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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8 毫秒
1.
论票据法的调整对象与立法体例●刘颖一、票据法的调整对象票据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票据与广义的证券是同义词①。从广义上说,票据是记载一定权利并代表一定权利的书据。首先,票据记载一定的权利,是权利的证明和载体。其次,这种权利存在于票据之上,票据与权利结...  相似文献   

2.
票据作为一种特殊的权利载体,要求其本身必须符合票据法的规定,不存在瑕疵,才能准确地表明票据上的一定票据权利义务的存在,并且据此对票据上的权利进行行使和保全。然而在票据实务中,由于票据上的记载事项是通过票据当事人的行为所实现的,因此,票据当事人因各种各样的原因,使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出现与票据法规定的记载事项不相符合的情况,这样就使票据关系的法律效力受到影响。票据的伪造、变造就是影响票据法律关系的原因之一。本文仅就票据的伪造、变造作一初步的探讨。一、票据的伪边、史迪的法律性质票据法第14条第1款规定:票…  相似文献   

3.
张英 《广东法学》2006,(4):48-50
票据质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在其所持有的票据上为设质背书,并将该票据交付于债权人占有,债权人如届期得不到清偿,得通过对设质的票据行使票据权利而实现自己债权的行为。以“不得转让”的票据设定质押主要是指以禁止背书的票据设定质押,即指由出票人或背书人依法对票据的背书性加以限制,或者由法律规定对票据的背书性加以限制。从我国《票据法》的规定来看,“背书禁止”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约定的“背书禁止”,其中包括《票据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出票人记载“背书禁止”和第三十四条规定的背书人记载“背书禁止”;还有一类是法定的“背书禁止”,其中包括《票据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期后背书的“背书禁止”和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委托收款背书中被背书人的“背书禁止”。  相似文献   

4.
票据瑕疵是由于票据当事人或其他人进行了这些行为致使票据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实现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它不同于票据形式上的欠缺。票据形式上的欠缺是指票据在形式上不完备,欠缺法定必须记载的事项,依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就是欠缺表示票据种类的字  相似文献   

5.
票据作为一种无因证券,已为世界各国票据法所公认,我国票据法亦以无因性理论为基础构筑了各项法律制度,包括票据的抗辩限制。所谓票据抗辩,是票据债务人基于合法的事实或理由对票据债权人提出的请求予以拒绝的行为。而所谓票据抗辩限制,又称作抗辩切断,是指“在就某一票据权利存在着对人抗辩事由的场合,当该票据权利依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进行转让时,该抗辩事由不随之而转移,票据债务人不得以之对抗后手票据权利人。”对于票据抗辩限制的界定,学界与司法实践界多有争议,本文拟对相关内容加以分析,以求教于大家。  相似文献   

6.
我国担保法第75、76条规定:汇票权利可以质押;我国票据法第27、34条规定:出票人、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但是我国担保法、票据法都没有明确规定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是否可以质押。有些票据法教科书云:背书从其目的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转让背书”;一类是以设立委托收款或设立质押为目的的背书——“非转让背书”。即使出票人、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也不妨碍持票人将该汇票质押背书。这种观点是否正确先不去评论,但是这种观点在金融界、司…  相似文献   

7.
正如博登海默所说:“每个社会秩序都面临着分配权利,限定权利范围,使一些权利与其他(可能抵触的)权利相协调的任务。”法律追求平衡,票据法也不例外。在票据权利人和票据债务人之间寻求平衡的支点,即在强调保护票据义务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不致因此而影响票据的流通安全,影响票据债权人的权利;在维护票据权利人利益,维护票据流通安全而规定其特别的付款请求权、追索权等制度时又不致过分增加票据债务人的负担。这个平衡的支点就是抗辩制度。因为票据法中的票据权利赋予了票据债权人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的双重保护,而建立抗辩制度的…  相似文献   

8.
我国《票据法》本身没有明文规定支付密码、单纯交付以及票据流通性,对此三者须基于法教义学原理准确理解和适用现行法。但以“2013 年度上海金融商事案例7”为代表的有关法院判决与理论见解对于支付密码、单纯交付、票据流通性的认识,存在诸多偏差和相互矛盾之处。在我国现行法体系中,支付密码的经济及法律功能不容否认,它是绝对必须记载的特别法定事项,支付密码欠缺或错误会造成票据效力的瑕疵;而单纯交付不具有合法性,单纯交付支付密码欠缺或错误的支票不能设定或转移票据权利;较之于持票人利益及票据的流通性,出票人利益及票据的安全性应居于优先地位。  相似文献   

9.
票据是某些可以代替现金流通的有价证券。票据的全部权利依票据的交付或背书而合法转让,善意的受让人因此而享有票据上的全部权利,不受其前手的权利瑕疵的影响。这种转让使得票据尽管经过多次转让,数易其主,但最后的执票人仍有权要求票据上的债务人向其清偿,票据债务人不得以没有接到转让通知为理由拒绝清偿。票据原因关系是指票据当事人之间接受票据的理由,如出票人与收款人之间签发和接受票据的理由、背书人和被背书人之间转让票据的理由等。因为这些原因关系都和对价有关,亦可称之为对价关系。依照票据法的规定,原因关系只存在于接受票据…  相似文献   

10.
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是指票据不论以何种方式丧失,只要票据的受让人(持票人)是按照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出于善意,并且无重大过失而从无权利人手中取得符合票据法规定的形式完整的票据,该受让人就取得了票据权利。该制度保护了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而使原权利人受到了一定的损失。因此,是以原权利人的利益受损为代价的。无论在金融实务,还是在审判实践中,这一制度都有其理论和实际意义,但是,又是难以掌握的一个问题。本文将对此作一深入探讨,以求学界同仁指正。一、善意取得票据权利必须符合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票据法规定的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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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刚 《律师世界》2001,(11):34-35
一、票据抗辩的概念、种类及特点 票据抗辩是指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或保证人等票据义务人提出合法的事实或理由,以此拒绝持票人或其它票据权利人提出的要求或请求的一种行为。票据抗辩是为了防止不法行为,由票据法赋予票据债务人有效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防御方法,其目的是在票据权利人和票据债务人在票据法律关系中谋求一种平衡和制约。 票据抗辩的种类,我国票据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对此我国学者较为一致的观点是,以抗辩事由和抗辩标准不同,将票据抗辩分为对物的抗辩和对人的抗辩。物的抗辩是票据本身瑕疵的抗辩,无论票据转让到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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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非票据权利,利益偿还请求权与票据权利存在本质的差别,不过因为该权利与票据有密切联系,因此各国票据立法中有部分国家如德国等仍将其规定在票据法内。我国虽未明确规定利益偿还请求权,但是《票据法》的第18条一直被视为该权利存在的依据。基于该权利与票据的密切联系,以及在该权利制度中存在的一些漏洞和争议,本文将对利益偿还请求权的相关问题做出说明,并针对其中的争议做一些阐述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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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ITATIONOFCRIMINALPROCEDURELAWTOLAWYERPRACTICE票据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民法上有关代理的一般规定也适用于票据行为的代理。但因为票据重在流通,侧重保护待票人的权利以维护交易安全。所以,票据法对代理的要件、无权代理、越权代理等均有特别规定。现就这几个方面分别加以探讨。一、票据代理的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第5条第1款规定:“票据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并应当在票据上表明代理关系”。据此规定并参照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规定.票据代理应具备以下条件:1、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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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利益偿还请求权郝东旭,魏淑君一、利益偿还请求权的立法意义利益偿还请求权,又称利益返还请求权、按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是指“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未支付的票据金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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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票据法理论除强调票据行为的形式要件外,还把票据能力和意思表示作为票据行为的实质要件。但是,票据能力和意思表示若具有实质要件意义,则与票据行为的要式性、文义性、无因性、独立性等特征相矛盾,也与促进票据流通的票据法理念相冲突。从票据法及票据行为的个性考虑,票据能力欠缺和意思表示瑕疵仅能作为一种抗辩事实,而不能以此否定票据行为的效力,即票据行为上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实质要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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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是指票据受让人,依票据法所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从而享有票据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原持票入本来享有票据权利,是合法票据权利人,只是由于自己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不能持有票据。最后持票人是通过合法手段取得形式合法的票据,但转让人无权处分该票据。这样就形成了原票据权利人与最后持票人之间的权利冲突。”①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制度是从民法上的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独立出来的一项重要的票据制度。民法上的善意取得制度起源于日尔曼法“以手护手”的规则,指行为人以转让动产所有权或设定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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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票据法》第13条第3款规定:“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因此,票据抗辩是在票据债权人行使票据债权时,票据债务人提出一定的合法事由,拒绝票据债权人的请求,不履行义务的行为。票据债务人享有的拒绝债权人行使权利的权利,即为票据抗辩权。《票据法》特别注重票据的流通性,它规定票据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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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权利具有类似于“物”的性质,具有典型的权利外观,因而物权法上的善意取得制度在票据法上有了广阔的适用空间。同时为促进票据流通,保护交易安全,善意取得制度对票据而言就有了极大的必要。但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是以牺牲原权利人的利益为代价来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所以,必须具备一定的构成要件,方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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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善意取得有利于保证交易安全,体现票据功能,发挥票据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因此,确立票据善意取得制度,成为世界各国票据立法的一个趋势。我国《票据法》从条文规定的反面解释中承认了票据善意取得制度,但对这一制度的规定还不够完善,因此有必要对票据善意取得进行分析和探讨。一、票据善意取得的概念与特征票据善意取得不是由票据法直接规定的,而是从票据法的有关条文中概括出来的。《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第16条第2款规定:“汇票持有者因任何原因失去其汇票时,其已依前项规定1对该汇票证明其权利之持票人,除有恶意或重大过失外,不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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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法律特征及其成立要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票据作为一种财产权利的凭证,谁持有票据,即享有向出票人或承兑人(即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票据债务人负有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因此,《票据法》对票据行为规定了严格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并明确规定了票据权利时效。如果持票人所持的票据记载事项欠缺(即要件不完备)或者在行使票据权利时已超过票据权利时效,就可能丧失其票据权利,而票据债务人则可因此免除其票据债务,获得与其应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为救济持票人的利益,均衡票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票据法》第18条又专门为持票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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