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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辞旧迎新之际.第五届中国公证协会着手开展新一年的工作。过去的这些年。广大公证工作者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伟大实践。不断拓展和规范公证业务。完善行业自律管理。加强公证队伍建设.为推动我国公证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也为公证工作在新时期谋得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2006年《公证法》实施后,我国公证事业又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全面部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为公证工作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又为公证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公证法》。进一步加强公证机构组织建设,加强公证公信力建设,强化公证执业监督,提高公证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公证工作的预防性功能和服务功能.积极引导当事人借助公证手段调整民商事关系,保障交易安全。有效预防矛盾纠纷,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相似文献   

2.
这次全国司法厅(局)长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学习中发〔2005〕8号文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司法行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地位和作用,思考新问题,开拓新思路,提出新举措,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根据这次研讨班的安排,两天来,大家认真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学习了曾庆红、罗干和周永康…  相似文献   

3.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和法律援助工作(以下称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司法部决定,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系统集中开展一次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题实践活动,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对开展这次活动进行动员部署。部党组对开展这次主题实践活动高度重视,专门召开部长办公会议研究了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吴爱英部长就组织…  相似文献   

4.
王珏 《中国司法》2008,(7):35-39
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是司法行政延伸到基层的所有职能和工作的统称,是整个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担负着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法律保障的重要职能,具体承担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司法所建设、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等各项业务工作,是化解和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沿阵地,也是防止矛盾激化的“第一道防线”。  相似文献   

5.
这次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总结2006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2  相似文献   

6.
周敦扣 《中国司法》2005,(11):16-18
党的十六大确立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是我们党适应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提出的一项事关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重大任务。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系统工程中,司法行政工作与其他工作相比较,具有独特的职能优势。一、四项职能优势(一)司法行政工作具有先导性的职能优势。人类社会不同发展阶段呈现出的“大治”、“盛世”都是建立在思想统一的基础之上。我国是一个拥有56个民族、13亿人口,多宗教、多党派、多阶层的国家,每个民族、每个社会阶层都有不同的文化背…  相似文献   

7.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司法行政机关是依法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民主、塑造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稳定的专门机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担负着重大责任。把握好工作方位,发挥好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服务,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一、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决定了它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这些基本特征,既包括社会关系的和谐,也包括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体现了民主与…  相似文献   

8.
律师一直处于争议、质疑中。一种声音认为是律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健康力量,另一种声音却认为律师是社会不和谐、麻烦的制造者;一种声音欢迎律师和国家机关一道各自行使自己的使命,共同实现和谐社会,另一种声音却认为国家机关应当拒绝、排斥甚至打击律师正常执业;一种声音认为要发挥律师的作用实现矛盾化解,另一种声音却认为律师的介入会使矛盾升级。本文在此意在澄清上述争议。一、律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健康力量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健全完善,律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律师执业活动领域不断拓展,律师事业  相似文献   

9.
《中国律师》2007,(6):8-11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和法律援助工作(以下称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司法部决定,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系统集中开展一次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题实践活动,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对开展这次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相似文献   

10.
自1996年建立和实施法律援助制度以来,我国法律援助工作已经历了十个发展春秋。十年来,作为一项国家保障社会的贫、弱、残者平等地实现其合法权益的司法救济制度,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在促进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显著的作用。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事实充分表明,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维护公民的法律权利,高度重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经过十年的努力,我们已经初步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基本形成了法律援助制度框架,法律援助工作已奠…  相似文献   

11.
和谐社会构建与经济犯罪治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指明了我国社会建设的方向;也是我们党遵循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重大理论成果,反映了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认识,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和谐社会的核心是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前提是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促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让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从而形成一个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这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认识的深化和拓展,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新飞跃。同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为我们犯罪研究提供了崭新的理论的依据,使我们的犯罪对策研究具有了一个崭新的平台,这一理论的提出为我们的犯罪对策研究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更好地在犯罪研究中体现党的政策,体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精髓,并在社会主义和谐理论的指导下将犯罪对策研究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因此本刊编辑部在上述的理念下,特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就和谐社会与犯罪对策研究这一专题展开讨论和研究,以便能够结合当前的新的形势将我们的犯罪对策理论研究引向深入。犯罪对策研究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历史的进步与时俱进,在目前新的形势下,如何稳定社会、保持一方平安,做到打防结合,既是一个实践问题,也使一个理论课题,和谐社会的建立,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可以预见的未来,那么就来听听我们的犯罪对策理论工作者的独到的见解和各自的研究成果。  相似文献   

12.
花开花谢,月圆月缺,祝你平安是人们须臾“在线”的“第一祝愿”。“祝你平安”,透出几分祥和、几分执著、几分苦涩。祝你平安,缘于当今还有一些地方、一些领域、一些人群的不平安,芸芸众生正在与烦恼,与贫困,与疾病,与灾害,与战争,与犯罪,作艰苦的、顽强的或许还是无望的抗争。  相似文献   

13.
当前,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逐渐成为国人的共识。但是,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人们还存在不同的看法,其中不乏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误读。从宪政主义的基本理念来看,社会和谐观念包含了短期与长期相统一的持久和谐观念、对立与妥协相统一的对立和谐观念、稳定与发展相统一的动态和谐观念以及相对和谐与至上人权相统一的理性和谐观念。为了防止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一种“乌托邦”,我们应该以理性、审慎的态度对待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放弃完美和谐的空想,树立宪政主义的社会和谐观念,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由一种社会正义理念转化为现实而有效的制度安排,纳入到现代宪政与法治的构建之中。  相似文献   

14.
15.
There is a great deal of research on the structure of narrative and its mode, and on the narrative positioning and counter positioning of the actor in legal and social contexts. In offender narratives, personal experiences are embedded for observation and analysis of particular realities that contextualize a disposition of the perpetrator being ‘an undergoer’ rather than an ‘effector’ of actions. This is evaluated in the shift from a narrated action to a speaker utterance in prospection and also in anticipation of the criminal act. Using ‘grammatical logic’, it is also possible to demonstrate how the crucial event (the crime) is not a cause, but an effect of a personal theme that encapsulates pattern of circumstances when the narrative outcome in criminal narrative becomes the product of its discursive practices. This is the ‘story of intentionality’ (my term) in crime narratives, characteristically embedded within the 1st the story of crime, the 2nd is the story of investigation [14, 20]. Using techniques from functional grammar and critical stylistics for discourse analysis, I intend to show an effective approach for the search of offender theme that underlies an act of crime. These disciplines provide the analyst with the linguistic material to analyse intersentential cohesion in a chain of semantically linked sentences (in written or spoken discourse) that explore the ways in which things are ‘made to look’ in the structure and functions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As a case study, I am using an offender narrative from Tony Parker’s book Life After Life: Interviews with Twelve Murderers (1990) showing an effective approach for the search of personal themes underlying the act of crime. Offender theme analyses are also valuable for evaluating the changing nature or development of offender characteristics pre or post crime.  相似文献   

16.
犯罪客体(法益)在犯罪构成中的要与不要的地位之争,可以还原为主张不同的犯罪论体系之争;犯罪论体系的科学与否,不能用自己来检验自己,只能用实践效果来检验;犯罪客体的根本问题是对分则个罪客体的实证化、精确化问题;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客体可界定为"他人的不愿意接触淫秽信息的权利".按这一思路,该客体对本罪中的传播行为的违法性判断具有具体的规范解释的效果.  相似文献   

17.
王娟  卢山 《政治与法律》2007,(2):116-120
对犯罪行为的控制和预防,是人类社会针对犯罪所采取的根本对策。犯罪防控应从社会原因、多元主体以及综合措施入手,我国应详细研究犯罪原因及社会综合治理的社会性,改善社会环境,建立一套以收集和分析犯罪信息为主要内容的犯罪预测战略体系。  相似文献   

18.
前沿性的犯罪构成理论在宏观上应关注这样一个事实 :在活生生的社会现实中 ,由极其复杂的权力机制决定了犯罪的成立与否 ,所以不能仅基于国家权力来讨论犯罪构成。实际上 ,正是在国家权力和非国家的行为评价机制间不易察觉、难以描绘的冲突与调和、抗争与妥协的运动过程中 ,沉寂的事实要素最终得以生成为被法律框定、具有形式意义的犯罪构成要件事实 ,从而填充着犯罪构成框架结构中的空域。  相似文献   

19.
和谐社会的公法建构   总被引:75,自引:0,他引:75  
和谐社会应当是一种和而不同的理性社会,能够全面回应多元价值诉求。现代和谐社会只能立于法治基础之上,并以公法为其脊梁,社会和谐与否直接取决于公法是否平衡。本文认为,现行公法处于失衡状态,这集中表现为社会关系因公共权力的越位、错位、缺位和不到位而无法得到全面理顺,社会因此出现一定程度的失调。中国要实现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核心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键在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要遵循监督和规范公共权力与保护和拓展公民权利的公法制度变革主旨,采取国家主导和公众全方位参与相结合的方式,循序渐进地对公法加以结构性调整;要调整公共权力/公民权利结构,重塑制约与激励相容的公法机制,通过对症下药解决造成社会失调的公法失衡症结,全面推动和谐社会的建构。  相似文献   

20.
对我国犯罪构成体系的完善性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经过多年的实践检验及理论改进,可以认为我国刑法学界长期通行的犯罪构成体系在逻辑性和实用性两方面均无大碍,它基本能够胜任我国现阶段刑事司法"依法断案"的要求;但同时,社会的进步与知识的更新亦显露出它在诸多方面存有不足,因此,有必要根据司法的实际需要并借鉴域外刑法学的相关知识,对我国通说性的犯罪构成四要件体系,进行一些局部的调适和修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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