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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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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食品监管渎职罪的设立,回应了国民对于预防和打击食品监管渎职犯罪的强烈要求,体现了国家对于社会民生的关注和重视。与此同时,更体现出了国家对于食品安全事故治理思维的转变,开始转向了重点治吏和从严治吏两个层面,但是食品监管渎职罪由于自身用语的模糊性以及设置的不合理性导致预期法律效果难以实现。因此,有必要对食品监管渎职犯罪的相关概念进行合理界定,增设财产刑、资格刑以及单位犯罪,引入风险刑法理念,以此来严密刑事法网,打击食品监管渎职犯罪。  相似文献   

2.
食品监管渎职行为从众多的公职人员渎职行为中分离出来,彰显了国家应对食品安全社会风险的决心;对食品监管渎职罪进行分类,有利于研究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本质与特征;公共选择理论、监督过失理论和治吏从严的刑法理念从不同的纬度支撑着食品监管渎职罪的理论基底。食品监管渎职罪由于简单沿袭普通渎职罪的立法模式,存在法条设计过于简单,立法技术落后等诸多缺陷,因此有必要从立法技术、立法理念及法定刑设计等方面对该罪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3.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食品监管渎职罪,并对此罪规定了较重的法定刑,专门打击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渎职行为.对该罪立法背景、犯罪构成和司法认定中主要问题进行准确理解,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也具有重要的司法指导价值.  相似文献   

4.
食品监管渎职罪和受贿罪都是国家公职人员实施的职务犯罪,按两罪并罚处理不仅能体现刑罚公平,也是罪责刑相适应的要求。此外,对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明知生产者和销售者制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或有毒有害的食品而提供帮助的,按相应的共同犯罪论处;同时应贯彻刑罚必然性与刑罚及时原则,重视罚金刑和没收财产刑的适用,强化刑罚的消极预防与积极预防的整体效果,以有效遏制食品安全犯罪。  相似文献   

5.
国家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治理思维开始转向了重典治吏和从严治吏的层面,这种转变的成效尚待司法实践的实证考察。而从刑法文本来对食品监管渎职罪进行规范分析,无疑会裨益于食品监管渎职罪现在的司法运用和未来的立法完善。食品监管渎职罪在罪名拟定上存在着忽视罪责要素、忽视主观恶性、忽视刑罚个别化、容易与渎职罪章的章罪名混淆的弊病,应当拆分为食品监管玩忽职守罪和食品监管滥用职权罪;在立法体例上存在着特殊性彰显不足、法条适用错综复杂、违背平等适用刑法的嫌疑和浪费立法资源的缺陷,值得在以后的立法工作中予以借鉴。食品安全的保障单纯依靠刑法是无能为力的,须建立一个全方位的安全保障制度并使之体系化。  相似文献   

6.
《刑法修正案(八)》第49条增设食品监管渎职罪,以严厉打击食品领域的渎职行为,强化国家的监管责任。本文就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客观行为、主体范围、罪过形式及法律责任进行深入解读,以期能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7.
渎职罪立法缺陷与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新刑法的实施,我国现行渎职罪刑事立法的缺陷越来越明显,突出地表现为渎职罪的主体不尽科学、罪过形式不甚规范、客观方面有失妥当、罪刑处断有欠均衡。因此,使渎职罪的主体统一化、罪过形式分明化、客观方面科学化、罪刑处断协调化,是我国现行渎职罪刑事立法完善的重要方面。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针对食品安全监管漏洞增设了“食品监管渎职罪”,用于督促和惩治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的渎职行为.认定“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关键在于把握其构成要件和法条竞合时的适用原则这两方面,然而英罪名和法定刑仍须完善.  相似文献   

9.
我国现行渎职罪刑事立法较之以往已有了很大的发展 ,增强了协调性、可操作性 ,提高了严密性 ,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突出表现为渎职罪的主体不尽科学、罪过形式不甚规范、客观方面有失妥当、罪刑处断有欠均衡 ,因此 ,必须进一步加以完善 ,使渎职罪的主体统一化、罪过形式分明化、客观方面科学化、罪刑处断协调化。  相似文献   

10.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频频发生,许多案件触目惊心,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受到极大威胁,社会危害极其严重。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多,但不可否认的是,食品安全领域的渎职行为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11.
食品监管渎职罪条文中“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规定表明其与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有直接的联系,故此有学者认为食品监管渎职罪兼具故意和过失两种罪过形态,突破了传统刑法的单一罪过说。刑法总则中故意和过失的确定是针对危害结果而非危害行为而言,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的主观罪过均应是过失,食品监管渎职罪没有突破单一罪过说。  相似文献   

12.
学习和实践中共十八大关于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理论创新和工作部署,研究立法协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深感毛泽东是我们党和国家践行立法协商的光辉典范,民主政治建设已经进入到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的新时代,立法协商已经彰示统一战线的重要法宝作用、人民政协的大有作为和多党合作事业的青春魅力.  相似文献   

13.
新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仍然存在明显缺陷,应当作再修改: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尽心尽责,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从轻承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以及其因公安司法机关违反法定程序而遭受侵犯的材料和意见,以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与案件相关的其他合法权益。辩护人不履行该责任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4.
当前食品安全犯罪层出不穷,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刑事政策的不完善及监管不力是其重要原因.应对风险社会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犯罪的当务之急是在坚持刑法基本原则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背景下,更新立法理念、调整司法策略,将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法益进行前置保护,运用客观归责的相关理论,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风险刑法理论,方能更好地发挥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应然作用.  相似文献   

15.
当下,我国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我国惩治腐败的方针是“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因而,我们更注重腐败预防机制的构建.我国目前缺乏预防腐败的中央级专门立法,这给我国预防腐败地方性立法创造了空间.然而,我国预防腐败地方性立法呈现参差不齐的现状.2013年广东省两个经济特区预防腐败条例的出台成为我国预防腐败地方性专门立法的良性实践.在充分肯定两部地方立法的同时,也应当认识到我们仍然需要借鉴国际预防腐败的先进经验.  相似文献   

16.
在司法实践中,嫖宿幼女罪单独成罪引发的问题日益明显。文章通过对比分析嫖宿幼女罪与强奸罪在犯罪构成方面的异同,深入论证嫖宿幼女罪在平等适用法律、罪刑法定、立法协调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从刑事立法的角度进一步探究规制嫖宿幼女行为的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17.
国家机关对食品安全的正常监管活动应当作为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客体内容,而公民的健康权利和生命安全与国家食品安全的监管制度则不宜作为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客体内容。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客观方面包括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几个要素。要彻底搞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内容,至少应当明确有哪些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哪些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以及有哪些具体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等几个问题。从两高司法解释的食品监管渎职罪名称来观察,其罪过形式应确定为过失,具体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两种,它属于监督过失范畴。  相似文献   

18.
从历史上看,有限责任公司制度的产生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从运行效果来看,有限责任公司制度没有实现预期的目的,反而导致许多弊端。从法学理论上来看,任何一种法人本质理论都未将有限责任作为法人的实质要件。因此,应当取消有限责任公司这一企业组织形态,有限责任公司被取消后留下来的制度空白应由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合伙制度进行填补。  相似文献   

19.
网络犯罪是伴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的犯罪形式,由于其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且犯罪手段比较先进,因而较难防控,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防范网络犯罪严重的破坏性,应完善立法体系,加强防范网络犯罪的法律宣传力度,加强计算机防范设施和侦查技术设施建设,并加强国际合作及对国际犯罪的侦查力度。  相似文献   

20.
随着社会保险事业蓬勃发展,参保人数迅速增长,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任务也愈加严峻,而基金监管主体法律设置的缺陷正是基金管理困难的根源,本文针对目前存在的行政监管的过分倚重、监管机构设置的分散、独立监管主体的缺失、社会监管的举步维艰等问题,提出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主体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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