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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如今国内不良资产的出售,已呈批量之势,但没有人知道今天售出的一笔不良资产,明天会不会成为秃鹫基金的目标。这种套现可能出现在五年十年后,也可能出现在一两年后  相似文献   

2.
郑慧 《广东法学》2008,(6):63-65
新破产法意在保护债权人对破产企业的债权。但是从新破产法实施的半年来看,新破产法的实施对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清收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使得金融机构在不良资产清收过程中出现了对新法的难以适应性。新法的实施使得在实践中担保债权形同虚设,严重影响了不良资产的回收程度。新法对破产界限规定较之旧法更宽松,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随时可能挤兑不良资产的回收,可撤消行为期限延长增大了不良资产清收的风险,重整和和解制度极大地考验着金融机构的耐心和毅力。  相似文献   

3.
陈荣奋  Liao  Zhenyun 《中国法律》2005,(6):30-31,94-96
随着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组和上市计划的推进,大量的不良资产被剥离并移交于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力度亦在加大,据2004年12月21日新华网站,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于2004年12月20日在北京发布“2004年中国不良资产投资者调查”,结果显示,中国的不良资产市场规模庞大,估计有5000亿美元,78%的受访者计划在一至三年内每年投资5100万至2.5亿美元收购中国的不良资产,而且都为中国不良资产市场预留了庞大资金。  相似文献   

4.
张驰  巴曙松 《法人》2005,(2):20-23
从1999年起,中国相继成立了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经过6年的时间,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理不良资产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但人们注意到,目前外资在不良资产的处置过程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而国内的民营资本、中小投资者大多数还只能"持币观望",因为他们无法参与动辄数十亿、上百亿元的打包处理.不少国内中小投资者和民营资本呼吁,应当降低不良资产打包处理的"单价",使更多的投资者有机会参与不良资产处置的竞争.  相似文献   

5.
资产证券化所具有的资产支持融资和表外融资的特性,使得它在化解银行不良资产中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它在未来必将成为银行处理不良资产的重要手段。而处于核心地位的SPV的成功设立是资产证券化顺利实现的重要环节,但是SPV目前在我国的设立确有很多的法律障碍,本文将从SPV的组织形式、法律障碍以及形式创新三个方面来加以论述。  相似文献   

6.
资产包交易近年已成为金融领域的热点,不良资产市场开始成规模的出售资产包,在资产包交易中如何做好法律业务,亦同时成为律师所研究和关注的要点。笔者从不良资产包交易的背景入手,分别介绍了资产包交易的调查事务和交易事务的概况、注意要点和其中一些经验教训,以供与大家探讨。  相似文献   

7.
我国金融系统四大资产公司在经历了大规模的向各级法院直接起诉追讨债务的过程后,目前,处置所剩的不良资产已进入商业化处理阶段,即通过拍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债权,其常用的方式是俗称“打包拍卖”或者叫“一揽子拍卖”,由于这种转让债权的方式往往是将数十家企业、较大金额的债务打包转让,而受让者则以低得多的价格竞价买得,因此,  相似文献   

8.
我国现阶段债权转股权的法律环境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为化解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不良资产,加快国有企业增资减债工作,以信达、东方、华融、长城等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为契机,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试点逐步推广。所谓债权的转股权是指商业银行将持有的对企业的不良债权转化为对企业的股权,从而实现资产结构的调整,达到降低不良资产的比例、减轻不良资产负担的目的。具体地说,就是将资产管理公司作为特定载体,将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整合后出售给资产管理公司(或由资产管理公司接管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由资产管理公司参股或控股企业,待企业经营状况好转后再通过股权转让或上市流通收…  相似文献   

9.
八十年代以来,处理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已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许多国家都成立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专门从事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工作。我国资产管理公司自成立以来,已经初步完成了机构组建、债权收购等项工作。正在进行资产保全、债转股、资产处置等业务。从我国的情况来看,由于目前还缺乏相位的法律支持,使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遇到了许多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10.
1月16至18日召开的银监会会议传出消息:银监会2006年的一个工作重点是预警不良资产反弹。于是,中国银行业不良资产中的重中之重——不良房地产项目,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普华永道最新报告指出,未来两至三年内,海外投资者将斥资150亿美元购买中国银行业不良资产。全球著名投资银行和基金公司,均对中国银行业的不良资产表现出极大兴趣。而投资中国房地产不良资产一直是众多海外基金组织进入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渠道。近几年上海、广州等地的烂尾楼收购市场,早已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海外基  相似文献   

11.
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使人们再次认识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一国乃至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支持国民经济发展的同时,由于经济转型过程中的磨合以及由此产生的众多问题的积淀,也积累了巨额的不良贷款。为了在加入WTO之后,给四大商业银行以平等的竞争机会,自1999年4月来,中国相继成立了信达、东方、长城、华融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条件性的接收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把国有商业银行由于承担政策性业务以及其他原因而形成的历史包袱卸下来,使其轻装上阵。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  相似文献   

12.
为解决国企高负债和盘活银行不良资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我国政府借鉴其他国家处置不良资产的经验,于1999年先后成立了信达、长城、华融、东方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专门对口负责收购、管理和处置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并把债转股作为其处置不良资产的主要方式之一,同时还同意国家开发银行自行进行转股。1999年7月5日国家经贸委、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债权转股权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2000年11月 10日国务院颁布了《资产管理公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债…  相似文献   

13.
随着中国的入世,中国的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中国吸收和利用外资的领域和方式也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吸收和利用外资参与处置不良资产就是一块全新的领域。有效吸引和利用外资参与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可以学习和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促进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为我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积累经验,其前景十分广阔。  相似文献   

14.
从风险产生到逐层传递,资产证券化在次贷危机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把次贷危机爆发的原因直接归罪于资产证券化这种工具难免武断,投行滥用证券化而导致其异化才是次贷的根源。未来中国资产证券化应当适度稳健,严控不良资产证券化,并做好信息披露和协调外部监管工作。  相似文献   

15.
金融资产证券化法律范畴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许凌艳 《法学杂志》2006,27(2):56-59
鉴于金融资产证券化对基础资产质量的要求,我国不良资产证券化应缓行。笔者还从金融学、经济学、法学三种学科的角度分析,论证了金融资产证券化的法律实质。  相似文献   

16.
白哲  Liao  Zhenyun 《中国法律》2006,(1):40-41,107-108
我国国务院于1999年决定组建中国信达、中国华融、中国长城和中国东方等四家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接收和处置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等四家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几年过去,四大资产公司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业务将逐步淡出,商业化转型的发展路向基本明朗,因此需要就以下三个问题,营造有利的法律环境:第一,改革资产公司的产权结构和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第二,培育商业化收购的债权市场,完善债权转股权制度;第三,完善企业债务重组模式,提升不良资产改良空间。  相似文献   

17.
特殊目的机构(SpecialPurposeVehicle简称SPV)在现实生活中所涉及问题很多。有经济的,也有法律的,从法律视角对特殊目的机构的研究又可从多方面进行。本文主要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中所涉及的特殊目的机构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8.
金融风险是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亚洲金融危机证明,如果一个国家的银行体系存在大量的不良资产,就会使该国的金融系统变得脆弱,一旦受到某些外部的冲击,后果不堪设想。为此,如何有效地处置不良资产便成为各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一项重要课题。 外部金融危机加深了我国对不良资产累积的严重后果的认识,促使我国下决心及早处理不良资产。我国银行业存在着大量的不良资产,根据国家公布的数字,我国的4家国有商业银行约有近两万亿元的坏帐,占其贷款总额的24%。为化解不良资产,国家决定成立与4家国有商业银行相对应的4家金…  相似文献   

19.
最高人民法院在世界经济危机背景下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就不良资产处置业务相继出台了几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其中以2008年12月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和2009年4月印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为最重要,这两个文本在新的形势下对不良资产处置行业提出了若干新的要求,突出强调不良资产处置中的国有资产安全,强调经济危机威胁下对债务人的保护等。这些规定对当前及今后的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影响巨大。为此,本文着重解读这两份文本的基本内容,初步分析其对业界的影响程度,并在此基础上对现行不良资产处置行业的法律环境和制度体系进行评估,提出建设性意见,以促进不良资产处置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国农业银行不良资产剥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08]138号)和《关于委托中国农业银行处置股改剥离不良资产的通知》(财金函[2009]34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受财政部委托处置其股改剥离的不良资产。为了支持国家金融体制改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降低处置成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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