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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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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任婵 《内蒙古检察》2005,(3):18-19,11
公正与效率是诉讼活动追求的目的,也是民行检察部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要求,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用检察建议的方式建议法院再审,是检察机关在民行检察监督程序立法不完善的情况下.着眼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依据法律原则和立法精神,在履行民行检察监督权上的发展和创新。  相似文献   

2.
温远智 《法制与社会》2010,(22):144-144,146
在民行诉讼监督工作中,由于只有抗诉这一单一的法定监督方式,监督效果不是很理想,而采取检察建议是目前加强民行诉讼监督的有效方法之一,但由于立法等客观因素的存在,民行检察建议又不可避免的存在很多困境,有必要采取一定的措施,使民行检察建议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王若铭 《法制与社会》2011,(30):199-200
检察建议为我国法律制度下产生的独特的检察监督方式,其在民行检察中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鉴于观念上的差异、立法层面上的缺陷及检察建议自身存在的诸多问题,民行检察建议的作用受到极大限制,因此,应通过立法赋予检察建议应有的法律地位并确认其适用范围、应完善检察建议的适用程序、应规范检察建议书的行丈格式与内容要求。  相似文献   

4.
张兴家 《法制与社会》2010,(24):191-191
"再审检察建议"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民事、行政监督活动中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种非诉讼监督方式。它是民事、行政检察权的延伸。尽管此种监督方式目前尚无法律明文规定,但在实践中证明,"再审检察建议"作为抗诉监督方式的补充是十分必要和可行的。  相似文献   

5.
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检察机关再审检察建议形式不统一,内容不规范,说理性不强,法院对再审检察建议的采纳也不一.再审检察建议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已经成为制约民行检察工作发展的障碍,亟须把再审检察建议写入法律。  相似文献   

6.
作为民行审判监督的一种补充,民行再审检察建议已经在实践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本文认为有必要建立起相对应的刑事再审检察建议制度,以完善检察机关的刑事审判监督职能,丰富检察监督手段。  相似文献   

7.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确立了再审检察建议的法律地位,但规定比较笼统,不利于适用,本文从再审检察建议的价值、性质、适用范围、适用标准、时限等方面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完善措施,以期指导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8.
2012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8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的检察监督方式.同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是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不服而向检察院提出的申诉方式.然而,再审检察建议与抗诉不同,它是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提出的柔性、便捷、高效的事后监督机制.但是在实践中,民事案件的再审检察建议工作却存在着很多问题.本文指出为了使再审检察建议发挥其立法目的和实用价值,应首先对再审检察建议定性,从而确保再审检察建议的良性运作.  相似文献   

9.
检察建议启动再审,就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过程中,发现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的,经与人民法院协商同意,不走抗诉程序,由同级检察院直接向同级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法院依法再审。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将再审结果通知提出检察建议的检察院。用检察建议的方式建议法院再审,是检察机关在履行民行检察监督权上的发展和创新。但由于现有法律没有程序和实体上的规定,造成了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在理论认识上的分歧,以及适用程序上的不统一。本文拟对这种做法的有关问题进行分析,以期有益于我国民…  相似文献   

10.
李远桃 《法制与经济》2009,(22):24-25,27
再审检察建议是指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确实有错误,向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从而启动人民法院再审程序的一种法律文书。再审检察建议具有时效快捷、节约资源等特点,可以有效的弥补抗诉程序的不足,提高检察机关的监督能力,也是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  相似文献   

11.
除了检察机关主观上应提高认识,强化检察建议权外,最根本的就是要通过修改相关法律的方式,明确检察意见和检察建议权的内容、范围、效力,规范其操作程序。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必须立足"三性",即合法性、针对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12.
再审检察建议作为民行检察监督的重要方式,实行了民行案件同级监督,减少了诉讼环节,降低了诉讼成本,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实践中,再审检察建议存在法律地位不明确、监督机制不完备、操作程序不规范等诸多问题,应当通过明确检察建议的法律地位、制定完善的监督制约措施、规范文书制作和操作程序等措施,更好地发挥再审检察建议的功能作用。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经常运用民事再审检察建议要求法院对错误的生效裁判进行纠正,它对民事抗诉起到有益的补充作用,也更容易被法院接受。但由于民事再审检察建议仍然存在法律上没有身份、出庭再审法庭无地位等问题。因此,完全有完善民事再审检察建议的必要。  相似文献   

14.
再审检察建议是指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确实有错误,向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从而启动人民法院再审程序的一种法律文书。再审检察建议具有时效快捷、节约资源等特点,可以有效的弥补抗诉程序的不足,提高检察机关的监督能力,也是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  相似文献   

15.
高杰  李健锋 《法制与社会》2014,(16):118-119
2012年新修正的民事诉讼法在强化法律监督,借鉴司法实务经验的基础上,将再审检察建议法律化、程序化,使其成为与抗诉并列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方式。对再审检察建议规定不完善的地方,我们在司法实务中仍然要不断地思考,在现有法律制度架构下积极寻找应对之策;同时,我们要恰当地处理好再审检察建议和抗诉的关系,优化二者的配置组合,使其都能充分有效地发挥法律监督功能。  相似文献   

16.
再审检察建议若干问题的探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民行检察工作正处于规范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既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也遇到了不少新问题。这些问题集中体现为民行检察监督范围狭窄、方式单一、效果不突出。民行检察要想获得长足发展,就必须探索新的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扩大影响,从而实现良性循环。下面,笔者就再审检察  相似文献   

17.
现阶段民行检察调处尚无法律的明确授权,而且理论与实务中对诸多问题的看法还不一致,民行检察调处工作的开展遭遇瓶颈。解决这一困境,可从民行检察调处的价值分析、法律基础、适用原则、适用范围四个方面来分析,总结出当下民行调处工作的三个着力点:要推行公开审查制度,以公开促公正。要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提升调处精确度。要实行多元调处机制,提高调处效果。从这三个着力点出发,层层发力,化解瓶颈,推动民行检察调处工作的有效开展。  相似文献   

18.
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新型监督模式,在司法实践中日益显现出优越性。虽然新民事诉讼法确定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的法律地位及适用范围,但从整体上来看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要充分发挥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在审判监督中的作用,就必须进一步从民事再审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适用程序以及配套机制等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9.
刘传伟 《法制与社会》2012,(14):114-115
刑事再审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创新和完善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机制的举措之一,具有时效快捷、节约资源等特点,可以有效的弥补抗诉程序的不足,提高检察机关的监督能力,也是促进司法公正、强化社会综合治理、创新检察工作机制等重要手段。本文针对刑事再审检察建议的法律地位、可行性与必要性、适用范围等作出初步分析,并对完善刑事再审检察建议提出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20.
2003年,我院紧紧围绕全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座谈会提出的“两率提高、结构改变、业务规范、整体推进”的十六字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民行检察工作的新路子。抓住主要工作环节,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并在具体工作中与法院达成共识:临河市人民检察院对临河人民市法院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可以提出检察建议,对个案提出检察建议的,如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程序,并于收到检察建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函告市检察院。2003年我院共发检察建议6件(2件正在审查中),除1件未被采纳外其余3件均被市法院采纳。这项以检察建议形式直接启动再审程序的新措施,既缩短了诉讼时限,提高了诉讼效率(3起民事申诉案件从发检察建议到有处理结果分别为1个月、3个月、5个月),又实现了同级之间的直接监督,从根本上解决了民事案件长期以来存在的“倒三角”、“周期长”等弊端,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是随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不断深入,我院在充分利用检察建议进行监督的过程中,也逐渐发现出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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