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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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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凤 《法制博览》2023,(11):114-116
所谓股权善意取得制度,就是无权处分人将股份以多种形式,如转让的方式,将股份分给受让人,在股权受让过程中若是善意以及伴随着合理的股权受让价格,最后按照我国相关法律依法对受让的股权进行登记,那么就代表受让人获得股权,并符合法律制度。通过股权善意取得制度的产生方式来看,其是由物权善意取得制度演变而来,即将“股权”植入到物权当中,同时自股权善意取得制度形成以后就存在很大的争议,由此该制度就成为民商法学者们关注的重要议题,而学者之所以对股权善意取得制度如此关切,一方面是由于该制度在法律上的适用还存在些许问题,另一方面则是由于股权转让属于社会财富流转,且当前各公司、企业的股权流转速度逐渐加快,因此在股权善意取得方面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基于此,笔者就当前股权善意取得制度所出现的问题和障碍展开分析,并引申出对该制度的法律思考,进而达到提升股权善意取得制度适用性的最终目的。  相似文献   

2.
在近现代民法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善意取得制度;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善意取得制度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可以有效的保障商品流通和保护交易安全,促使市场正常的运行。我国在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中,加入了善意取得制度,同时还规定了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本文简要谈了一下笔者对善意取得制度的认识,并且提出了不成熟的完善意见,希望可以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相似文献   

3.
崔娟娟 《法制博览》2013,(11):96-97
《物权法》确定了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然而现行不动产善意取得还有许多问题值得我们去认识。不动产是否应当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以及善意取得各要件的具体含义历来都是争议的焦点。动产和不动产是否应该区别立法也是学者们关注比较多的问题。笔者从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设立的合理性、构成要件以及法律效果三个方面来阐述不动产的善意取得。  相似文献   

4.
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法律在保护公民财产所有权的同时,更加的注重公民财产在交易时的保护。财产体系中,不动产的比例就占到很大一个部分,基于这个原因,不动产的登记制度作为不动产所有权的公示方式,就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不动产的登记制度有时很可能决定在法律行为基础上的不动产的转移行为是否可以生效。因此,对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研究,在理解物权变动方面和准确的适用法律法规,维护交易安全,保障交易秩序,都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  相似文献   

5.
《物权法》中设立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宗旨在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理信赖利益,然而其核心要件即"善意"却没有给出明确的判定标准,由此产生了法律适用中的难点和分歧点。善意的认定标准应在平衡双方当事人之间利益的基础上加以界定,即受让人受让不动产应基于对登记簿的信赖,其主观方面无重大过失;鉴于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特殊规则,应将善意的认定时点确定在不动产登记完成之时较为合理。  相似文献   

6.
韩伟 《法制博览》2013,(10):246+230
我国20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06条明确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于动产,进而扩大了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范围。作为非因法律行为引起物权变动的重要类型,交易相对人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合法享有对抵押物的抵押权,但当抵押物毁损灭失时,善意抵押权人是否可依《物权法》174条的规定,与所有权人自身设定的抵押权一样,优先于抵押物真正权利人对抵押物的代位物优先受偿,这是一个值得深刻思考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钟易明 《法制博览》2023,(11):166-168
盗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理论界以及实务界一直存在的争议。我国民法及其有关规定尚未明确盗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且司法实践中对盗赃物的处理办法依然以公法为标准,而盗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本应是民法领域的问题。如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交易方式的多样化,对交易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而且世界上大多数民法法系的国家也已经完全承认或有条件地承认了盗赃物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推动盗赃物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符合我国国情,符合国际发展潮流。  相似文献   

8.
杨丹 《法制博览》2015,(7):208-209
善意取得制度是我国现行《物权法》上的一项重要的物权变动规则,其核心构成要件是受让人在获得财产时,其主观状态是善意。但《物权法》对于"何为善意第三人",善意的具体判断标准及判断时点均未作出具体规定,导致理论和实务界都出现纷争。对于善意的正确判断,需要有客观的判断标准,准确的判断时点,以完善善意取得制度。  相似文献   

9.
张娜 《法制博览》2014,(2):14-16
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在不同的物权变动模式下是不同的,无权处分合同在意思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下无效;在折衷主义和物权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下则是有效的。那么是不是在无效的无权处分合同下,合同当事人的权益就当然的保护不足,进而得出意思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有缺陷而劣于折衷主义和物权形式主义的结论。而事实上的结论是各种物权变动模式并没有优劣之分,各国对于物权变动模式的选择是逻辑选择的结果,一国对于法律制度的选择应当是符合本国法律体系和历史传统的。我国在进行法律移植的时候,也应当从分考虑到我国已经建立起来的物债二分的立法体系,完善适合我们国家的物权变动模式。  相似文献   

10.
善意取得是我国民法为衡平原权利人和受让人之间利益冲突而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本文试着对善意取得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及效力其作出简要梳理,并指出目前我国善意取得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与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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