适用及如何适用罚金刑存在诸多争议。对未成年犯能否适用罚金,应充分考虑未成年犯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害性。建议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犯不宜适用罚金刑;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犯可以适用罚金刑。  相似文献   

9.
刑法第267条规定,持凶器抢夺的,按抢劫罪定罪处罚.此条规定属于法律拟制,即只要行为人携带凶器抢夺的,就以抢劫罪论处,而不要求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这一规定扩大了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范围,体现了立法者对此类犯罪从严惩处的立法宗旨,更有利于打击犯罪.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关于"凶器"、"携带"的理解以及携带凶器抢夺与持凶器抢劫的区别都有待进一步澄清.另外,携带凶器抢夺转化为抢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起点应以年满16周岁为宜;而且携带凶器抢夺的,所夺取的数额不必达到较大,即可定为抢劫罪.  相似文献   

10.
十四到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能否构成转化型抢劫,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对于相对负刑事责任人转化抢劫行为能否构成转化型抢劫,应将转化前后的行为进行整体评价.鉴于十四到十六周岁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相对减弱,社会危害性程度相对较轻,国家对于未成年人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保护政策,以及《刑法》条文侧重保护未成年人的立法意图,十四到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宜构成转化型抢劫,对其造成的重伤或死亡结果,以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认定更为妥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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