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56 毫秒
1.
修正后的新律师法已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在新法中,律师会见权的规定比修改前的相关条文有了较大的变化,新法明确规定与犯罪嫌疑人会见为律师所享有的法定权利,律师会见的时间提前到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这些规定对辩护律师会见权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应当得到肯定。但也应看到,新律师法第33条的规定与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律师会见的相关内容存在冲突,新法第33条在实践中将遇到不少障碍。本文从新修改的律师法第33条对律师会见权的规定,浅析和探讨新条文的进步及其不足,对新律师法第33条在实施中将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和预测,并对此提出一些修改和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2.
2008年6月1日,新《律师法》(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以下简称新律师法)正式生效,到目前已过去整整3年时间。在这3年当中,由于新律师法的贯彻实施,中国律师的执业环境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律师执业权利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障和规范,成绩有目共睹。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简称律师法)于1996年5月15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自1997年1月1日起实施。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对律师法进行了修改。律师法的制定与实施,在规范律师的行为和法律服务,保障律师依法执行业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诉讼制度的完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尤其是对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地审判和执行具有重要的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一、律师法的实施最高人民法院从实践… 相似文献
4.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新律师法对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权利作出了一些新规定,为律师更好地行使辩护权提供了保障。为了确保修订后律师法的实施以及与刑事诉讼法的有效衔接,河南省驻马店市检察院在“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专家教授的指导下,以该中心驻马店教学研究基地为依托, 相似文献
5.
自2008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律师法实施至今,已有一段时间。由于修订后律师法在保障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和取证权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强化,对检察工作特别是对职务犯罪侦查和公诉工作带来了极大挑战。在一段时间的实施中,又会有哪些 相似文献
6.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已于2008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修订后的律师法赋予了律师职业豁免权①。笔者以新律师法的实施为契机,试图从内涵、权利的保护和规制、国内立法完善的建议等几个方面,对律师职业豁免权制度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7.
8.
修订后的律师法(以下简称:新律师法)已于2008年6月1日正式实施,与刑事诉讼法相比,在某些方面做了大幅度的修改,赋予了律师更充分的调查取证权、会见权等权利,同时也给检察机关,特别是自侦、公诉、侦监部门的工作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本人结合自身在开展侦查监督工作中的实际,就新律师法对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带来的影响,做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由于新修订的律师法赋予了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更大的权利,事实上是对刑事诉讼程序作出了重大变动,对公诉工作带来了更大的挑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现就公诉部门在过去三个月执行新修订律师法的过程中遇到的几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10.
新律师法自2008年6月1日实施以来,给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指控犯罪的能力带来了挑战和机遇,现结合我院的工作实践,谈一点体会和拙见, 相似文献
11.
12.
修订的律师法已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律师法从六大方面对律师的辩护机制进行了完善,扩大了辩护律师的"领土"。从对辩护机制的完善来看,新律师法对将来的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具有引导作用。新律师法的立法不足也需要将来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完善。 相似文献
13.
14.
新《律师法》的实施及其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一、新<律师法>的修订背景及其主要内容 我国现行<律师法>是在1996年5月15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在2001年12月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正.施行十余年来,在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权利,维护法律的实施,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通过参与诉讼与非讼活动,律师在维护司法公正,完善我国法律体系,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方面,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相似文献
15.
2008年6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对实施了十多年的《律师法》进行修改的决定。修订后的律师法根据十年来律师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适应新时期新阶段党和国家的新要求,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对原律师法作了较大修改和完善,以立法的形式肯定了我国律师制度改革发展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律师制度。 相似文献
16.
17.
《中国律师》2006,(5):5-6
2005年5、6月间,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为组长的“律师法执法检查组”分赴北京、吉林、江苏、广西、陕西等地进行律师法执法检查,同时委托黑龙江、上海、河南、四川、云南、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对本地进行检查。2005年8月25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就律师法执法检查情况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执法检查报告》上做了重要批示,对律师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对律师工作的关心、关怀和支持。司法部部长吴爱英批转肖扬院长的批示后,全国律协党组非常重视,并结合全国律协的工作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肖扬院长的重要批示精神做了安排部署。——编者 相似文献
18.
修改后的律师法(以下简称新律师法)已于2008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律师法修改内容与监所检察工作密切相关,特别是有关律师会见权的新规定,增加了监所检察部门对看守所监管活动进行监督的不确定因素,扩大了监所检察部门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的范围,增加了监所检察部门办理职务犯罪工作和罪犯又犯罪批捕起诉案件的难度。以下,笔者从律师法的修改重点入手,试析这次律师法修改对监所检察工作带来的影响及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19.
修订后的律师法已于2008年6月1日生效实施,修订后的律师法扩大了律师直接介入刑事诉讼的执业领域,提升了刑事诉讼的透明度,增强了刑事诉 相似文献
20.
本文将分析新律师法相关条文,通过探究新《律师法》第14条背后立法意图,以及行政部门与律师协会关系,来分析新律师法对律师的职业定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