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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非法人团体亦称为无权利能力社团,是指未经登记,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社团。这种社团是法人登记制度的副产品。对于非法人团体,传统民法一般准用合伙关系。由于这种团体很难归入到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的二元结构,因此近代各国实践倾向于承认其为事实法人或者在立法上为法人提供方便,以减少无权利能力社团之存在。从民事制度演进过程来看,赋予非法人团体以相对独立的主体资格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2.
施卉 《学理论》2012,(8):97-98
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将公益诉讼提上了议程,这说明我国在公益诉讼制度上已经走出了第一步,对比其他国家尤其是西方国家,我国的公益诉讼制度的立法不够完善,因此亟需改进,要在我国建立公益诉讼制度,需要解决许多问题,其中,如何确立公益诉讼起诉主体的范围是最为重要的问题,它对确立公益诉讼制度的其他内容具有决定性影响。我们可以借鉴美国与德国的相关规定,将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公益性团体、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确立为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  相似文献   

3.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是民事权利的最终归属,合理确定民事主体的性质是保证权利能够正常行使的基本前提。从民法的发展史来看,也是一个不断扩大民事主体范围的过程。通过分析民事主体范围扩展的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可能性,以进一步完善民事主体制度。  相似文献   

4.
我国现行诉讼制度中并未规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我国目前涉及环境问题的诉讼.据笔者查阅相关资料,大致呈现这种态势,印国家机关为保护公共环境利益以原告身份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多为胜诉,其他主体如社会组织或公民个人为保护公共环境利益以原告身份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多以原告与本案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或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等理由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试从民事诉讼法的视角,提出有关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思路.  相似文献   

5.
刘慧兰 《学理论》2010,(18):24-25
罗马法上有关人法的规定对后世二元民事主体制度的形成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从民事主体的发展可知,现代民事主体结构具有动态性和开放性的特征,走的是一条逐步扩张的道路。  相似文献   

6.
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对环保社会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详细规定使得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探讨更加具有现实意义。在多元化的原告资格探讨范围内,公民因环境利益分散性以及专业水平较低等主客观因素的限制暂不适宜担任原告。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第286条的规定可视为对环保行政机关原告资格的间接否定。环保社会组织作为新民诉法及其司法解释以及新环保法等法律明确规定的原告主体,对其探讨应转向诉讼程序设计轨道。而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具有天然优势,所以应对其原告资格予以立法呼吁,并对其与环保社会组织提起诉讼的序位安排进行设计。  相似文献   

7.
郝甜 《学理论》2012,(24):85-86
民事诉讼中的再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从而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以纠正错误的重要的审判监督程序。从1991年和2007年民事诉讼法两次修订入手,分析了两次修订中对于再审程序修改部分的利弊,并从实际出发,对现行的再审程序在主体设置的问题上存在的缺陷及其完善提出了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8.
《学理论》2013,(35)
在现行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下,非法人社会团体的"非法性"制约了其在慈善、公共事务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发挥,也阻碍了基础非营利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和建设合作型政社关系的构建。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立足国情,构建适合非法人社团的备案制度,将其纳入社会组织管理规范之中,实现法律地位合法化,以适应我国社会组织发展和管理的需要和新型政社关系建设。  相似文献   

9.
卢成仁  姜溯真 《学理论》2012,(24):89-91
以改革完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范围和程序为着力点,明确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启动主体,并就抗诉、纠正意见和暂缓执行建议这三种基本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方式进行设计,对监督对象进行明确,进而针对不同监督对象所应适用的检察监督方式探索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之具体程序,并进一步厘清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和执行救济的关系。  相似文献   

10.
王珂珂 《学理论》2012,(8):93-94
内幕交易是知悉内幕信息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的违法活动。内幕交易严重扰乱了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破坏了证券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民事赔偿责任具有有效遏制内幕交易行为的功能,与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相比有其独特的优越性。然而,目前我国法律在内幕交易民事赔偿责任方面没有任何可供操作的具体规定,导致受害人得不到有效的救济。针对我国的立法现状,笔者提出完善内幕交易民事赔偿责任的相关建议有三:确立归责原则;明确内幕交易民事赔偿责任的请求权主体;确定内幕交易民事赔偿义务主体。  相似文献   

11.
贾维 《学理论》2012,(33):78-79
如何完善企业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关于商业秘密刑事保护的具体规定较为笼统,许多具体问题在法律规范中并没有加以明确规定。在对我国现行商业秘密刑事保护规定分析的基础上,就商业秘密刑事保护的立案、管辖、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相关问题作初步的探讨并提出自己的见解,以期能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商业秘密刑事保护的完善,贡献一点绵薄之力。  相似文献   

12.
崔家新  李秀 《学理论》2009,(6):154-156
高校学生会是大学生的自治性组织,受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高校学生会在运行中存在法律主体身份不明确、责任承担等问题,故应加强对高校学生会成员的法律教育和管理,规范高校学生会的运行。  相似文献   

13.
法律本质上是一种文化现象.民事程序法的借鉴、移植、改革和完善,涉及到传统文化、法文化、诉讼文化的本土化以及他国文化的异质与同构等众多理论,关键是如何做到传统法文化与现代法文化、本国法律制度与西方法律制度和谐统一,对这一问题的解决可以归结为对文化之间的协同性及其差异性问题的认识程度,这是我国民事程序法改革与完善尤应重视的.  相似文献   

14.
黄晓丽 《学理论》2010,(16):115-116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长期以来,民事判决、裁定执行难、执行乱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个司法痼疾,使司法权威受到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笔者认为,缺乏有效监督是造成执行难、执行乱的一个重要原因。文章试从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的必要性、法律依据以及初步构想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5.
对民事执行时效的性质、效力等的认识与请求时效制度的正确建构,关系到民事执行请求权保障的程度。长期以来,理论界对民事执行申请期限性质的认识,形成了"除斥期间说""法定期间说""诉讼时效说"等,并不同程度上影响了民事执行时效制度的立法。从对民事执行时效性质的再认识,反观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9条所确定之民事执行时效制度,源于认识错误所导致的制度设计弊端显而易见。为保障民事执行请求权,民事执行时效制度亟待立法修正,应当借民法典编纂之机,将民事执行时效制度置于民事实体法立法之中,平衡实体法与程序法上时效制度之冲突,并完善民事执行时效届满后的效力认定程序。  相似文献   

16.
《学理论》2016,(4)
我国《民法通则》中仅对一般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做了详细划分和规定,对于植物人这一特殊群体的民事行为能力认定和相关规定在立法上却是一片空白。由于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司法界和学术界对植物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问题一直存有很大争议。越来越多的实例表明,植物人这一特殊群体因为民事行为能力存在缺陷,加之法律保护的空白,其合法权利常常得不到合理有效维护。随着我国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各界加大了对植物人权利保护的关注。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前提就是要建立植物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  相似文献   

17.
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将原本只作用于民事实体法领域的诚实信用原则正式以诉讼法原则的形式确立于民事司法领域。入法后的诚实信用原则得到广泛关注,但焦点多集中于诚实信用原则对当事人的具体适用上,而有关该原则对法院的影响却缺乏系统性研究。首先从理论上对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主体范围进行界定,在肯定诚实信用原则同样适用于法官的前提下,进而从实践的角度对诚实信用原则之于法官的具体适用及适用的法律后果进行探讨,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8.
论行政裁决     
民事争议传统上由法院管辖。随着现代行政的发展和民事争议技术性、专业化的增强,行政裁决已是当今世界许多国家普遍存在的事实。如何正确认识其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完善有关行政裁决的立法,提高行政司法质量,解决既要及时处理民事争议又要有效监督行政行为的矛盾,正是本文探讨所在。  相似文献   

19.
李晓安 《理论探索》2020,(4):100-110
"信用"纳入《民法典》回应了消费经济时代民事主体的权利要求。《民法典》信用规范适用主体、调适利益的规定,既回避了"信用权""入典"论证不清的诸多问题,又弥补了自然人"信用"权益保护的立法空白,显示出高超的立法水平;在面对涉信"社会评价""开放式"的"事实结构"时,运用《民法典》内在体系的自洽系统,能够对"信用"规范内涵进行价值填补与规则指引;对"信用"主体权利救济及责任承担的规范性效力,能够实现对民事主体信用利益的全面保护。  相似文献   

20.
武鸣 《理论导刊》2004,(10):51-52
资信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能力和社会对其所作的综合评价,属于名誉权范畴。它由民事主体的经济实力、经济效益、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等要素决定,并具有专属性、时间性、非财产性、客观性、差异性和绝对性的特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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