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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加大实践教学比重,夯实"应用型、实务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基础和加强应用技能训练,丰富实践教学内容两大方面对法律硕士实践教学的创造性开展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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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设立的背景,把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定位,有助于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的设置和选择。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是为了培养适应市场经济和民主法制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法律硕士研究生比较理想的培养模式就是将以结合本科专业为着眼点的培养模式与以司法资格考试为着眼点的培养模式予以整合,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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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实践与探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自1996年正式实施、试办招生,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经成为经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正式实施的法学教育制度之一.十年来,随着试点院校的不断拓展和招生规模的扩大,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培养模式的改革也成为各培养单位研究和实践的热点问题.作者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的宏观视野下,分析了人大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现状,并结合培养模式改革的新形势,提出了在法律硕士培养上要进一步明确高层次、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定位,在此基础上,法律硕士的培养应当朝着提高法律硕士学生的法学基础理论素养、法律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以及法律实务能力的方向努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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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设立至今已经过15年,各方面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法律硕士培养的理念、目标与课程体系以及培养的具体环境之间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协调的地方,需要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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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与提高法律硕士培养质量直接关系到我国法律人才培养和法治现代化建设事业。本文结合法律硕士培养的实践经验,重点总结了实施量化录取办法、采取“双导师”制、严格教学过程管理、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完善教育管理制度等有效措施,以确保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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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国家开始稳步推进研究生教育转型发展工作以来,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得到了跨越式发展。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作为专业学位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宏观教育改革的大背景下,发展也十分迅速: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分层次、分类别培养的教育体系,培养规模增长迅速,教育试点改革工作顺利开展。但在高速发展的背后,人才培养质量却并不理想。研究生教育转型发展和专业学位发展不仅仅是培养规模的扩大,更重要的是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形成职业化导向的鲜明教育特色,并最终使之成为我国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的主渠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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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政策的调整与法律硕士教育面临的新挑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健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10,(1):293-301
基于种种原因,教育部2009年初出台的大规模开展全日制专业学位的招生政策,迅速形成了全日制法学本科背景、非法学本科背景和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三种类型并存的局面。取消法学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硕士的限制性规定,不仅无助于解决法律硕士乃至整个法律教育中的固有问题,而且在法律人才培养的概念逻辑上和实践操作方面使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更趋复杂。由于主管部门缺乏整体的改革思路和决策的被动、局限,专门培养方案的颁布以及相关的各种努力都只能是竭力阻止情况进一步恶化的补救性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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