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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庭前审查程序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重要阶段。在开庭前对公诉案件进行司法审查,可以有效地防止错诉、滥诉的发生,保证启动第一审程序的案件质量。本文通过对我国庭前审查程序中现存的问题进行逐一剖析,并希望借鉴西方国家确立的预审制度,构建独立的刑事庭前审查程序,实现刑事诉讼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  相似文献   

2.
对我国民刑交叉案件的处理方式进行重塑,应当注重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目的和手段的关系,法的国际化和本土化的关系以及司法理念的指导作用。文章对在我国实行"平行式"提出了质疑并对民刑交叉案件处理方式的革新提出建议:以现代司法理念为指导,建立公正优先理念和公权与私权并重理念;赋予当事人程序选择权,规定具体的适用程序。  相似文献   

3.
我国涉外仲裁的司法审查及其修改与完善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王秀玲 《河北法学》2005,23(5):147-149
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顺应了国内法院只对涉外商事仲裁案件进行程序审查的潮流。但我国涉外商事仲裁司法审查的范围,司法审查的法律程序及对司法审查结果的处理仍存在不足,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修正和完善我国涉外商事仲裁司法审查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论刑事诉讼庭前审查程序的改革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甄贞 《法学家》2001,(2):20-28
现行刑诉法对原庭前审查程序作了重大修改,将庭前实质性审查改变为程序性审查,取消了庭前案卷移送制度.而司法实践对该程序的改革更是超前一步,将审判流程管理职能也赋予了庭前审查程序,实行立审分立,"将审判管理的全过程分为立案审查、庭前准备、排期传递、跟踪督办、依法审理、案件评查、违法处理、结案归档八大环节,并对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以及运行程序和期限作了明确规定,"①使立案庭掌握案件流程控制权,与审判庭分工负责、相互协助、相互监督制约.  相似文献   

5.
羁押启动权与决定权配置的比较分析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陈卫东  陆而启 《法学》2004,(11):73-81
西方法治国家在其特定的检警关系、检法关系基础上 ,对逮捕后的羁押措施的决定和羁押期限的延长 ,羁押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救济等实行司法抑制模式 ,可分为事先的司法授权和事后的司法救济。我国在羁押制度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同样讲究对羁押权进行制约和监督 ,其“中国化特色”有二 :一是强调羁押权的内部制约 ,缺乏司法审查机制。二是强调检察机关对羁押活动的检察监督 ,缺乏司法救济机制。应借鉴国外的羁押分权和程序模式 ,引入司法审查观念 ,引进诉讼对抗机制 ,并明确羁押审查的主体和方式 ,确立羁押的司法救济程序。  相似文献   

6.
由于启动再审动机不纯、导入途径华而不实、再审制度设计缺陷和审理程序存在不足等原因,涉诉信访案件导入诉讼程序呈现出主要导入途径不符合法定启动条件、普遍多次导入再审消解司法公信、改判案件数量较少损害司法权威、导入案件数量较多浪费司法资源和再审法院级别较高加剧上行趋势等困境。通过限定再审次数、限制导入条件、规范审查程序等举措可以完善再审审理程序,提升再审的质量。结合当前的司法体制改革,以提级办理和异地审理为基础,在改革前后建立不同的受理、审查、分流和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7.
王强  王成 《中国司法》2007,(10):90-91
2000年5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厅制定了《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试行规定》),该《试行规定》第三条明确将举行公开听证会作为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的主要形式。对刑事申诉案件实行公开听证的制度,无疑是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透明司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效保障申诉人诉讼权利的重要举措,也顺应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关于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但由于这一制度尚处于探索阶段,试行过程中难免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本文结合司法实践,就该制度在实践中暴露出的一些不足以及如何完善略陈己见。  相似文献   

8.
公诉案件的审查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的一审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接受案件及将刑事被告人交付审判的活动,其目的是解决案件是否符合开庭审判条件的问题。它是人民法院行使刑事审判权的第一阶段程序,对于其后各项程序具有重要影响。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0条对这一程序作了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如何理解这一条文、掌握审查标准?目前,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各部门认识不一…  相似文献   

9.
WTO协议对我国反倾销案件司法审查制度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WTO协议对反倾销案件司法审查的要求 反倾销案件司法审查制度是WTO反倾销协议得以实施的重要保障。WTO反倾销的宗旨是实现国际贸易自由化,消除各国政府对贸易的壁垒。WTO反倾销协议中的绝大部分内容是针对政府行为的,是以政府的管理活动为对象的,因而需要一个机制保障各成员方政府履行义务。司法审查,就是成员方内部实施WTO反倾销协议的重要保障。司法审查程序通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取消不适当的行政终局决定权,发挥司法最终解决纠纷的职能。WTO协议中有关反倾销案件的司法审查的规定如下:  相似文献   

10.
李佳臻 《政法学刊》2021,(3):98-106
目前的死刑复核程序具有"审查方式行政化"和"全面审查一刀切"等特点,司法实践中最高法院不予核准死刑的案件,并非主要是因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死刑复核阶段审查事实问题的作用有限.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确立,为新时期死刑复核程序的完善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和机遇,可以根据被告人认罪认罚和所持异议等情况...  相似文献   

11.
罗禹平 《人民检察》2011,(18):79-80
200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规定(试行)》(下称《公开审查程序规定》)第三条至第九条规定,对刑事申诉案件,均适用公开审查程序。立案复查后,均可举行听证会,公开听证等。这是检察机关首次在检察工作内部引入听证制度。从执法实践来看,涉检申诉听证制度还存在以下的问题:一是尚未建立统一规范的涉检申诉公开听证制度。《公开审查程序规  相似文献   

12.
宋世杰  张佳华 《犯罪研究》2007,(6):33-36,43
刑事预审是庭前审查准备程序中的重要活动,主要是对案件是否符合起诉条件进行司法审查。完备的预审制度有利于保障庭审的高效进行,也有利于被控告一方对是否起诉的审查行使参与权。预审权既不是侦查权,也不是检察监督权,它本质上是司法审判权。预审应从侦查和审判阶段分离出来,独立地作为两者的中间程序。考察国外并结合我国的司法现状,在构建我国的刑事预审制度中,预审的起诉决定对预审法官来说是一种相对决定权,检察官对决定有异议的可报上级检察机关审议,最终由上级检察院决定是否起诉。  相似文献   

13.
王东  马楠 《人民检察》2013,(1):61-63
根据修改后刑诉法的规定,可以将检察环节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分解为四个阶段的程序,即和解启动程序、和解协商程序、和解确认程序和案件处理程序。一、检察环节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和解启动程序对于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已经达成刑事和解的,检察机关应直接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无需重复启动刑事和解。对于在公安机关侦  相似文献   

14.
民刑交叉案件管辖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民刑交叉案件管辖专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国家机关在直接受理民刑交叉案件上的权限划分.我国目前民刑交叉案件处理模式具有管辖模式的多样性、司法理念的重刑性、适用范围的局限性和判断标准的抽象性等特征,因而在司法实践中面临程序启动的困境和实体裁判的困境.民刑交叉案件的管辖应坚持司法平等、司法民主、司法科学的现代法治理念,重构后的管辖模式应为"刑民并行"为主."先刑后民"和"先民后刑"并存,还有必要建立民刑交叉案件管辖冲突的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5.
我国刑诉法第120条规定:精神疾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因此,公、检、法机关的专职法医不再直接参与司法精神病鉴定,而只对其进行审查.具体而言:一是对提出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委托或要求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二是对已经作出的司法精神病鉴定进行审查,确定其证据效力.  相似文献   

16.
1999年 5月 ,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试行规则》 ,首次将公开听证程序引入民、行申诉案件的办理 ,目前这项工作尚处于试行起步阶段。本文从公开听证的意义、原则、条件、范围、程序、处理等十个方面进行了探索 ,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17.
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对这一规定,在法学论著和司法实践中,普遍理解为,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经过审查程序,认为无罪的,或应免予刑事处罚的,都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例如,中央政法干校《刑事诉讼法讲义》。“人民法院经过对公诉案件的审查,认为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这主要指以下两种情况:(1)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人民检察院没有作  相似文献   

18.
正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审查逮捕制度方面推出了一系列的改革,特别是针对《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审查逮捕逐渐从封闭性、行政性向公开化、诉讼化转变的发展趋势,提出"探索公开审查案件的办案方式,增强中立性,提高公信力"的要求,以推进审查逮捕程序诉讼化改革。一、推进审查逮捕程序诉讼化改革意义重大(一)实现对逮捕案件的司法审查现行审查逮捕方式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实行承办人办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检察长决定的三级审批制,案件的办理与决定相对分离。检察机关主要依据侦查机关移送的案卷材料、证据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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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诉法第120条规定:精神疾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因此,公、检、法机关的专职法医不再直接参与司法精神病鉴定,而只对其进行审查。具体而言:一是对提出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委托或要求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二是对已经作出的司法精神病鉴定进行审查,确定其证据效力。一、对刑事案件提出的司法精神病鉴定委托或要求的审查。笔者在实践中体会到:对提出的司法精神病鉴定委托或要求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时需切实把握住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下述一般特征:1目的和动机不明显。精神病…  相似文献   

20.
刑事和解自2002年发轫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制定的《轻伤案件处理程序实施规则》,到2012年正式入法,从司法到立法用了近10年的时间。此次修改用了3个条文首次对公诉刑事案件的和解程序进行了专章规定,对已有的司法实践的成果既有吸收,也有抛弃。为了考察公诉案件刑事和解程序在近半年的实际运行中的情况,了解这一程序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调阅了Y市中院和10个基层法院2013年1—6月份审结的6件故意杀人案和86件故意伤害案的判决书,采用统计分析和案例分析的方法对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程序中的"该"与"不该"问题进行了梳理,这些问题既有司法中存在的与立法的规定不相适应的问题,如"法院对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协议该不该审查,该如何审查"和"附民案件中达成和解协议法院该不该制作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书"等问题;同时也有立法中存在的与司法状况不相适应的问题,如"刑事和解程序该不该扩大适用到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和故意杀人等重罪案件中"和"刑事和解后该不该适用减轻处罚"等问题。笔者对这些问题的立法与司法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建议,总之,尽管司法还有诸多与立法的规定不相适应之处,而立法也还有些不尽完善之处,但只要司法与立法之间形成了一种良好的互动,通过司法推动立法,立法规范司法,立法的目的与价值定会通过规范的司法程序而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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