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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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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释人员的社会保护是现实的需要,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也是人道主义的体现。制定专门的刑释人员保护法,建立健全刑释人员就业援助系统、生活救助系统,设立前科消灭制度等,是我国完善刑释人员社会保护问题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2.
浅议前科的限定与消灭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前科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刑法制度 ,只有在服刑罪犯存在人身危险性时才具备存在的意义 ,单纯以所受刑罚的轻重为适用标准有一定的缺陷 ;前科应与累犯制度区别开来 ,不应具有定罪效应 ,前科的功能在于限制行为人的资格或权利以达到防卫社会的目的 ;前科应该有存在的期间 ,前科消灭的期限要有利于改造行为人 ;我国应该承认前科制度 ,并完善其消灭机制。  相似文献   

3.
对有前科者就业的限制是指对其就业范围的限制,包括实体规定和实现限制的程序规定。实体规定应以工作的性质与有前科者被执行刑罚的性质为标准。程序规定则以颁发行为证明书或犯罪记录证明书的做法较为可取。我国刑法规定的前科报告制度难以体现程序的外在价值和内在价值,并不能实现对有前科者就业的有效限制。对有前科者就业的保护需以前科消灭制度的建立为前提,并辅之以具体的规定与政策。  相似文献   

4.
对有前科者就业的限制是指对其就业范围的限制,包括实体规定和实现限制的程序规定。实体规定应以工作的性质与有前科者被执行刑罚的性质为标准。程序规定则以颁发行为证明书或犯罪记录证明书的做法较为可取。我国刑法规定的前科报告制度难以体现程序的外在价值和内在价值,并不能实现对有前科者就业的有效限制。对有前科者就业的保护需以前科消灭制度的建立为前提,并辅之以具体的规定与政策。  相似文献   

5.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在特别程序中专门设置了未成年人前科封存制度,这是我国第一次关于刑事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立法,从现行前科封存的适用范围和消灭程度来看,与其他国家的前科消灭制度相比,这是一种不完整的前科消灭。未成年人前科封存制度的根本价值追求是保障未成年人的基本人权,消除歧视、避免偏见、着眼未来,为未成年犯罪者回归正常社会生活创造有利条件,有利于未成年人犯罪者今后在学习、入伍、就业等方面享有与普通人同等的机会。通过对犯罪记录制度进行比较研究,为了进一步保障人权、促进犯罪人回归社会、预防犯罪人重新犯罪,结合域外立法经验,建议构建完整的前科消灭制度,将前科消灭的程度从"封存"深化到"消灭",将前科消灭适用的范围从"未成年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扩展到"犯罪人、所有刑罚(特殊犯罪除外)",并设置一定的消灭考验期,与我国的缓刑制度、累犯制度形成衔接,对符合条件的犯罪人予以前科消灭,在法律上将其恢复为"没有犯罪记录的人",让其不再被终身贴上犯罪的标签。  相似文献   

6.
前科消灭制度在我国前科终生相随的体制下,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和限制,其所受的重视一直不够.然而,科学的前科制度关系我国对犯罪分子的改造事业成败大局.基于刑法解释论的视角,从前科制度的历史发展维度等多重视角出发,论证了我国前科消灭制度应有走向,这对我国社会主义刑事制度的完善不仅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也具有非常重要的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7.
前科消灭制度的构建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其设立到发挥效力,必须有特定的环境和条件以及配套的制度保障。在立法建构方面,进行具体的制度化设计;在司法保障方面,应当改革刑事诉讼文书格式,法院对于消科者提起的名誉权和平等权侵权之诉应予受理;在行政支持方面,应对户籍制度之前科记载的附加功能进行剥离,并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积极落实作好前科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在文化支撑方面,主要是要张扬权利文化观念、淡化报应文化观念和培养人道文化观念;在社会合力方面,一是要消除社会的歧视心理,二是对社会舆论要进行正确导向,三是对出狱人人对具体如何构建我国前科消灭制度进行探讨。如果对确立前科消灭制度的研究仅限于方向性的呼吁和探讨上,而未就其在我国具体如何构建展开研究,那么其意义将十分有限。有鉴于此,笔者拟从立法建构、司法保障、行政支持、文化支撑和社会合力等五个方面对我国前科消灭制度的构建问题提出纲要式的构想与论述,以期促进我国刑事法学界对此一重要问题的关注和重视。对出狱人保护事业给予扶持。  相似文献   

8.
我国前科人员犯罪治理制度主要有累犯从重处罚制度、部分前科报告制度以及特定职业禁止制度。这些制度反映出我国前科人员犯罪治理存在重惩处轻预防、重防控轻治理的倾向,与社会管理创新政策直接冲突。为此,前科人员犯罪治理应尝试建立帮教防控一体化、常态化机制,实现路径上,通过建立累犯累进加重制度、前科消灭制度和专门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帮教机构等途径完成。  相似文献   

9.
我国前科消灭制度现实化的过程,也是我国刑事法制现代化的过程。我国前科消灭制度现实化的路径应是在内部机会成熟、外部刺激与影响下启动的混合型的刑事法制现代化的路径。我国前科消灭制度现实化的限度只能在宽松刑事政策下建构,严厉刑事政策视野下前科消灭的现实化时机仍不成熟。  相似文献   

10.
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在保护未成年犯罪人合法权益方面具有突出的价值,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以刑事诉讼法修改为背景,以“相对合理主义”的立场分析实现未成年犯罪人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分析了建立未成年人前科封存制度以及与之配套的犯罪记录查询制度的合理性。我国刑诉法对这两项制度规定有所不足,应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1.
未成年犯罪人的再社会化程度是衡量未成年犯罪工作最重要的标准。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增长趋势,社会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呼声也不断高涨,我们应更加重视未成年犯罪人的再社会化工作。前科消灭制度在价值取向上与未成年犯罪人再社会化相契合,旨在帮助未成年犯罪人重新融入社会,并弥补了前科制度存在的缺陷。在构建和完善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促进未成年犯罪人再社会化的同时,本文通过分析在未成年犯罪人的再社会化过程中前科消灭制度的现状和面临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发挥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在未成年犯罪人再社会化体系的构建中的作用提出了建议,为未成年犯罪人的再社会化提供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12.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文明的进步,社会所激发的对未成年人前科消灭的制度需求日益凸显。基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出台与现代刑罚理念的变迁,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已是必然趋势与理性选择。这不仅有利于避免"犯罪标签理论"带来的负面影响,更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未成年人前科消灭的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的实体要件、程序要件、形式要件的构建与设计至关重要,缺一不可。在该系统工程的建设过程中,还需加强配套制度的补充与完善,例如,政府对未成年犯的支持与鼓励、社会宽容文化的培育与引导,共同服务于"和谐稳定"之时代主题。  相似文献   

13.
前科封存和前科消灭实为两种不同的制度概念,未成年犯罪人权益的保障一直是刑事诉讼法关注的重点,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设专章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程序,实可谓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一大进步,特别是其对未成年犯罪人前科封存的规定为修改中的亮点,对保障未成年犯罪人的再社会化意义重大.然而,该项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所以有必要在草案规定的基础上构建层次性的前科消灭制度,并对前科消灭具体程序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4.
《刑法》第100条旨在建立刑罚信息的自我披露制度,它与刑释人员的姓名变更之间没有任何关联。以此等规定否决刑释人员的姓名变更权,乃是明显的法律适用错误。刑释人员的姓名变更权同样属于基本权利,唯有人大立法才能限制或剥夺。在《户口登记条例》和《公安部三局意见》均未剥夺刑释人员姓名变更权的情况下,各地公安机关发布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擅自取消刑释人员姓名变更权,此诚显著违反姓名变更法律保留原则。在行政诉讼中,法官理应对地方规范性文件实施合法性审查,而不是直接据此判决刑释人员无权变更姓名。刑释人员申请姓名变更,这是其重塑自我的一种表现,有利于他们顺利地实现再社会化。从立法到司法,均应有条件地支持。  相似文献   

15.
我国目前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的工作主要以刑释人员为核心,关注点主要集中在刑释人员的生活、就业等方面.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被害人基本处于被忽视的状态.作为与刑释人员有着特殊关系的人,被害人的参与不仅对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的过程有着重大影响,而且是被害人自身权利的体现.被害人的参与主要表现在被害人的知情、监督、被害恢复、受保护等权利的实现.  相似文献   

16.
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系国家出于促进社会和谐、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量."一日行窃、终身是喊"的前科终身制度不利于促进行为人的积极再改造.前科消灭制度作为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普遍采用的一项制度,对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具有积极意义,有必要加以借鉴和应用.建立前科消灭制度,不仅有利于激励有前科的行为人积极改造,同时也有利于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17.
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系国家出于促进社会和谐、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量。“一日行窃、终身是贼”的前科终身制度不利于促进行为人的积极再改造。前科消灭制度作为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普遍采用的一项制度,对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具有积极意义,有必要加以借鉴和应用。建立前科消灭制度,不仅有利于激励有前科的行为人积极改造,同时也有利于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18.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立法完善之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顺应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针对司法实践中对未成年人适用刑罚社会效果不尽理想的现实,有必要对现行刑法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立法进行完善.具体而言:应当明确禁止对未成年犯罪人适用无期徒刑与罚金刑;严格限制未成年人的累犯构成条件;对未成年人建立"前科消灭制度";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的非刑罚处置措施结构.  相似文献   

19.
归正人员在重返和融入社会的过程中遭受着经济、政治、公共服务和社会关系等多层面的社会排斥。导致社会排斥的原因除了来自社会结构和文化之外,还有归正人员自身的原因。为了消除社会排斥,我们必须确立前科消灭制度、改变人们对归正人员的偏见和提高归正人员的自身素质。  相似文献   

20.
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工作体系的必要性。(一)构建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工作体系,有利于回归社会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转型时期,社会组织结构及运行机制正进行着相应的变革,社会的宏观和微观环境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这种快速发展的社会背景下,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工作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不规范、不科学现象较为普遍,如在安置工作上,传统的主要由当地政府安排刑释人员就业的做法无法有效施行,大多数刑释人员的就业取向于自主选择,定位于自谋职业、自找门路,从事个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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