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3 毫秒
1.
论无权处分     
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被称为法学上的“精灵”,困扰学界与实务界多年。关于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存在着不同的学说,本文通过对合同法立法过程的考查以及在准确界定无权处分内涵的基础上,主张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本身其效力原则上待定。其中,善意取得制度涉及民事立法物权变动模式的选择,以及司法实践中若干重要制度的解释适用,因此,本文对无权处分之效力与善意取得制度作总体把握。  相似文献   

2.
作为“法学上的精灵”的无权处分行为,自从《合同法》颁布以来倍受学者们争议。无权处分行为可以划分为三种基本形态,即有偿的无权处分行为、无偿的无权处分行为和无法律上原因的无权处分行为,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正确认识无权处分和不当得利制度两者关系,可以为有效的保护权利人和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提供重要依据。  相似文献   

3.
我国立法未采纳物权行为理论,无权处分应指无权处分人与第三人订立的作为物权变动原因行为的合同。通过比较法上的考察可以看出,各国以及国际条约对无权处分效力的处理并不一致,不存在明朗的无权处分效力的发展趋势。从我国的物权变动模式、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以及民法体系和谐等角度来看,"债权合同效力待定说"与"处分行为效力待定说"均存在不足。应根据缔约时第三人的主观状态确定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第三人恶意时,无权处分效力待定;第三人善意时,无权处分行为有效。如此确定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符合无权处分制度的立法目的,实现了善意第三人利益的合理保护,维护了民法体系的和谐。  相似文献   

4.
无权处分指处分人无权针对特定标的物实施的可能导致物权变动的处分行为,其内涵包含了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与结果在内。无权处分的认定关键在于处分人的处分权存在瑕疵,所有权人处分自己的财产亦可构成无权处分,《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的“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应当扩大解释为“无处分权的人处分存在他人排他性权利的财产”。无权处分的认定还应当区别于无因管理、无权代理等民事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5.
论无权处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无权处分是民法上的疑难症结,我国法学界对此争议较大。本文通过阐述我国学界的主要分歧,指出了我国无权处分立法上的缺陷,对理论界的主要观点进行了分析,对无权处分制度应如何重新建构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无权处分制度在学界一直颇受争议。本文对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及其所引起的法律效果作了认真的分析探讨,指出在现行法背景下,处分人与相对人之间订立的作为引起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的合同应为有效,而由此所引发的物权变动效果在各类情况下有所不同。强调无权处分制度的宗旨在于保护权利人和相对人,但更侧重对相对人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7.
民法上的无权处分被称为"法学上的精灵",其涉及到民法上的物权、债权等基本制度,亦涉及到法律上的保护方法。涉及无权处分的论文汗牛充栋,观点不一而足。本文以经济学上博弈论的分析方法,从合同效力入手,以法律经济学上成本-收益分析为基点,分析出法律规定无权处分当中的买卖合同的不同出发点:有效、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情形下,无权处分人所负担的法律责任的大小以及权利人及第三人在不同情形下的博弈选择,从而得出我国合同法上五十一条规定之瑕疵。并提出改进的办法。为理清无权处分制度的设计及其制度功能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8.
自 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颁布以来 ,第 5 1条所确立的无权处分制度倍受争议。文章分析了无权处分的概念 ,划清了它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着重从立法体例上阐述了国外对无权处分制度的规定 ,评析了三种不同立法模式的优劣 ,指出债权形式主义的立法模式为我国未来立法模式的选择  相似文献   

9.
善意取得与无权处分是相互区别与联系的两种法律制度。《民法通则》未规定善意取得及其与无权处分的关系。《合同法》关于无权处分的规定存在疏漏并与善意取得的适用有冲突,应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予以理顺。物权法草案中善意取得之规定有待进一步检讨和完善。  相似文献   

10.
肖立梅 《工会论坛》2009,15(1):127-128
无权处分合同和善意取得制度适用的前提都是无权处分,但两者的立法目的和价值趋向不同。善意取得制度旨在保护善意第三人,维护动态财产安全,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待定旨在保护权利人,维护静态财产安全,两者看似并不矛盾。在善意取得情况下,依法无权处分合同应为无效,由此会产生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当将处分权从限制合同效力阶段转移到限制物权变动阶段,从而完善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后果,全面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实现立法的协调统一。  相似文献   

11.
我国《合同法》第51条所确立的无权处分制度,尽管逻辑严谨,但与民法的其他制度产生了冲突,且严重损害了善意相对人的利益。因此,应在尽量不对民法体系“伤筋动骨”的前提下,兼顾逻辑与公平,重建我国的无权处分制度。  相似文献   

12.
关于无权处分的效力,学界有很大的争议,本文对无权处分的内涵进行了界定,并就无权处分效力的多种理解逐一分析,从而明确对我国合同法无权处分的解释。  相似文献   

13.
对不动产善意取得适用条件的新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善意取得适用的前提条件是无权处分的存在,而无权处分应当是名义上的权利人处分了登记于其名下的不动产,但实际上其并非实际上的权利人.实践中屡屡发生冒充房屋产权人出售"二手房"经过户登记给第三人的情形,因冒充者不是不动产登记薄上记载的合法权利人,其无权发动物权变动,故不应属<物权法>106条规定的无权处分之情形,第三人无权主张适用不动产善意取得.正确理解无权处分和不动产登记的性质,是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正确适用的前提.  相似文献   

14.
无权处分行为效力直接影响着所有权人和交易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我国合同法体系中,无权处分合同应认定为有效。《合同法》第51条关于无权处分行为的规定是在不承认物权行为理论的基本前提下制定的,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但因其兼顾交易的安全价值和效率价值的立法目的,制度设计采用折衷方式,该法条难以保持立法目的的延续性和一贯性,与我国现有的许多民法规定相冲突。对《合同法》第51条做修改,应该首先考虑相对人和原权利人的利益,当其利益发生冲突时,无权处分制度应该侧重于保护善意的相对人。  相似文献   

15.
关于"以无权处分财产出资"的问题,《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该问题可通过善意取得制度来解决。但是公司设立行为的性质区别于市场交易行为,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投资行为并不具有明显的涉它性,而且公司设立过程中并未涉及到激烈矛盾的利益衡量问题。此外,在认定善意取得制度的善意要件时,无权处分人兼有"双重身份",这为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带来困境。因此,不宜用善意取得制度解决无权处分财产出资设立公司的行为。  相似文献   

16.
无权处分行为关键在于确定无权处分人与第三人所签订合同的效力。从无权处分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入手,结合《合同法》第51条的立法目的进行分析,无权处分合同应确定为有效。  相似文献   

17.
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其债权合同的效力与物权变动模式的选择无关,应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平衡和维护各方当事人利益及与善意取得、权利瑕疵担保等法律制度的协调等方面来确定其效力.<合同法>第51条将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规定为待定,不利于法律的整体调和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平衡和维护,应予修改.对于无权处分行为,法律应确认其债权合同的效力,而让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行为效力待定.  相似文献   

18.
我国<合同法>将无权处分行为规定为效力未定行为,但又没有像其他效力未定行为那样规定相对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这不是立法者无意的疏忽而是有意的回避,是为了避免法律制度之间的冲突.我国<合同法>关于无权处分的规定是有缺陷的,应当借鉴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区分,确认无权处分中的债权合同有效,物权合同效力未定,同时再以客观善意主义加强对相对人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19.
作为“法学上之精灵”,无权处分问题异常复杂。本文试从各个角度分析无权处分的效力、效力补全及其与善意取得和瑕疵担保责任的协调问题。指出在效力待定情况下,权利人、无权处分人、第三人三者间的利益达到最佳平衡,并论证了在无权处分领域扩大善意取得之适用范围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20.
无权处分合同有效说与债权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并非不能共存,在所有权债权化的现代,有效说具有较未定说更大的优越性.我国民法典应采有效说解决无权处分问题以实现取消其内部制度间的冲突性,增强和谐性的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