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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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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欧盟"版权指令"述评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1996年 1 2月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主持的外交会议缔结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随后 ,欧共体即开始制定实施上述两个条约的指令。 1 997年 1 2月 1 0日 ,欧盟委员会 (也即欧共体委员会 )向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提出了《关于协调信息社会中版权与相关权某些方面的指令建议》 ,简称“版权指令草案”。〔 1〕其中的“信息社会” ,在欧盟的相关词汇中就是指国际互联网。〔 2〕因此 ,这是一个有关网络环境中版权与相关权保护的指令草案。欧盟议会在详细审议了“版权指令草案”…  相似文献   

2.
罗婧 《法制与社会》2011,(1):110-110
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但也给版权领域带来了新的挑战。加强对网络环境下版权保护,是发展的要求,也是利益平衡的体现。本文指出加强网络环境下的版权立法,完善版权集体管理制度,是目前加强网络环境下版权保护有益和可行的做法。  相似文献   

3.
网络环境下协调版权技术措施与合理使用间的矛盾冲突,从而平衡各方利益、促进知识创新与传播,既要通过技术措施强化版权人与其他权利人的利益保护,又应当对技术措施进行适当限制,以此减弱其对合理使用造成的妨碍,还要不断完善和创新版权集体管理机制和版权补偿金制度,从而实现网络环境下的各方利益平衡与合作共赢。  相似文献   

4.
网络版权中技术措施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16,自引:1,他引:16  
网络环境下,版权人的利益极易被侵犯,而当今各国版权法还不够完善,不能提供令版权人满意的保护,因此,版权人纷纷寻求自我保护。数字技术为版权人的自我保护提供了可能。技术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是版权人采取的权利保护及标示措施,将其纳入版权保护体系是版权保护在数字和网络环境下的新发展。一、将技术措施纳入版权保护体系的原因与进程所谓“技术措施”,是指版权人为防止他人对作品的非法使用,而在版权作品上采取的技术上的防范措施,令使用者不能任意复制、发行、传播、修改版权作品,从而维护版权人的经济利益和精神权利。根据欧…  相似文献   

5.
由链接引发的间接侵犯版权的责任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网络技术的发展冲破了传统的版权法的框架,在版权的主体、客体以及权利义务等多方面向传统版权法提出了挑战。从90年代开始,各国学者开始研究网络环境下引发的版权新问题,如复制权、发行权概念的重新界定。然而,网络环境下的版权新问题层出不穷,旧的问题尚未解决,新的问题又出现了,链接问题就是其中之一。一、链接导致的版权问题虽然链接导致的版权问题很多,表现形式也多种多样,但从问题的来源来讲,不外乎两类:一是由链接引发的直接侵犯版权的问题;二是由链接引发的间接侵犯版权的问题。1.由链接引发的直接侵犯版权的问题链…  相似文献   

6.
网络版权的保护和合理使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络环境有着不同于现实环境的许多特征,但这些特征并没有改变作品创作的社会属性,即在网络环境下,作品仍然是作者的精神劳动和己有社会精神财富的有机结合;仍然存在着版权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版权财产利益冲突。因此,围绕着作品创作而形成的版权财产利益仍然应该在作者和社会公众之间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相似文献   

7.
现代社会数字产品无处不在,数字版权有利于保护作者的利益,但也使我们受到各种限制。本文通过对比电子版权和传统版权的差异,分析电子版权的优缺点及人们的意见,提出在网络环境下通过商业模式创新保护数字产品。  相似文献   

8.
数字图书馆背景下的版权与合理使用论要   总被引:10,自引:1,他引:9  
贾增岁  吴向军 《河北法学》2003,21(1):140-145
随着网络的发展 ,数字图书馆将成为信息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数字作品将成为作品的主要传播和使用方式。这些都对既存的版权制度及合理使用制度构成了严峻的挑战。基于数字传输与纸介质印刷作为作品载体的功能等同性 ,版权制度与合理使用制度在网络环境下仍具有存在的基础。由于对数字作品的版权问题存在较大分歧 ,鉴于图书馆的公益性 ,应当首先明确图书馆对数字作品的合理使用。在网络环境下 ,版权集体管理制度具有更大的生存空间 ,应当尽快发展和完善。  相似文献   

9.
网络环境下的版权法规则,尤其是针对网络中介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规则,传统的功利主义并无法完全解读,也无法对未来作出准确预判.本文主张网络时代下的版权问题需引入新的功利主义去解读:相较于传统的功利主义所平衡的版权人与社会公众的二元利益,网络时代的功利主义还须平衡网络中介服务提供者的利益,故为三元功利主义.质言之,在网络环境下的版权直接侵权和合理使用的问题上,可以沿用传统的二元功利主义去解读;而网络中介服务提供者的版权共同侵权立法与司法规则,则应引入三元功利主义去解读.  相似文献   

10.
技术发展与法律变迁中的复制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现代版权法是复制技术发展的产物,复制权也因此成为版权人享有的至关重要的基础性权利,但复制权的效力范围并非固定不变,而是随着技术发展不断调整变化,借以维护版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一部技术发展史也是版权人所享有的复制权不断扩张的历史。在数字网络环境下,人们对复制权的效力范围却始终难以达成一致,“复制”版权遭遇前所未有的困境。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以复制权为基础构筑的传统版权体系有其技术基础和法律条件,在数字网络环境下,这些基础似已不复存在,版权保护所追求的利益平衡自然也就难以通过对复制权效力范围的再度调整而得以实现。因此有必要对传统“复制”版权模式重新进行审视。  相似文献   

11.
版权权利穷竭制度是为了协调版权人的权利与作品以及作品复制件所有人的物权的平衡而设立的,该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中的核心问题是划定所穷竭的权利范围。版权权能可以划分为两大类:经济权能和精神权能。在经济权能中,发行权(销售权)毫无疑义地应该受到权利穷竭原则的限制,但对于出租权是否应同样适用版权穷竭原则则有不同的看法。鉴于出租权适用权利穷竭原则对版权权利人明显不公平,出租权应作为适用这一原则的例外;同时,在版权交易中,应当贯彻"精神权利不适用穷竭"的原则,因为精神权能具有强烈的人格属性,并且权利人继续保留精神权能不会对作品作为物的流通产生不利影响。  相似文献   

12.
网络造成公众与著作权人之间新的利益冲突,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成为网络环境下的利益平衡砝码。网络环境下,公众对著作权的合理使用范围应有所扩张,表现为公众对网上版权作品应有更大的合理复制权,但公众对版权作品在网上的合理传播权则应当相对缩小。通过对法定许可制度的批判,认为网络环境下应谨慎设置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  相似文献   

13.
评欧盟信息社会版权立法的发展及其国际影响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本文考察了90 年代以来欧洲联盟加快信息社会版权立法的背景、成果与有待解决的关键问题,较深入地探讨了欧盟信息社会版权立法对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影响。作者认为欧盟的一体化版权立法活动强化了欧盟作为泛欧知识产权立法者的作用,有利于协调不同法系的版权制度,提高了数字环境下国际版权保护的水平,在计算机程序与数据库法律保护、卫星数字传输与网络传播权、版权穷竭等方面发展了国际版权原则。但是,欧盟立法在平衡版权人与社会公共利益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4.
民法与宪法之关系,民法与宪法规则之相互影响,民事权利与宪法权利之冲突与协调,一直是学界关注及论争的大问题.网络环境下,这一问题在版权领域再次"被放在显微镜下".版权作为知识经济时代主要的财产权之一,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其扩张之势更是凸显,甚至出现被人称之为"版权掠夺"、"版权圈地"、"版权暴政"的景象.按照法学理论的常识,—个社会的权利总量趋于守恒,某一方面的权利扩张势必引起另一领域的权利缩减.版权作为民事权利,它的膨胀会给权利人之外的普通公众造成表达上的困扰,而这一困扰直指公民的宪法基本权利.因此,新环境下版权制度的规则、价值、目标需要更加深入的界定和解读,版权利益平衡亦需要从更全面的视阈进行剖析和调适,传统的"客观价值秩序"正面临着新的调适和完善需求."民宪之难"裹挟着网络时代的印记启动着智勇者的思考.  相似文献   

15.
网络服务提供商(ISP)版权责任问题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网络服务提供商分为因特网连接服务、内容服务和特殊服务提供商三类 ,三者版权责任各异。连接服务提供商因只提供数据传输通道 ,对网上客户实施的版权侵权行为不应当承担责任 ;内容服务提供商主要是通过自己的网站向用户提供信息 ,类似传统环境下出版者地位 ,应对其发布的所有信息承担版权责任 ,但是在使用超文本链接技术中提出“虚拟”材料时 ,版权人不构成侵权 ;特殊服务提供商是在网上提供布告板的经营者 ,应当对权利人承担版权责任 ,但是只有在推定过错原则下承担责任才是合理的 ,才有利于平衡服务提供商和社会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16.
“复制”版权之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彭学龙 《知识产权》2005,15(2):23-29
传统版权法是建立在复制权基础之上的,一部技术发展史也是版权人所享有的复制权不断扩张的历史,数字网络技术则将这种扩张推向极至,而与之相伴的控制社会公众获得作品的后果又促使人们思考放弃传统的复制版权模式,以重构适应数字网络环境需要的新型版权制度.在数字网络环境下应以获得作品权取代复制权,而在模拟世界传统复制版权依然能够有效运行,如何协调现实和网络世界的版权保护是版权法不能回避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版权制度的最大优点就在于它能够平衡私人利益与公众利益。这种平衡状态经历了时间的考验,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形成。然而,在网络环境下,传统版权制度是否还能跟上数字技术快速发展的步伐?基于利益平衡分析,本文认为在制度的整体设计上,应允许版权扩张;同时在制度设计的具体细节上,应适当限制版权,以维护公众利益。  相似文献   

18.
历时两年实践调研,欧盟委员会颁布了针对《单一数字市场版权指令》中"版权内容过滤条款"的专门性指南.该指南不仅权威解释了法案条款中独创性术语的内涵,以统一各方对条款的解读,且对网络服务商版权责任配置革新涉及的寻求版权授权义务、版权内容过滤标准、公众合法权益的保护等问题给予回应,为制度的落地适用提供了切实、细致的参考标准,...  相似文献   

19.
2015年1月22日,欧盟法院对Allposters诉Pictoright案作出先行裁决。法院认为即使版权作品的复制件已经基于版权人授权在欧盟境内销售,发行人在未征得版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改变作品载体并重新销售的做法也是不能被允许的,因为版权人基于《版权指令》所享有的发行权并未穷竭。另外,欧盟法院明确指出该改变作品载体的行为等同于复制,因此还落入复制权的规制范围。值得注意的是,该判决有助于厘清数字环境下发行权穷竭原则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20.
章凯业 《法学研究》2022,44(1):205-224
将版权的功能等同于鼓励创作,是对现实的过度简化。从作者的角度来看,个体的创作受到多重动机的驱使,版权只扮演着一个相对边缘性的角色。版权更重要的向度是在产业领域,其作用是在媒介稀缺和信息传递依附价值传递的产业环境下,确保知识的大规模商品化得以顺利进行,后者在客观上提高了社会知识的存量和传播范围,同时强化和扩大了作者作为一种职业的地位和范围。当前的媒介充裕和创作传播手段的分散化,催生了大众化创作,并使其成为自媒体时代公众之间重要的对话交流形式。同时,互联网的零边际成本和平台的网络效应与版权相结合,提高了版权人垄断定价的能力和网络版权的市场集中度。版权与文化繁荣的关系,需要在新的信息社会的背景下进行类型化分析。一个宽松的文化发展环境、以产业政策为主导的规模化大市场、低成本的知识要素自由流动以及国家的支持和反垄断介入,是目前我国进一步实现文化发展与繁荣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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