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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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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秀清  王作君 《法制与社会》2011,(26):47+58-47,58
《物权法》规定的不可量物侵害制度尚有很大的空白,主要是因为缺乏利益衡量机制的引入以及容忍义务的具体构建,使得难以确定是否构成不可量物侵害,容忍的界限如何,如何平衡不同的利益,如何救济。本文正是从这一角度着眼,阐释了不可量物侵害,解析了利益衡量机制及容忍义务,为完善我国不可量物侵害制度提出了一些构想。  相似文献   

2.
不可量物侵害是指不能用传统的衡量方式加以计量,但能被人感知或对人体产生影响的物质,不可量物侵害的判断标准在实务中有重要的地位,对于轻微的不可量物侵害,权利人负有一定的容忍义务。  相似文献   

3.
4.
国外不可量物侵害制度及对我国物权立法的启示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王丽萍 《法学论坛》2000,15(2):62-65
不可量物侵害,在我国民法通则中未作规定,但国外有这方面的制度,其内容包括受害人的容忍义务、不可量物侵害的判定标准及救济方法.我国在制定物权法时,应借鉴国外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设立不可量物侵害制度.  相似文献   

5.
陈忠  杨泽 《法律适用》2011,(5):95-99
所谓不可量物侵害,是指气体、粉尘、噪音、震动、电波、辐射及类似的难以计量的物质对他人人身、财产造成的侵害.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以及公众权利意识的觉醒,因不可量物侵害而引发的法律纠纷日渐突出,并且这一趋势将进一步强化,而现行立法对此规定过于粗疏,有必要从理论上进行探讨,从立法上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6.
不可量物侵害制度是现代民法中的一种新型的物权法律制度,它是伴随着人类在现代科技条件下的工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诸如噪音、粉尘、电磁波等采用传统计量手段和方法无法加以精确计算的物质的侵入而出现的。现代社会人口激增,土地日趋紧张,完善我国不可量物侵害制度对于维持社会秩序的安定、促进社会秩序的和谐,都有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现代以来,不可量物的侵害纠纷大量产生,为了从根本上保护不可量物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需要多种法律救济手段之间的密切配合。建立开放的不可量物侵害救济体系的目的就是将这些分散的法律救济手段按照一定的逻辑联结方式组合起来,并给予理论上的说明,使之形成一个有机、多元、开放的救济体系。开放的不可量物侵害救济体系包括相邻关系规则、绝对权请求权、侵权请求权以及公法上的权利保护手段等在内的多元法律救济方式。在对不可量物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害及其程度进行妥当区分的基础上,通过分别适用上述救济方式,从而实现对其合法权益的严格救济。同时,由于这些多元的法律救济方式之间并不存在着绝对的界分,不同的救济方式既可以合并适用,也可以相互转化,从而避免了封闭性的权利救济模式在具体的权利保护上的缺陷和弊端。  相似文献   

8.
一、现实困境与追问:不可量物侵害补偿的制度障碍[案例1]A诉B环境卫生管理处公厕臭气污染、通风、采光纠纷一案。原告孟某诉称,被告B在A商品房后面仅1.3米处建造一处公厕,违反国家规定对公厕建筑与居民住宅之间距离不得低于50米的规定,公厕由于紧邻原告的商品房,不仅严重影响原告的通风、采光而且公厕发出的臭气严重影响原告的正常生活,为此,起诉请求排除妨碍。被告B辩称,该公厕是征询住宅小区的大部分业主的意见并取得建设许可证的前提下在原老厕基础上翻建而成,要拆除妨碍就必须拆除公厕,然而拆除公厕对小区的100多户家中没有厕所的业主带来不便,100多户业主不  相似文献   

9.
不可量物侵害的私法救济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张平华 《法学杂志》2006,27(6):41-44
在私法上,物权法、侵权法均可为不可量物侵害的受害人提供救济。两种救济方式在归责原则、救济方式的综合性等方面存在共同之处。不可量物侵害是否超出正常标准构成重大侵扰或者是否超出邻人的忍受限度在归责中居于核心地位。两种救济方式在损害赔偿的范围等方面存在差异。  相似文献   

10.
不可量物侵害制度是物权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2007年颁行的《物权法》第90条为不可量物侵害之禁止性规定。本文指出该规定有不足之处,应修改完善之。  相似文献   

11.
不可量物侵害是指由噪音、光、粉尘等不可称量的物质造成的侵害,对于不可量物侵害的性质学界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观点,本文通过对不同学说的分析将我国不可量物侵害定性为侵权行为,并在此基础上研究不可量物侵害的民事救济方式,以规范不可量物法排放行为,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2.
李友根 《法学》2007,(7):121-127
容忍他人合理损害是权利人的一项基本义务。此种义务从相邻关系中所有权人的容忍义务,经由不可量物损害制度、环境侵权制度、公众人物容忍义务直至侵权行为法的基本理论而逐渐确立,成为法律体系中一项重要的义务制度。其法理实质是权利限制的必要性,而最为重要的则是“合理”这一要件的确定与严格把握,包括理由之合理、程度之合理与救济之合理三项要素。  相似文献   

13.
对知识产权侵权物的处置,是随着知识产权制度产生而形成的一种特殊救济方式.对侵权物及其制造工具的处置请求,是请求人为了确保被请求人能从根本上停止侵权而进一步提出的主张.以知识产权请求权为中心,建构我国知识产权侵权物司法处置制度,并具体论述该制度的主体范围、行使条件、权利限制、处置方式等内容.  相似文献   

14.
金茹雪 《行政与法》2020,(4):101-111
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环境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情况下,实务中特殊侵权向一般侵权逃匿的做法屡见不鲜,亟待厘清环境管制标准和损害之间的关系。侵权责任的成立可以损害的满足度为切入点,借助动态系统论在过错程度之间形成弹性化的评价体系。当受保护法益为绝对权时,按照特殊侵权处理,证明排污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可,是否违反管制性规范不影响侵权责任的成立;当受保护法益为纯粹精神损害或纯粹经济损失时,必须以过错的满足度加以补偿,是否违反管制性规范成为侵权责任是否成立的关键因素,合规抗辩成立。  相似文献   

15.
环境问题是指因自然变化或人类活动而引起的环境破坏和环境质量变化,以及由此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①中国的环境问题不容忽视,从1993年以后,环境纠纷的数量呈迅猛上升趋势,到1998年猛升到18万多件,1999年增加到25万多  相似文献   

16.
陈飞 《法律科学》2011,(5):191-200
我国新《保险法》对责任保险的规定存在以下不足:对保险人直接给付义务的规定相互冲突;没有就受害第三人对保险人的直接请求权进行类型化且规定的行使条件过于严格;未规定保险人的参与权;对责任保险定义存在缺陷。我国今后在修订保险法的时候应当,删除责任保险立法中相互冲突的条文;区分不同情况,在不同程度上赋予受害第三人直接请求权;赋予保险人参与权;以及完善责任保险的定义。  相似文献   

17.
朱大明 《法学杂志》2023,(1):94-109
新《证券法》第88条规定了证券公司的了解义务、说明义务、匹配义务。但是,第88条的规则内容庞大、体系复杂,如果没有明确的适用标准对于其功能发挥而言将会产生巨大的障碍。该条应当定位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其功能中所具有的维护证券市场秩序的功能应当服从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要求。并在此前提下,将了解义务作为说明义务与匹配义务的前提,将说明义务与匹配义务作为两个互相独立的义务,从而构筑起清晰的适用标准,使第88条真正成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利剑。  相似文献   

18.
社会权国家义务的实践维度——以公租房制度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震 《当代法学》2014,(3):38-45
自2009年以来,我国多个城市展开了较大规模的公租房建设。在转型社会,国家被期待能够积极作为,保障民众的生活利益,实现社会的安全与公平正义。从宪法学的角度看,公租房的制度实践应当以社会权的国家义务理论为基础。公租房由政府主导,具有明显的社会福利性,是我国迈向居者有其屋目标在法治框架内的重大社会政策安排,是社会权的国家义务在住房领域的具体体现。国外的成功经验对完善我国的公租房制度具有积极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9.
民法中的保护义务以人身、财产等固有利益的维护为目标,与侵权行为法具有相同的功能,是在合同法领域通过判例学说发展起来的。因此,保护义务的法律性质变得模糊不清,也对传统的民事责任理论体系产生了冲击。为维护传统的民事责任体系,应当正确适用保护义务,而将其法律性质绝对化地界定为合同义务或侵权法中的注意义务都是不可取的。在司法实践中,应该根据合同的目的和具体内容分析保护义务的法律性质,确定适用保护义务的界限和依据,以保证法律的安全性。  相似文献   

20.
吴泽勇 《法商研究》2023,(1):173-186
在买卖合同纠纷中,买受人以受领清偿的意思接受标的物,是确定标的物瑕疵证明责任的关键时点。在此之前,出卖人证明标的物无瑕疵;在此之后,买受人证明标的物有瑕疵。标的物转移占有与买受人受领清偿的时间并不必然一致,在标的物需要检验的情况下,检验通知期届满才发生“法律上的受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民事买卖和商事买卖一体适用检验通知义务的背景下,以“抗辩说”理解“怠于通知”的法律效果,对买受人过于苛刻;裁判文书也显示,人民法院在多数时候没有从“抗辩说”的立场出发进行判决。更妥当的解释方案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21条第1款第2句视为明示的证明责任规范,即一旦买受人未在通知期间内主张标的物瑕疵,瑕疵的证明责任就由其负担。从“规范说”的原理出发,“怠于通知”的证明应区分为通知期间的证明与通知行为的证明,前者由出卖人负证明责任,后者由买受人负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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