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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一.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缺失与现实困境 (一)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实体法缺失《环境保护法》第6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第41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和个人要赔偿损失,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沱江污染、松花江污染、北江污染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接连发生,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生态和环境是关乎每个人切身利益的社会敏感问题。保护生态和环境,需要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其中建立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不可忽视的重要方式之一。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环境保护法》也明确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但是,这些原则性的规定,一直没有在…  相似文献   

3.
作为上海市环境保护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市环保局认真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污染控制与生态保护并重,他们以创建“绿色机关”为目标,通过带头实施IS01400l标准,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关注环境保护,促进全市环境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4.
可持续发展与跨国公司的环境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类为消费而进行的生产和销售活动是造成环境损害的最重要环节,跨国公司是这一活动的重要主体。为约束跨国公司损害环境的行为,国际社会正在采取积极措施,由于跨国公司不是国际法主体,国际上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规范尚不完善,因此,跨国公司应主动承担环境责任,除根据有关国际国内法律规范对损害环境的行为承担义务和责任外,还应自觉遵守那些目前还不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国际规范。  相似文献   

5.
诸江  周训芳 《求索》2014,(11):121-125
依据《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由社会组织针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的诉讼,即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从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民事诉讼范畴,但需突破传统的民事诉讼立案机制。近年来地方法院的环境司法专门化实践,尽管未能破解立案难题,但催生了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确立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立案机制的突破口,在于实行民事案件案由体系改革,将环境污染损害公众健康纠纷、生态破坏损害生态安全纠纷纳入民事案件案由体系。  相似文献   

6.
环境保护已成为各国政府和各界人士共同关心的问题。地质遗迹保护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环节,也越来越广泛地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民间组织作为非营利部门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保护环境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重要力量。当前中国民间组织在地质遗迹保护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有待进一步加强。  相似文献   

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托,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环境保护法若干条文修改的提出 从1979年试行到1989年正式实施的环境保护法明确了立法目标“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同时定义“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确立了环境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排污收费、限期治理等一系列基本制度。  相似文献   

8.
丛林  田野 《民主与法制》2014,(30):66-68
环境污染带来的危害,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和重视。号称“史上最严环保法”将于2015年1月1日实施,这对于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将有着重要的意义。然而,要证明环境污染,特别是声、光、波等无形环境污染,可能为引起损害的祸首,却是个难题,往往让受害者维权举步维艰。一起不堪变压器低频噪声困扰维权艰难,直至神情恍惚摔伤致残而衍生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所带来的启示——  相似文献   

9.
环境保护税(以下简称环保税)是指对在国域境内有污染行为发生且造成一定程度(以环保法规的规定为准)环境损害的单位和个人在一定时期内排放、遗弃的环境污染物和造成的社会公害等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相似文献   

10.
次生环境问题,即因环境污染或环境破坏而侵害、损害他人权益乃至危害人类生存这一现象,各国立法对其尚未形成统一的概念,学界对此问题亦有颇多争议。事实上,次生环境问题本身的机理较为复杂,在不同语境下人们会有不同的理解。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公害来泛指各种对环境造成污染或破坏的行为;民法可采环境侵权来指代污染或破坏环境,导致他人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行为;环境法则应适用环境侵害的概念。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毛涛 《前沿》2008,(10):142-145
目前我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现象相当严重,究其原因,主要是经济利益和环境利益之间产生了矛盾。环境税作为一种宏观经济调控手段,可以通过引导市场主体行为的方式,来协调经济利益和环境利益的关系,以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目前我国环境保护类法律缺少相应的经济激励机制,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尽快建立健全环境税收制度的目标,因此需要尽快完善我国的环境税收制度。  相似文献   

12.
环境保护与中国农村社区机制的选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长期以来 ,我国农村经济增长 ,很大程度是依靠资源掠夺式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实现“量”的扩张的 ,由此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 ,巨大的经济产值往往与巨大的环境负债并存 ,这种发展相当部分“赚的是环境的钱”。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对环境质量的保护 ,是中国农村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命题。农村环境污染以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染为主 ,而且污染源和污染主体分散零落 ,政府环保部门实施监管 ,既不现实也不经济。通过调动中国农村社区机制 ,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参与环境保护 ,使环境保护成为群众共同行动和全社会的共同事业 ,是未来解决中国农村环境保护问题的一个重要选择。  相似文献   

13.
(1996年7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5年5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相似文献   

14.
60年代以后,环境污染和破坏已逐渐成为威胁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国际性问题。台湾和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一样,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破坏。今日的台湾已成为世界上环境污染和破坏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台湾当局从70年代起,开始注意控制与治理环境污染和破坏。它除了制定行政、经济、技术等措施外,还运用了一些法律手段。经验证明,环境保护的法律调整有其特别重要的意义。首先,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环境保护的制定与实施是从法律高度向各企业单位和广大民众提出保护环境的要求,它不仅使人们明了在环保中的职责和义务,同时也有助于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与环保观念。其次,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具有普遍约束  相似文献   

15.
宁静 《中国人大》2011,(22):7-7
“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十分艰巨,环境污染依然严重,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亟待进一步加强……”10月25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在作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说出了我国当前环境保护中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保法律法规,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防治畜禽养殖业的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部组织制定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执行。  相似文献   

17.
第一条为保障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纠正排污费征收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排污费征收稽查,是指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排污费征收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的活动。实施排污费征收稽查,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相关排污者进行立案调查。  相似文献   

18.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外经济开放地区的环境管理,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障人体健康,保护和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对外经济开放地区,是指国家批准的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沿海经济开放区。在对外经济开放地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对外经济开放地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环境综合整治王作。应当把环境保护纳入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  相似文献   

19.
《新疆人大》2013,(9):43-43
7月24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针对当前大气污染违法成本普遍偏低的情况,《条例(草案)》明确了加倍处罚、查封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增加违法行为成本。《条例(草案)》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总量指标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除责令停止排污外,还将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将超过排放总量指标的部分在核定下一年度排放总量指标时扣除;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将由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关闭。  相似文献   

20.
温辉  夏军 《人权》2003,(5):34-36
人人有权享受良好的环境,也有义务保护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责任者,应当排除危害,并赔偿损失。乐亭渔业污染案即是一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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