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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08,(5)
国办发[2007]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连续下发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的政策文件,有力地促进了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宏观调控政策。但是,一些地方仍存在违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非法批准建设用地等问题,并且有蔓延上升之势。为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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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8,(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连续下发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的政策文件,有力地促进了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宏观调控政策。但是,一些地方仍存在违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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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8,(4):11-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连续下发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的政策文件,有力地促进了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宏观调控政策。但是,一些地方仍存在违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非法批准建设用地等问题,并且有蔓延上升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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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08,(2)
二○○七年十二月三十日国办发[2007]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连续下发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的政策文件,有力地促进了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宏观调控政策。但是,一些地方仍存在违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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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08,(16)
莆田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莆田市荔港大道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08]65号),莆田市荔港大道工程建设用地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具体批复如下:一、同意莆田市将农村集体农用地38.91 13公顷(其中耕地37.711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8.3534公顷、未利用地0.32公顷;同意将国有农用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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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3)
<正>海府办[2015]5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下放行政权项的决定》(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81号),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和流转、个人宅基地的确权登记和流转等审批权限已经下放到各区政府。为促进各区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严把土地"闸门",坚决遏止并依法纠正乱占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行为,现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要认真学习,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各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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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08,(15)
南平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武夷山至邵武高速公路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08]169号),武夷山至邵武高速公路建设用地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具体批复如下:一、同意武夷山市、建阳市、邵武市将农村集体农用地623.2172公顷(其中耕地288.75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11.9912公顷、未利用地5.2608公顷;同意将国有农用地41.009公顷(其中耕地13.056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国有建设用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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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一、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障碍一是法律障碍。集体土地产权主体不明晰,造成土地利益主体模糊;集体土地流转受相关法律限制。二是政策障碍。目前各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普遍处于自发和无序状态,造成违规项目不断出现,农村集体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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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改革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具体体现在流转方式和收益分配、监管制度建立等方面。通过分析上海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践,发现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改革中,土地流转方式主要有公开出让复垦土地、出让指标并就地落地和出让指标异地落地三种,流转模式按宅基地、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建设用地指标不同划分为"宅基地置换"、"建设公共租赁房"、"征地留用"等十种。当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面临集体土地产权不清、流转收益分配及监管制度不完善、流转程序和机制不健全、现行法律制度存在矛盾和盲区等问题。反思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改革对我国土地制度改革具有借鉴和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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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农村集体土地大规模隐性入市的实践相比,我国关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制度变革显得较为滞后,导致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权能不足,从而引发土地市场效率损失和公平缺失。广东佛山南海区新一轮土地改革试点的经验表明,农村土地的"再集体化"与政策协同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有效路径,因此,未来应推动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度改革为集体土地入市提供制度和组织保障,并通过提高改革举措的协同性有序拓展集体建设用地的权能,逐步构建"同地同权同价同责"的城乡建设用地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土地制度的优越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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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现行土地管理制度,创设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法律制度,一要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所有权的权属及权能内涵,允许其依法出让、租赁、入股;二要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的条件、方式和程序,做到合法合规、公开公正、运行有序;三要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流转收益的分配机制,明确分配主体、控制分配比例、监管收益用途;四要建立城乡统一、平等入市、同权同价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土地登记制度、定级评估制度和价格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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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城乡土地资源合理流动,湖南省大力推进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基础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以浏阳市为例,在总结归纳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途径及做法的基础上,从市场体制机制、收益分配制度以及产权归属三个方面分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体制机制障碍,提出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进机制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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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08,(24)
福州市、厦门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福建省福州市和厦门市2008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的批复》(国土资函[2008]415号),福州市、厦门市2008年度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具体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福州市呈报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经审查,核减用地206.5264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61.6312公顷,农用地转用50.915公顷,占用耕地21.6233公顷,核减的用地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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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物权法》,我国农村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制,即村民小组、行政村或乡集体范围内成员共同拥有土地的制度。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按用益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农用地、宅基地和建设用地。而纵观改革开放30年来的农村土地制度变迁,无不是以集体对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为前提,针对这三种用益的土地,在使用权的分配方式和转让形式方面的变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