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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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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称《企业破产法》)的出台对我国现有破产法制度作了重大的变革,尤其是其中有关清偿顺序的规定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企业破产法》最受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是职工债权与已经设定担保物之债权在受偿中何者优先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破产法是一部调节市场经济的重要民事法律。早期我国破产法主要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对于全民所有制以外的企业是否适用破产程序存在不同看法。随着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大量债务无法清偿问题凸现出来,新破产法实时扩大了适用范围。我国破产法有四个基本原则:破产程序司法独立性原则、债权人自治原则、破产债权平等原则和破产债权的最低清偿原则。  相似文献   

3.
论破产程序中的税收债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企业破产法》明确了税收债权作为破产债权的属性,并确认其优先受偿的地位,但是税收债权人如何行使权利,以及纳税担保在破产程序中如何适用等问题,依然需要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进一步规定。《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税收债权的优先性已有淡化,税收债权应当与其他债权一样在法院确定的破产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其申报主体以市级国家税务机关为妥;破产税收债权应以破产申请受理之前发生的"所欠税款"为限;破产法中的撤销权规定不适用于纳税担保,而有关别除权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应适用于纳税担保。  相似文献   

4.
许德风 《法学》2012,(6):31-39
因产生的基础不同,债权的破产取回主要有三大类型。其一是直接基于债权的归属性,在具有类似于保管关系情形时确立的取回权;其二是在破产债务人具有为他人利益而行为的营业外观时所确立的委托人取回权;其三是在债权满足特定条件时,基于公平考量及债权与原所有权的关联而确立的取回权。债权破产取回制度突出反映了破产法既尊重破产法外的实体规范又尊重实质公平的特征,一方面指示了物权与债权之间的交集地带;另一方面也体现了破产法以债务人之一般债权人的合理期待为依据,公平分配破产风险的特殊考量。  相似文献   

5.
本文在对比新、旧《企业破产法》相关内容的基础上,评析了新《企业破产法》在四个方面的新规定:(一)政策性破产“退市”,所有企业法人在破产面前“一律平等”;(二)重新界定劳动债权和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三)引入管理人制度,拒绝行政干预;(四)规定破产重整制度,使债务人“浴火重生”。正是这些新规定构成的相应制度使新《企业破产法》成为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的破产法。  相似文献   

6.
我国劳动债权清偿的发展历程与破产立法的发展历程相似,初期劳动债权清偿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优先于劳动债权受偿,随后发展到劳动债权优先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受偿,直至新《企业破产法》出台,在此之前劳动债权优先,在此之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优先。文章通过分析我国破产立法的发展历程发现,目前我国的破产法规定仍然不够完善,随着时代的发展,再次修订破产法时应确定劳动债权优先清偿,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待劳动债权清偿完毕之后再进行清偿,与此同时,稳固劳动债权优先权的地位,明确劳动债权优先权限额的地位,以及在担保权标上的限额,避免劳动债权优先权给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带来风险。  相似文献   

7.
我国《企业破产法》改变了旧法将破产债权的审查权赋予债权人会议、法院对实体争议一裁终局的不合理做法,规定债务人、债权人对管理人审核编制的债权表所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即创设了破产债权确认诉讼制度。该诉讼制度是我国新破产法的最大创新和亮点之一,其意义和作用重大。但是,  相似文献   

8.
闻长智  李力 《中国审判》2010,(6):100-103
2007年6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下称《破产法》)建立了重整制度,这是我国破产立法上的一大创新。但《破产法》规定的重整制度过于侧重债权调整的内容,即对达到破产界限而又有挽救可能的企业,  相似文献   

9.
破产法基本原则再认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尊重非破产法规范、破产债权平等、债权人自治与集体清偿原则是贯穿破产法始终的基本原则。前两项原则主要关注破产债权的确认与实现,其中尊重非破产法规范原则着眼于权利自身的内容,强调破产法外的实体权利在破产程序内仍需尊重;破产债权平等原则着眼于此权利与彼权利的关系,强调在破产程序中相同的债权应相同对待,平等受偿。后两项原则主要关注破产程序的启动与展开,债权人自治原则是破产企业财产最大化的基本保障,但完全的债权人自治会产生较高的集体决策成本,因此必须同时强调集体清偿原则以进行必要的限制。上述四项破产法基本原则的共同作用,是理解与适用破产法的关键。  相似文献   

10.
物权法中确立担保物权制度的目的在于保证债权人的债权能够顺利实现,当债务人怠于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担保物变价拍卖,并以其价款优先受偿.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机能在破产法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担保物权在破产法中的地位主要体现在别除权上,但是在我国新的破产法中,在破产程序中多处体现出了对于担保物权的限制,这与担保物权的优先...  相似文献   

11.
新《企业破产法》在破产原因的规定上,打破了旧破产立法对于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适用不同破产原因的格局,对于所有的企业法人适用统一的破产原因,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这一选择性标准。然而,新《企业破产法》关于企业破产原因的这种选择性规定,在法律理论、立法技术和司法实务中却存在着严重的不足,因此应重构破产原因。  相似文献   

12.
分析出具止诉禁令的原因,探讨破产法院做出止诉禁令的权力与做法。在分析破产或债务重整所带来的争议的基础上,肯定联合国针对跨国境破产的示范法的重要意义,并剖析跨国境破产对国际仲裁的影响。  相似文献   

13.
《国家赔偿法》属于特别私法,因而完全可以从私法的角度对《国家赔偿法》的修改进行考察。在修改《国家赔偿法》时,应当以私法的理念为指导,对国家侵权进行“两分”,分清国家侵权行为和国家侵权事件,抛弃“违法归责”这个不科学的概念,正确认识并恰当处理国家赔偿和错案追究之间的关系。同时,还应当解决该部法律名实不相符合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国家破产--主权债务重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双元  曾炜 《时代法学》2003,1(1):55-63
近年来,许多发展中国家面临主权债务危机,由于缺乏健全的法律制度,无力偿债的债务国和债权人很难就主权债务重组迅速地达成满意的协议。为了使这些国家能够及时地恢复经济健康发展和保护债权人的正当权利,以及防止金融危机灾难似的后果,制定一部调整主权债务重组的国际法律制度——国家破产法已势在必行。国家破产法的根本宗旨在于维护债务国和债权人的利益,这就需要在债务国的主权和债权人的利益之间进行严格的平衡,防止任何一方滥用这一机制。  相似文献   

15.
Netherlands International Law Review - Insolvency tourism and COMI migration have become key features in modern European international insolvency law. Fostered, in particular, by the ingenuity of...  相似文献   

16.
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马新彦 《法学研究》2006,(1):114-124
大陆法系所有权制度曾经历过日尔曼模式到罗马法模式的转变,在这一历史变迁中,罗马法极富个人主义精神的绝对所有权对社会的进步及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当今,所有权的权利束正朝向分离、碎裂的趋势发展,形成一物之上的多重所有权。但这是罗马法所有权理论在大陆法系的新发展,而不是由罗马法向日尔曼法的回归。这一发展要求我们对一物一权原则做出重新的诠释。  相似文献   

17.
仇家明 《政法学刊》2005,22(5):59-60
破产法的宗旨是通过对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宣告破产,从而使渍权人的债权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最大限度地保 护债权人的利益。但目前在破产法实施中,滥用国家安置破产职工政策,不合理地扩大劳动债权的范围,从而侵犯债权人利益的现象 时有发生,因此,应从劳动债权的清偿顺序及范围两方面完善我国破产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18.
观念交付制度基础理论问题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刚刚生效的《物权法》在《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吸纳了观念交付理论,并明确规定了观念交付制度,学术争鸣性质的观念交付由此转变为有立法支持的现实法律制度。观念交付是我国物权变动公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观念交付与现实交付、拟制交付之间存在诸多区别,它经历了相对独立的生成路径,拥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明确的法律构成。物权形式主义理论是观念交付制度的法理基础,观念交付制度秉持效率优先兼顾安全的法价值理念。  相似文献   

19.
The decisions and the legislative interpretations of judicial interpretations of the Supreme Court of China can be considered as a part of Mainland China’s customary law, and carried by decisions and judicial interpretations. Customary law is the very source of its normal force and they are supposed to be an informal source of the law for they have the required characteristics for substantiating customary law. Accordingly, the legislative judicial interpretations and decisions of the Supreme Court that are qualified to be promulgated in the Gazette of the Supreme Court should be standardized by the requisites of customary law and have the quality supposed to be universally fair. Cao Shibing is a senior judge of the Supreme Court of China majoring in civil law, and he was awarded the doctorate of law by the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Till now, he has published an amount of academic works, for instance, On Anti-monopoly Law (1996), Resolve of the Problems in the Suretyship Law of China and its Prospect (2001), On Insolvency Law of China (2003), and his translated book in Chinese (1998) —The Death of Contract (originally written by Grant Gilmore in 1995).  相似文献   

20.
1976年颁布的德国《联邦行政程序法》正处于时代的转捩点上。德国的行政程序法是由总则性法典、部门(领域)法典和特别法以阶层模式构成的体系。法典化理念在立法现实中是动态的和周期性的,立法史随着法典化理念波动,其是以法典化、解法典化和再法典化为轴心的辩证发展过程。法典具有法的统一化、定向和稳定化、精简规范等功能,但同时其自身也具有割裂风险、过时风险、固化风险等弱点。近年来,德国的行政程序法出现了解法典化的趋势,包括水平的解法典化和垂直的解法典化。德国联邦行政程序法在再法典化的过程中,需要再次反思一般行政(程序)法的秩序理念与结构化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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