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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再审刑事裁判文书包括:按一审程序再审改判刑事判决书、按二审程序再审改判刑事判决书和再审后的上诉、抗诉案件二审改判刑事判决书,以及按一审程序再审维持原判刑事裁定书、按二审程序再审维持原判刑事裁定书和再审后的上诉、抗诉案件二审维持原判刑事裁定书6种样式。按一审程序再审改判刑事判决书按一审程序再审改判刑事判决书,是各级人民法院对于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判决,经提起再审程序后,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进行审理,根据再审查明的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确认原判在认定事…  相似文献   

2.
刑事再审是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错误而进行的再次审判。根据法律规定,再审是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并根据原审判决的不同情况分别依照第一审或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在审判实践中提出了一些刑事诉讼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对这些问题无论在法学界还是在司法界都存在着不同的认识,本文拟就当前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中几个主要问题作些探讨。 刑事再审案件的开庭审理 刑事再审案件的提起和审判所适用的程序是审判监督程序。这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  相似文献   

3.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针对已生效裁判而设置的特殊救济程序,是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屏障.但是,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只是在启动程序上是特殊的,一旦正式进入再审程序后,大多数案件都回到原审法院、原审程序,甚至回到一审、上诉、二审、发回重审的怪圈之中,再审案件的特殊性几无体现.特殊程序应当特别安排:根据再审事由确定再审法院,大多数再审案件应由上级法院审判;再审案件应当开庭审理;再审当事人应当获得律师帮助;再审案件应当一审终局.  相似文献   

4.
我国人民法院的审判采取的是两审终审制,这就容易引发一些问题,例如再审程序,这对部分人是不公平的,由此可见,中国的再审程序并不是完善的。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刑事再审制度与其他国家的再审制度进行比较,从而得出一些有益于中国刑事再审程序的论点,使得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再审制度更趋完善。  相似文献   

5.
刑事再审案件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刑事难案,其虽因“确有错误”而被提起再审,但再审后仍可能维持原判;另一类是刑事冤案,即再审前已确信原生效裁判确定的“罪犯”事实上是无辜之人,再审只是为了从法律上加以确认.对于后者,司法实践中采用实质上回归原审程序的再审程序进行审判,产生了诸多问题.鉴于此,应当专门设立在审理法院、当事人及其他参与人、审理方式、审理内容、裁判依据等方面既不同于一审程序也不同于二审程序的特别再审程序.  相似文献   

6.
刑事申诉是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其他公民对法院巳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或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判的一种制度。我国刑事诉讼法所以规定刑事申诉制度,其目的在于维护公民的诉讼权利和民主权利,也是法院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判决,保证公正审判的重要制度。对刑事申诉和刑事再审两者的关系,人们的认识不尽一致。刑事申诉和刑事再审,是审判监督的两个不同阶段。刑事申诉,不是提起审判监督的必经程序,也不是审判监督程序的开始,它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相似文献   

7.
在刑事审判过程中,法院的判决书在一些特殊案件中经常被作为证据使用,那么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在证据种类中应当怎样定位,以及证据的效力如何,存在较大争议,本文试对此予以解析。一、法院刑事判决书可否作为证据使用有人认为,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如果开庭时作为证据当庭展示,并由控辩双方当庭质证,这种对法院判决书的质疑是属于司法监督权和当事人的申诉权,作为控方的公诉人在这一场合行使监督权属程序违法,作为辩护人也无权行使这一权能,而且如果庭审中对此出现争议,作为合议庭的审判人员也无权对法院…  相似文献   

8.
刑事再审案件应当如何进行审理,在审判实践中有不同的理解和不同的作法。本文就刑事再审中的若干问题,谈一些意见。一、刑事案件再审时是否先行撤销原判的问题目前,在我国审判实践中,对这一问题基本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先撤销原判,把已经生效执行的判决、裁定,通过一定程序恢复到原审未决状态。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人民法院决定对案件进行再审后,应制作裁定书,裁定原判有错误,决定对案件进行再审,不必撤销原判。  相似文献   

9.
论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事诉讼中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需要纠正的案件,决定依法提出重新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又称提起再审。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程序。它的主要功能是纠正错误的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其性质是对生效的错误判决或裁定的一种补救措施。它是党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方针在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体现,提起再审是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前提条件。但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过于简单,在理论上也研究探讨不够,许多问题急待研究和完善。本人仅就其中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0.
刑事再审启动程序是刑事再审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 ,刑事再审程序在实践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无不与其密切相关。我国目前对刑事再审启动程序尚缺乏深入研究 ,因而难以全面认识和合理构建我国的刑事再审程序。本文在考察各国刑事再审启动程序的模式和刑事再审启动原则的基础上 ,分析了我国刑事再审启动程序所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了重构我国刑事再审启动程序的具体构想。  相似文献   

11.
论刑事司法体制改革与诉讼结构之调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应当确立以法院为中心的刑事司法外部体制,建立以审判为中心、审判中立、控审分离、控辩平等的诉讼结构;同时应当构建以法官为中心的刑事司法内部体制。刑事审判前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再审程序、执行程序也应当按照改革后的刑事司法体制以及诉讼结构的要求进行诉讼化改造。  相似文献   

12.
刑事再审启动程序是刑事再审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刑事再审程序在实践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无不与其密切相关。我国目前对刑事再审启动程序尚缺乏深入研究,因而难以全面认识和合理构建我国的刑事再审程序。本文在考察各国刑事再审启动程序的模式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刑事再审启动程序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重构我国刑事再审启动程序的具体构想。  相似文献   

13.
刑事再审程序,是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依法重新审理的程序,是刑事诉讼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刑事申诉权利,依法纠正错案,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公信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工作已经启动,刑事再审程序的完善应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在此背景下,本文拟对完善刑事再审程序的几个问题略呈管见,以期能在刑事诉讼法修改层面对完善我国刑事再审程序尽些许建言之责。一、完善刑事再审程序的必要性。早在1979年,我国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试行)》就设专章规定了刑事再审程序,但局限  相似文献   

14.
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程序的做法有不合理性。具体表现是:违背控审分离、不利于维护实体正义、违反回避制度的要求、不符合审判心理学的要求。为此,笔者建议:取消原审法院启动刑事再审的权力、保留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法院对审判错误且有利于被告人的案件启动再审的权力。  相似文献   

15.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事实能否认定,必须有证据作基础.判决书是案件的审判结论,自应贯彻这一唯物主义的审判原则.民事判决书和行政判决书如此,刑事判决书中对证据要求得更高.过去写判决书,对证据在其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表现在刑事判决书上的是,证据还是知道要列举,但是举得笼统抽象.如有的使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人亦供认不讳”等公式化的套话,显得空洞无物;有的使用“被告人的上述罪行,有人证、物证、书证在卷,足以认定”等简单举证的神秘词句.表现在民事判决书上的是,多数的不写证据,少数的在叙事过程中提及证据,没有把证据提到判决书的内容要素中来.最高人民法院制订的判决书(包括解决实体问题的刑事裁定书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事审判法律监督正当性再证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黄通荣 《河北法学》2011,29(10):193-197
受西方现代法治之"权力分立"、"司法独立"及"禁止双重追诉"等理念影响,有学者对我国现行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制度提出正当性质疑。持上述观点的学者认为,在对抗制庭审模式下,检察机关的控诉方地位与对刑事审判的法律监督者身份存在矛盾与冲突;检察机关监督法院审判工作破坏了司法的独立性与终局性;再审程序的启动不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如此观点既有其合理性,亦有可商榷之处。在探讨我国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基本特征和价值取向的基础上,对质疑刑事审判法律监督正当性的观点作出积极回应。  相似文献   

17.
刘传伟 《法制与社会》2012,(14):114-115
刑事再审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创新和完善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机制的举措之一,具有时效快捷、节约资源等特点,可以有效的弥补抗诉程序的不足,提高检察机关的监督能力,也是促进司法公正、强化社会综合治理、创新检察工作机制等重要手段。本文针对刑事再审检察建议的法律地位、可行性与必要性、适用范围等作出初步分析,并对完善刑事再审检察建议提出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18.
鉴于现代刑事诉讼的控审分离、审判中立的原则,法院不能成为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者,法院内部的上下级监督关系及有错必纠的原则不能成为其拥有再审启动权的依据。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者地位,以及刑事诉讼的发展历史表明,检察机关是刑事再审启动权的合适主体。  相似文献   

19.
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根据法律对审理终结的案件所作的处理决定。办案的质量如何,最后都体现在判决书上。一个案件经过审理,符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的要求,但是如果判决书制作水平不高,就会影响案件审理的质量,往往事倍功半。一份判决书能反映出审判人员的业务水平,因此提高制作法律文书的质量,是提高办案质量不可缺少的环节,我们每一个审判人员应充分予以重视。制作刑事判决书总的要求是:格式规范,叙事清楚,理由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结论明确,语言精炼。一审  相似文献   

20.
白彦 《法学杂志》2007,28(2):94-96
刑事再审申请审查程序是刑事再审程序中内含的一个司法程序,或者说是再审程序的一个重要阶段.该程序在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中未作规定,这一立法空白也正是我国刑事再审程序制度设计上的缺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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