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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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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警察出庭作证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警察出庭就自己所感知的案件事实或是侦查行为的合法性问题作证无疑具有多方面的积极功用。目前在我国建立警察出庭作证制度存在司法体制、法律规定、思想观念上的障碍。因此,构建警察出庭作证制度尚需综合设计,分步实施,有一个渐进的过程。我国警察作证制度的设计应包括作证程序、作证范围两方面。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警察不出庭作证现象长期存在,与当代强调程序利益的庭审要求格格不入。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首次增加警察出庭作证的规定,从此,警察出庭作证有了法律依据。该制度的确立,对于促进司法公正、实现被告人的诉讼主体地位、推动国家法治的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我国警察不出庭作证源于警察出庭作证制度不健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之弊端的影响、警力不充足、证人保护制度不健全以及警察内在的因素。在新刑诉法背景下,应该针对存在的问题,从立法上和司法上完善警察出庭作证制度。  相似文献   

3.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五十七条和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了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警察作证的适格性、警察身份的特殊性、警察作证的独特价值决定了建立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构建我国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应明确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含义和身份、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适用的案件范围、侦查人员必须出庭作证的情形、出庭作证的例外及出庭形式。  相似文献   

4.
警察出庭作证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背景下的一项重大司法改革措施。警察出庭作证将成为公安机关常态工作之一,对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作者以公开报道的30宗警察出庭作证案例为研究对象,对警察出庭作证的地域分布、案件性质、争议内容、作证内容、相关措施等实践状态进行了分析,认为当前警察出庭作证流程已初步形成,但出庭作证仍以临时培训为主,且偏重于技巧训练。故而,作者提出应加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理念,开展警察出庭作证的能力培训,以及完善警察出庭作证的相关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5.
警察出庭作证,接受控辩双方的质询,是当今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立法要求警察承担的一项义务,也是司法实践的需要。然而我国立法却未规定人民警察出庭作证制度,司法实践中人民警察出庭作证也实属罕见。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司法体制,构建人民警察出庭作证制度是必要的。人民警察出庭作证有其特定的理论基础和诉讼价值。在我国现行诉讼模式下构建人民警察出庭作证制度还存在着一些障碍,需要不断探索,以推动法制观念的更新和司法工作的完善。  相似文献   

6.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新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侦查人员就取得证据的合法性问题出庭作证。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在很多国家是个常规性做法,但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非常罕见。侦查人员"不敢作证、不愿作证、不能作证"的原因很多,不仅有思想认识的原因,也有制度层面的原因,但最主要的是法律的滞后。新刑事诉讼法把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明确写入其中,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正式的法律依据,是我国立法和司法领域的一大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对新刑事诉讼法中有关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规定进行了简单梳理,并就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意义、当前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路径等问题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7.
关于刑事警察出庭作证可行性的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刑事警察出庭作证是世界许多国家的通例。我国刑事警察出庭作证具有法律上的依据;刑事警察属于负有作证义务的知道案件情况的人;刑事警察出庭作证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回避内容。刑事警察出庭作证的身份仍然应当是证人或者鉴定人;刑事警察出庭作证的作证内容涉及问题广泛;刑事警察出庭作证还应当转变观念、完善相关制度规定。  相似文献   

8.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当法庭需要警察出庭作证时,大多采取的是由公安机关出示"情况说明"方式来进行证明的。此种做法显然有悖于直接言词原则,使得被告人的质证权没有得到保障。而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警察出庭作证制度虽然较原来的《刑事诉讼法》有一定的完善,但仍存在诸多问题。在阐述警察出庭作证的必要性和作证范围的基础上,分析新《刑事诉讼法》存在的问题,并且提出一些针对性的建议,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安机关警察出庭作证制度。  相似文献   

9.
证人出庭作证是现代刑事审判的基本特征之一。在我国关于警察证人作证的问题讨论中,缺乏法律明确规定不是问题的关键,被告人对质权没有得到保障才是我国庭审问题的症结。在我国确立对质权,让警察走上法庭作证,既有利于发现真实,更有助于刑事审判的实质化和公正性。  相似文献   

10.
2013年新《刑事诉讼法》的一个亮点就是对警察出庭作证作了规定,与旧《刑事诉讼法》相比有了很大的进步,但仍存在一些值得推敲的地方,主要表现在警察出庭作证的身份规定不明确、警察出庭作证的适用范围太窄、技术侦查和控制下交付的警察出庭作证有待完善、警察出庭作证缺乏救济措施。针对新《刑事诉讼法》有关警察出庭作证规定存在的问题,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改进:明确规定警察出庭作证的申请主体、明确规定警察出庭作证的范围、规定警察作证的限制与例外、明确警察出庭作证的保障和救济措施。  相似文献   

11.
新刑事诉讼法将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写入法律,填补了长期以来我国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的法律空白。将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写入刑事诉讼法将预示着我国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上都将迈出新的一步,由于新写入的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尚未成熟,刑事诉讼法对于其规定尚较笼统,需要不断的发展和完善,本文将对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的基本概念、法律依据,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的重大意义、面临的新问题、解决的方法与对策进行阐述,以期对司法实践工作有益。  相似文献   

12.
警察出庭作证制度在我国的确立虽然是法治进步的体现,但实践中"出庭难"现象仍为突出。警察"出庭难"不能一概而论,应当在分析制度确立的理论基础及我国立法背景的基础上,对出庭警察的证人身份进行类型化分析,结合证明责任的逻辑结构,揭示导致警察"出庭难"的根本原因,并立足我国司法实践的现状,提出警察出庭作证制度的发展进路。  相似文献   

13.
从新刑事诉讼法明确要求警察出庭作证和目前力推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可以预见,我国的刑事案件在法庭上的控辩交锋将会更加激烈,而警察作为刑事案件的亲历者,其出庭作证将逐步走向常态化。目前我国警察出庭作证的现状虽然大有改善,但存在的问题是警察出庭作证尚未普及,出庭作证的技巧不足。美国成熟的出庭作证制度和他们总结的作证经验,可以为我国警察出庭作证提供有用的借鉴。  相似文献   

14.
警察出庭作证制度在我国立法上得以确立体现在2012年的新《刑事诉讼法》之中,这一制度贯彻了直接言词原则,保障了辩方诉讼权利,规范了侦查取证行为,重新定位了诉讼构造,节约了司法资源。但是同时,由于这一制度在我国还处于探索发展期,在"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背景下,警察出庭作证的身份、范围以及责任等问题都日渐显现,有必要对该制度予以重视和研究,以促进其发展和完善。警察与普通证人需要区分的重点在于警察出庭是否是基于其职务活动的延伸;对于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法院所拥有的自由裁量权应当得到尊重;如果警察拒绝出庭,可以通过公安机关内部行政处分的方式进行惩罚。  相似文献   

15.
2012年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鉴定人出庭作证方面如鉴定人出庭作证的保护制度、鉴定人必须出庭作证的情形、不出庭作证的法律后果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刑事诉讼抗辩中证据的质证和认定、案件质量的保证及司法鉴定制度的法制化进程等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从立法规定来看,关于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方面的法律规定仍存在着不足,在司法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有待于改进和完善。  相似文献   

16.
警察出庭作证若干基本问题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两高"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警察的证人资格,但由于未能在<刑事诉讼法>中寻求到有力的支持,因此刑事司法实践中警察出庭作证的情况并不普遍.在刑事证据立法论证过程中,专家学者对确立警察出庭作证制度达成了广泛的共识.确立警察出庭作证制度具有充分的理论根据,同时,警察出庭作证在诉讼实践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功能.警察出庭作证制度必将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修订而得以确立.警察出庭作证制度的确立也将给公安机关带来一定的挑战,公安机关必须拓宽侦查途径,提升办案质量,合理配置警力资源,提高警察自身素质,同时寻求国家财政的资金支持,并积极推动相关立法活动的进程.  相似文献   

17.
立法缺陷、体制制约、观念落后是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主要障碍。构建我国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应明确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义务及其具体范围以及例外情形,完善侦查人员作证的程序性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8.
谢波 《公安研究》2014,(9):34-38
我国新《刑事诉讼法》对警察出庭作证作出了规定,但是这些规定尚显模糊、抽象,还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我国今后应在警察出庭作证价值基础的指引下,尽力克服制约性因素,通过立法从明确警察出庭作证的证人身份、具体范围、豁免权、法律后果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9.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首次对警察出庭作证作出了规定,这对于完善证人制度、推进庭审方式的改革、培育警察的法治精神、完善我国的证据制度具有重要意义。由于该规定还很简单,有必要考察和借鉴域外警察出庭作证的做法在程序和证据两个方面作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20.
证人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证人不愿出庭作证 ,甚至拒不出庭作证。其原因是对证人的保护不利 ,证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相脱节 ,证人拒证的法律后果不明确。要解决证人作证难的问题 ,必须建立健全和完善证人出庭的经济补偿制度、证人拒不出庭作证的制裁措施、对证人的保护制度 ,同时大力进行法制教育 ,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和加强司法队伍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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