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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完善我国食品质量信息传导机制应对食品安全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充分的食品质量信息可以促进公权机构执法,可以使消费者作出正确的消费决策。这种结果会传导到生产环节和制度层面,从而在食品安全保障方面形成良性循环。为了使执法机构拥有尽可能多的食品质量信息,需要公权机构在资金和技术上予以足够的支持,应该适当改革我国对食品质量抽查的制度,还要重视悬赏举报制度在食品质量领域的应用。为了使消费者拥有尽可能多的食品质量信息,应该对消费者进行食品消费教育,并建立适合食品质量信息充分传播的渠道和路径。  相似文献   

2.
食品安全执法主体分为两类:一是单一主体执法,范围包括食品流通的整个环节,"从农场到餐厅";二是多主体联合执法,可以是按食品品种划分监管范围,可以按食品流通阶段分段监管。单一主体执法能够避免执法主体职能重复,将少执法"真空",避免多头执法等问题的出现。对于单一执法主体要设置权力监督机制,实现食品安全执法的保障功能和服务性功能。  相似文献   

3.
《现代法学》2019,(2):119-136
"信息"作为日常用语和学术用语目前被广泛使用,但其时间并不长。自1993年始,"信息"一词零星出现于法律文本,20年后才普遍、大规模地进入法律文本中。相对于其他规制工具,信息工具的功能优势极其明显,因此近几年在我国各类立法中被较多采用。由于缺乏充分的理论支持,对消费及消费者保护中多主体间的信息关系未能系统认知,201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大修改没有全面考量并运用信息工具,导致消费者评价、适当性、消费教育等多个重要制度有所缺失。由于理论认知的不充分,经营者信息提供义务等多个信息工具制度在设计中出现不当,这都需要通过立法对制度予以确立和完善。  相似文献   

4.
2012年,伴随着我国新《民事诉讼》法典的出台,公益诉讼制度正式被规定在我国法典之中,公益诉讼制度,作为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正式成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项法律措施,然而,我国新《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公益诉讼制度,即第五十五条:"新民诉法第五十五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条只对我国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进行原则性规定,尚未对公益诉讼原告主体的资格进行具体、明确规定,导致我国公益诉讼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未能得到较好适用,很难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本文认为,我国应该在立法上不断完善我国的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重点完善原告主体的适格问题,这是消费者是否能够提起诉讼进行维权的起点,为此,本文重点在于研究我国公民作为适格主体提起公益诉讼的资格问题。  相似文献   

5.
应飞虎 《中国法学》2004,(6):114-122
《消法》第49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功能并不仅在于对受害者的赔偿和致害者的惩罚,而更多地在于通过有效减少不良行为者的利益促使其良性行为,从而维护市场的有序,但这有赖于消费者成功的维权行为,而消费者维权行为的缺乏使这一制度的打假功能无法实现。虽然公力执法与私力执法各有其专有领域,但他们之间的界线并非绝对、恒定。政府的能力大小、公益性程度、执法效率的高低及私力执法的成本与收益等因素决定了这条界线的偏离方向及程度。如果私力执行的成本更低,激励更大,效率更高,负面影响不大,而若公力执行的效率下高,则应该考虑私力路径的采用。综合考虑我国目前政府打假能力及公益性程度、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程度、市场主体诚信行为的比例、消费者受欺诈的严重程度等因素以及可能的变化方向及程度,在我国目前赋予知假买假者获得惩罚性赔偿的权利以发挥其打假功能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6.
"方便面联合涨价事件"凸显了我国反垄断立法和执法中对消费者利益保护不足的现实问题。《反垄断法》将消费者利益保护当作立法终极目标并主要依靠行政执法来实现,这并不能切实有效地维护消费者利益。反垄断法的消费者实施不仅具有私人维权的作用,而且具有促进法律目标实现的公共政策意义。我国亟待建立和完善消费者反垄断的私人实施机制。  相似文献   

7.
反垄断执法和解中的利益平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允许执法者与企业就垄断行为达成和解,是现代反垄断执法的重要特征之一。执法和解反映了企业自治在现代反垄断法上地位的提升,虽能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传统执法方式的不足,大大节约执法资源从而促进效率,却易造成公共利益的损失,也可能对相关主体的利益照顾不足;因此,在以和解程序处置垄断案件的同时,必须防止对公共利益的“私相授受”,并对相关主体的利益维护提供制度保障,以实现主体间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8.
简单类型化的成年人行为能力欠缺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凸显出诸多问题,并且和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第12条规定相悖,应予修改,替代其功能的是新型成年监护制度。《民法总则》应该从理念上确认属于协助决策模式的新型成年监护制度,通过援助成年障碍者利用残存的判断能力进行决定而实现其利益。在具体交易场合,成年被监护人需要监护人帮助其完成自主意思的表达,从而以具体法律关系中判断意思能力的规则代替成年人行为能力欠缺的认定,依据被监护人行为时的具体精神状况确定其所为法律行为的效力。  相似文献   

9.
承诺制度是反垄断执法中的重要制度,该制度被大多数国家纳入反垄断法中,我国《反垄断法》第四十五条也对其进行了相关规定。然而我国承诺制度的重点是关注公共利益,对该制度中涉及的第三人权益保护有所不足,也没有具体规定该制度中第三人权益的具体保护对象。本文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具体实践,对我国反垄断执法承诺制度中第三人权益保护的对象提出一些建议,希望对该制度的研究有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0.
我国反垄断法目的具有公益和私益的二元性,决定了反垄断法公共执行和私人执行的双重性.公共执行与私人执行的协同有助于反垄断法目的的实现.我国《反垄断法》设立了举报制度,这一点是基于私人执行考虑的,举报制度作为公权力主体和私人力量合作执法的一大折射,它在反垄断法的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与价值,举报制度是如何发展起来,这一制度有何种优势让其成为一大实施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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