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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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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2.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宗旨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增加创业投资资本的供给,克服单纯通过市场配置创业投资资本的市场失灵问题。为促进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规范设立与运作,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提出的指导意见。  相似文献   

3.
《山西政报》2008,(23):5-8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精神,配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令2005年第39号)实施,促进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的规范设立与运作,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4.
国办发[2008]116号2008年10月18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5.
国办发[2008]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二○○八年十月十八日  相似文献   

6.
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办发[2008]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7.
《内蒙古政报》2008,(12):19-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8.
国办发[2008]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二○○八年十月十八日  相似文献   

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银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法制办《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1.
《江西政报》2008,(5):14-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3.
《江西政报》2006,(6):37-3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建设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教育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中央编办、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5.
《江西政报》2009,(15):11-14
国办发[2009]41号2009年5月7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教育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中央编办、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6.
国办发[2008]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  相似文献   

17.
《江西政报》2008,(24):7-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监察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法制办《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8.
国办发〔2008〕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9.
国办发〔2008〕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八年十月十八日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  相似文献   

20.
国办发〔2008〕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八年十月十八日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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