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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依法治理主体是指依照宪法和法律享有依法治理权利和履行依法治理义务的组织和个人。依法治理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各类主体明确自己的权利,认真行使权利;还需要明确自己的义务,履行好义务。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责任联结着权利和义务两个方面,责任意识是权利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孕育出来的一种积极向上的心理状态。依法治理主体的价值就在于责任。所以,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需要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理工作的今天,各类依法治理主体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全面依法治国视阈下的高校依法治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高校依法治理是实现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高校"双一流"建设应对国际高等教育竞争、规范高校自身运行的迫切需要.高校依法治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高校党委行政的关系认识不清晰、从人治到法治的思维转型尚未完成、适应高校职能不断扩展等依法治校能力明显欠缺等.高校应坚持党委领导与依法治校是一致的,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是依法治校的核心能力,通过建立分设高校党委、行政法律顾问制度、设立专门的校内法律事务机构等措施提升高校的法治气质,实现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相似文献   

3.
《中国司法》2003,(11):26-27
宜区区定、宜镇镇定、宜村村定 完善村级依法治理的制度体系建设是实现农村依法治理的基本前提和保证。在推进此项工作中,我们把它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去抓,根据职责权限的不同,我们采取了“宜区区定、宜镇镇定、宜村村定”的指导原则,努力构建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基层依法治理的制度体系。首先是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西青区村民自治  相似文献   

4.
党的十六大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但是,民营企业在发展中所需要的条件依然相当严峻,表现在企业依法治理和法律服务上,缺乏规范的操作和依法治理。  相似文献   

5.
根据省九次党代会的精神,为实施好国家和我省“四五”普法规划,“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我们于3月下旬至5月中旬,深入绥化、大庆、鸡西、哈尔滨、牡丹江、齐齐哈尔、农垦总局等市和系统,对行政村、企业、社区的基层依法治理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面对如何更好地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省九次党代会精神、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和应对加入WTO后的机遇和挑战,提高黑龙江人整体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实现经济跨跃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等课题,形成了一些想法和建议。一、基层依法治…  相似文献   

6.
一、如何理解依法治国 从抽象的角度来理解,依法治国是指通过法律来治理社会和国家,实现法律的全面统治。社会和国家是法律在统治,而不是人在统治。 从法学理论的角度来理解,依法治国是指依靠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合理地配置权利、权力、义务和责任的法来制约国家权力,规范社会主体的活动,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管理各项社会事务,从而形成公正、高效、公平、稳定的社会秩序。它的直接要求就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相似文献   

7.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提出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三位一体的执政新理念。这一切都对我们加强普法教育、推进企业依法治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相似文献   

8.
漆维安 《中国司法》2004,(12):48-50
依法治理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的生动具体实践,它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所凸现出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显得重要和特殊。然而,这一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伟大社会实践活动长期以来却一直处于一种自由的发展状态之中,既缺乏规范,也缺少竞争,当然其发展活力也  相似文献   

9.
《中国司法》2013,(6):27-29
近年来,随着国际商贸市场的不断成熟和扩大,浙江省义乌市外来人口数量急剧增大,其中包括大量的境外人员。目前常住义乌市境外人员有1.5万。境外人员在国籍分布、职业状况、居住特征、宗教信仰和社会生活习惯上存在很大差异,人员的流动、语言的障碍,不同的文化背景、法律体系,使境外人员在生活、商贸活动中面临许多困难,也易与本地居民产生摩擦。为此,如何使广大境外人员尽快熟悉中国大陆的相关法律和有关政策,使之更好地融入义乌市诚信经商,达到"中外客商齐谋发展"的目的。  相似文献   

10.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鲜明特征之一,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由之路,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关键。  相似文献   

11.
普法依法治理作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必须树立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把以人为本、普法为民的理念落实到各项工作之中,  相似文献   

12.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普法依法治理作为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肩负着新的神圣使命,任重道远。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必须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切实履行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奋力开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  相似文献   

13.
当前,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面临着许多新的任务和要求,需要重点解决依法行政的观念更新、制度推进与实践创新等问题.在观念上应当从“管制行政”转向“服务行政”,切实树立起“有限”、“有效”与“有责”等新型法治理念,并确立行政法定、行政均衡和行政正当等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在制度建设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现有的立法,并制定事关法治政府建设全局的重要法律,通过立法有效地规范政府行政权力,全面构建起依法行政的制度基础.在执法实践创新方面,重点推进对行政裁量权的规范,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畅通公民诉求渠道,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相似文献   

14.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司法行政机关作为重要的法制职能部门和政法机关,担负着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职责,在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的要求和指导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依法执政能力的提高,促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贯彻落实,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义不容辞的责任。  相似文献   

15.
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张爱丽  刘娟 《河北法学》2004,22(8):136-138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随着我国立法进程的不断发展以及整个社会民主法制观念的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问题已日趋深入人心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行政执法的监督制约机制方面均有待加强与完善。  相似文献   

16.
人皆有敬畏之心,但心存敬畏必源自对某一事物的尊崇与谨慎,敬畏的结果可能是迷信也可以是责任,我们以科学的力量来破除迷信,却应以同样敬畏的精神去强化责任。本文从建设法治国家的视角出发,认为在实践依法行政的过程中,除了要强调公务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专业素质外,必须要导入其对法律、权利及权力的敬畏,同时认为政府公务人员的敬畏之心应当是建设一个法治政府、有限政府、责任政府和善良政府的题中应有之义。  相似文献   

17.
法律的“人本精神”与依法治理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无论是从马克思恩格斯的法律观中 ,还是从西方法治的发展变革中 ,都会看到浓重的法律“人本精神”。然而 ,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 ,我们的依法治理进程中却出现了法律工具理性的扩张 ,从而迷失了“人本精神” ,因此 ,摒弃法律工具主义和实用主义 ,弘扬法律的“人本精神” ,就成为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8.
肖庆平 《犯罪研究》2007,38(6):21-27
讯问是一项有着悠久历史的侦查措施,随着法制的健全,讯问受到了许多限制。那么为什么讯问看似普通的很,但真正意义上的讯问却很艰难,主要是因为我们对于讯问对象和讯问所要获取的犯罪事实的本质属性没有一个充分深入探索。犯罪嫌疑人作为讯问对象在讯问过程中其属性是复杂和多样的,而讯问所要获取的口供更是一个属性复杂的客体。认识这些本质属性有助于我们在讯问过程中更主动、更自觉,从而把握讯问规律,由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  相似文献   

19.
童之伟 《中国法学》2007,3(1):19-30
梁慧星先生的《不宜》一文认定全国人大根据宪法立法抵触和违背人大制度的论点没有根据。《不宜》立论的逻辑前提不能成立,对西方国家依据宪法立法的原因的理解有误,对中国制宪过程的阐释有违史实、不合宪理。人大制度不是依任何法律产生的论断违背历史真实。全国人大行使的立法权源于宪法,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有权修宪但不可违宪。《不宜》理论上陷入了严重自相矛盾的状态。主张“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力不受宪法限制”反映的是国家主义、绝对权力的落伍观念。如果此说付诸实践,不仅将毁灭宪法、毁坏法制的基础,也将剥夺市民社会存在的空间,造成否定私法自治和严重侵犯公民私权利的法律后果。目前情况下在基本的法律中规定“根据宪法”的内容是必要而正确的举措。  相似文献   

20.
德国新债法给付障碍体系重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德国民法典》中的债法在 2 0 0 2年初随《德国债法现代化法》的生效而发生了变动。虽然德国民法债编至今为止已经经历了大约 40次的修正 ,但 2 0 0 2年的修正无疑是《德国民法典》自从上个世纪初生效以来最为深刻、最为重大的变动。而德国新债法中的给付障碍法更是发生了深刻的结构性变动。在这一背景下 ,我们有必要对《德国民法典》中的新给付障碍法的体系结构进行重新认识。一、给付障碍的概念、意义及类型  在德国法上 ,给付障碍 (Leistungsstoerungen) 〔 1〕是指债务人不依债之本旨履行债法上的义务。换个角度也可以这样说 ,给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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