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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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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想象竞合犯是传统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一个比较复杂的罪形态理论问题之一,而想象竞合犯因其自身的独特结构所引起的争议更大。虽然我国现行刑法中并没有想象竞合犯的明文规定,但理论上普遍承认这种犯罪形态。本文改变以往对想象竞合犯研究的思维模式,从分析想象竞合犯的内在结构入手,对它的概念,本质特征和处断原则进行重新界定扣阐释。  相似文献   

2.
法益与罪数     
将法益作为判断罪数的唯一标准,确实不尽合理,但是,法益于罪数论意义重大.想象竞合与法条竞合的关于区别在于,在想象竞合情形下,没有哪一个罪名能对行为所侵犯的法益作出全面的刑法评价,相反,在法条竞合情形下,其中一个法条能对法益作出全面的刑法评价.由于连续犯、牵连犯和吸收犯侵犯的都是数法益,从全面评价法益的角度讲,应当实行数罪并罚.认定不可罚的事后行为、事前行为的关键在于,看事后行为、事前行为在本犯之外是否侵犯了新的法益.  相似文献   

3.
禁止重复评价中的行为与“一星管二”中的行为是不同的概念,两者是并行不悖的关系。想象竞合犯是数个犯意支配下的数个犯罪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的罪名,因此,想象竞合犯是实质上的数罪而不是实质上的一罪。  相似文献   

4.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是我国现行刑法所规定的新型犯罪之一,它以持有作为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的行为表现方式,不同于传统上以作为和不作为行为表现方式的犯罪。在中国现行刑法所规定的数百个罪名中只有持有型犯罪最为独特。持有型犯罪是以行为方式来归类的一类犯罪。认定持有型犯罪应坚持准确地界定犯罪对象的原则、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正确处理司法实践中持有型犯罪与相关罪的吸收、牵连、想象竞合、数罪并罚关系。  相似文献   

5.
关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竞合所涉及的罪数形态问题,主要存在“法条竞合论”、“想象竞合犯论”、“牵连犯论”以及“实质数罪论”等几种观点。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竞合的场合,存在“一个行为”和“两个行为”的情形。这对罪数形态的判断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在“一个行为”的场合,即行为人在生产伪劣商品的过程中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在生产伪劣商品的过程中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后又销售该商品的,成立想象竞合犯;在“两个行为”的场合,即行为人在他人生产的伪劣商品上假冒注册商标后销售该商品的,成立牵连犯。根据罪数理论通说,对想象竞合犯和牵连犯都应予以从一重罪处断。  相似文献   

6.
牵连犯之牵连关系的认定应当摒弃"折衷说"、"主观说"与"犯罪构成要件说",而坚持采用"客观说"。牵连犯的基本类型有两种,即手段—目的型牵连犯、原因—结果型牵连犯。在原因—结果型牵连犯中,仅仅存在辅助行为的牵连。对牵连犯应当进行数罪并罚,并不意味着对牵连犯的处理应当与一般意义上的数罪完全等同。  相似文献   

7.
牵连犯是我国刑法理论中的一种罪数形态,对牵连犯的处罚原则,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部门比较关注的问题.笔者通过对牵连犯及其数罪并罚原则在国(境)外刑法中的地位,以及对牵连犯从一重处罚或数罪并罚相结合的原则在我国刑法理论界的争论和当前立法与司法中的矛盾的分析,认为在我国应当确立统一的数罪并罚的牵连犯处罚原则.同时,笔者认为,为了对行为人准确定罪处罚,需要划清牵连犯与连续犯、想象竞合犯和吸收犯之间的界限.  相似文献   

8.
民事责任之竞合来源于不同类型法律规范之冲突。世界各国对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所采取的态度有三种:禁止竞合、允许竞合及有限制的选择诉讼。我国承认违约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相似文献   

9.
想像竞合犯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准确界定是对其进行理论研究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其概念的界定应以禁止重复评价原则为基础.想象竞合犯仅存在一个危害行为,由于此危害行为本身的全部或部分要素被重复评价,从而出现一行为触犯数罪名情况.禁止重复评价原则是想象竞合犯存在的实质根据.从禁止重复评价原则的角度审视,想象竞合犯的本质是实质的一罪.由于从一重重处罚和并罚原则违反了禁止重复评价原则的要求,想象竞合犯应当按照从一重处罚原则进行处罚.单一处罚的基石是想象竞合犯的单一危害行为和定罪中对单一行为的禁止重复评价.从重罪处罚的根据是一行为所侵害的数法益和量刑中坚持禁止重复评价原则.  相似文献   

10.
非法采矿现象的蔓延源于暴利,刑事打击不科学反而助长了非法采矿的势头。非法采矿的危害不仅仅是国有矿产权,还包括对矿业市场进入制度、公众健康与安全、生态环境权以及社区关系等方面的危害。非法采矿属于系列犯罪,必须对非法采矿进行综合惩治,并依罪数理论评价和处断,才能及时、准确地惩治犯罪。非法采矿罪是基本罪,由此导致共同犯一罪或数罪、牵连犯罪、想象竞合犯罪以及异质数罪等。对非法采矿的罪数处断,分别从一重罪处断后进行再处断,这就依靠罪与罪的平衡原理去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非法采矿犯罪具有许多其他领域不存在的犯罪特色。  相似文献   

11.
对想象竞合犯的法律本质与处断原则的反思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通说认为想象竞合犯的法律本质是一罪,其处断原则是从一重处断,但这一理论面临实践的困境。根据犯罪构成标准,想象竞合犯的法律本质应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如此才能摆脱通说的困境,而且并不违反禁止重复评价原则。通说的修正理论“从一重重处断”学说,在逻辑上自相矛盾,因而亦不可取。  相似文献   

12.
我国《刑法》第356条是关于毒品再犯的规定,毒品再犯的成立条件为:前罪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之一,后罪包括所有的毒品犯罪;国外的判决也属于《刑法》第356条"被判过刑"的范畴;前后犯罪行为不需要时间上的限制;单位可以成为毒品再犯的犯罪主体。在毒品再犯和《刑法》第65条规定的累犯发生竞合时,应优先适用累犯条款;在毒品再犯与《刑法》第71条规定的发现新罪的数罪并罚发生竞合时,应当先对毒品再犯进行从重处罚,然后根据"先减后并"的并罚原则进行量刑,这种处理方式并不违反"禁止双重评价"的规则。  相似文献   

13.
牵连犯虽然在刑法理论界得到普遍承认,但这不能成为其继续存在的合理理由。牵连关系之难以认定、牵连犯与吸收犯的重合、牵连犯处断原则的无法抉择等缺陷,足以说明牵连犯理论的不成熟、不完善、不科学,也足以说明废除牵连犯的合理性。这符合国际刑事立法发展的趋势,也是刑事司法科学的需要。  相似文献   

14.
对牵连犯处罚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刑法理论界对牵连犯的处断,传统观点持“从一重处断论”,近年来,一些学者力主“数罪并罚论”,然而,无论持哪一种观点的学者,对牵连犯的处断依据均缺乏深入的研究,本丈在分析牵连犯的牵连关系的基础上,对牵连犯的处断依据进行探析,对传统的牵连犯作了类型划分,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牵连犯的具体处断原则。  相似文献   

15.
实体法上的想象竞合犯表现出较为特殊的结构矛盾,亦即一行为与数犯罪之间的内在矛盾。在付诸刑事司法实践时就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进路:从处断结论为一犯罪出发的诉讼进路实际上预先地限定了单一诉讼客体的范围,事先对犯罪事实进行了取舍;从结构解析出发的诉讼进路则将想象竞合犯所涉及的数罪均作为独立的诉讼客体分别予以确认,很好地实现了犯罪构成的整理功能,虽然也需要对想象竞合关系与"一行为"进行揭示,但整体上符合人权保障的基本要求,是目前较为理想的进路选择。  相似文献   

16.
想象竞合犯是指实施一个犯罪,其危害行为之全部或一部又基于另一罪过侵犯另一客体,而形成的一个危害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形态。它可以发生在实行犯之间、实行犯与非实行犯之间,以及非实行犯相互之间。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对想象竞合犯进行不同分类。  相似文献   

17.
牵连犯若干问题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各国刑事立法对牵连犯态度各异,理论界对牵连犯的概念和牵连关系的认定也存在很大争议,这种现象给刑事司法实践造成了极大不便,因此牵连犯的处罚原则应当以数罪并罚为准,而将具备吸收关系特征的牵连犯置于吸收犯理论中讨论。在此意义上,牵连犯概念没有存在的必要,应当予以废除。  相似文献   

18.
《刑法》第292条第2款被认为是典型的转化犯;但与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行为性质类似而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其他情形,又被认为是想象竞合犯.反思这一矛盾的论断可发现,转化犯这一概念并不能对第2 9 2条第2款规定的行为做出全面评价;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况完全符合想象竞合犯的概念与特征,根本不需要转化犯理论来徒增困扰;第292条第2款也只是提示司法工作人员注意的规定而非法律拟制.  相似文献   

19.
从受贿罪本身的构成、禁止重合评价原则和禁止重复评价原则进行分析,受贿后"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不包括犯罪行为;通过反思牵连犯的处罚原则、受贿罪的法条关系,以及和类案的横向平衡角度,受贿罪中后续性的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构成犯罪时,应当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论处.  相似文献   

20.
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的区分是必要且重要的,所谓"大竞合论"并不可取。在对我国《刑法》中的"本法另有规定"的内涵进行解读时,不宜采取"行为类型说"。"构成要件说"与"行为类型说"的真正争点在于是否承认特别法条的不周全背后存在"立法者的特别考量",两者间的分歧无法在教义学内部得到解决。在发生法条竞合时,应坚持"特别法优先"原则,主张例外情形下适用"重法优于轻法"原则的重法论立场不可取。通说将许多本为想象竞合的情形误认为法条竞合,从而制造了特殊情形下适用"特别法优先"原则会导致罪刑不均衡的假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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