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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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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林强 《法学研究》2020,(6):186-206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6条对代理类型、连结对象与连结点的界定均不清晰,需从学理上予以重述。第1款中的"代理"不能径直依民法来解释,宜从功能识别与目的识别的原理出发,将法定代理与机关代理排除在外,而仅指涉意定代理。代理实体法的学说与体系构造影响着冲突规则的设置。无论是从实体法还是冲突法的立场出发,我国都应采纳德国的意定代理权独立连结理论,而非混合继受英国法与海牙《代理法律适用公约》。继受该德国学说时,需明确代理内部基础关系与外部法律行为均可在第16条之外找到对应的冲突规则,第16条的连结对象只为意定代理权。第16条第1款前段的"代理"应进一步限缩解释为意定代理权,第1款但书未来宜完全删除。在依第16条规定的主、客观连结点确定意定代理权的准据法时,应依实体类型作精细化的利益衡量,从而具体化连结点的运用。  相似文献   

2.
确定涉外合同准据法的原则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个涉外合同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相联系,究竟应该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来调整的问题,这就是合同准据法的问题。在涉外民商法律适用中,有关涉外合同准据法的确定一直存在着统一论和分割论两种不同的主张。所谓统一论,是指把一个合同看成一个整体,该合同中的一切问题...  相似文献   

3.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于1988年10月在第16届大会上通过了《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这是自从1951年第7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以来所制定的第30个公约,它是在系统、详尽地比较研究各国有关继承的国际私法制度的基础上制定的。它吸收了当代国际私法理论和实践中的许多合理因素和先进解决方案,反映了当今不同法系各国在继承国际私法规则上的协调,比较集中地体现了各国国际私法的立法、司法实践和惯例。《公约》共5章31条,规定颇为详细,内容十分丰富。本文试就公约的主要内容,着重就公约所反映出来的法律适用原则及其对我们的启示略作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4.
意思自治原则作为确定合同准据法的首要原则,已为绝大多数国家的立法及有关国际合同法律适用公约所确认。意思自治原则的内容已相当丰富,涉及的问题众多。目前我国立法过于简单粗疏,应结合各国立法及国际公约的规定进行分析和比较研究,以完善我国相关立法。  相似文献   

5.
在国际上,由于社会经济制度、意识形态、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的不同,各国关于继承的立法各见特色,内容很不一致。因此涉外继承的法律冲突是极为严峻的。迄今在国际上调整涉外继承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都是通过冲突法援用某国法律来解决。虽然各国确定涉外继承准据法的冲突原则各异,但可分别为“单一制”和“分割制”两种。单一制单一制把遗产看成一个整体,不分动产和不动产,规定同一冲突规则,适用同一准据法来处理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应继份额和代位继承等问题。这又可分为两种: (一)依遗产所在地法。这是个古老的冲突规则。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都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并把当事人选择的法律放在合同准据法的优先地位。但是,中国法律对涉外合同当事人选择合同准据法的问题仅作了原则性规定,在具体运用过程中会遇到一些实际问题,本文拟就其中一些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7.
甘露  刘旭 《法制与社会》2010,(20):269-269
在涉外民商事合同中,当事人被允许合意订立争端解决条款,具有选择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和准据法的权利。但在实践中,涉外合同可能会由于违反当事人一方所属国(国籍国或经常居住地国家)的强制性法律规定而被该国法院认定为无效。此时,合同中的当事人对准据法的选择是否继续有效,成为确定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关键问题。本文认为,基于公平和诚实信用的民商法基本原则,应当在原则上认为被认定无效的涉外合同中当事人对于准据法的选择具有独立性,应该被全完或变通地适用。  相似文献   

8.
关于准据法的两个问题陆省裕,于飞关于准据法的范围及准据法与系属的关系问题,学界人士有不同的观点,本文拟就这两个问题谈点认识。-、关于准据法的范问题关于准据法的概念,大多数学者认为,它是冲突规范指引援用来调整涉外民事关系中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特定国家的...  相似文献   

9.
准据法是国际私法中的一个特有概念,是指经冲突规范指定并援用来确定国际私法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实体法.要成为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应当具备两个条件:第一,被冲突规范所援引;第二,应是能够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实体法.因此,并非所有的冲突规范所指定要援用的法律都属于准据法,例如,诉讼程序依法院地法这条冲突规范,所指定的法院地法为程序法而非实体法,因而不属于准据法的范畴.被冲突规范所援引的作为准据法的法律,既可以是外国法,也可以是内国法.在某些情况下,国际条约中的和国际惯例中的统一实体规范也可以经冲突规范的援引(例如当事人的选择)而成为准据法.在双边冲突规范中,由于其系属仅仅指出某一个标志,要求根据具体案情,推定出应该适用的准据法,因而逐渐形成一些含有特定内容的系属公式(又称表  相似文献   

10.
涉外收养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极强的公证业务,关系到国家声誉、人权问题、儿童权益的保护。因此,公证机关要主动与民政、公安、计生委等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公证职责,严把公证关,确保涉外收养公证质量,维护国家的尊严和我国儿童的合法权益。根据《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实施办法》和司法部关于涉外收养公证工作的一系列规定,公证机关在办理涉外收养公证过程中,应着重把握以下几个问题:——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首先应当向中国收养组织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经中国收养中心审批后,收养关系当事人应…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蓬勃发展,涉外民事纠纷随之增多。实践中,亟待解决的是程序上管辖权的确认问题。笔者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提出以下浅见:  相似文献   

12.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贯彻执行,我国公民与外国人的交往日趋频繁,各类涉外继承案件与日俱增。所谓涉外继承,就是在继承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客体、法律事实这三个要素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为外国因素(或叫外国成份)的继承。涉外继承关系能否妥善处理好,直接关系到国家、社会和公民三方面的权益,也影响到国家威望和对外开放的正确实行,我国《继承法》在第36条就涉外继承专门作了规定,为我们处理涉外继承案件,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现对涉外继承案件审判实践中所涉及到的一些问题,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13.
涉外民商事案件识别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关于识别的层次性问题 如果将识别问题置于整个案件审判过程中来研究,不难发现,识别具有一定的层次性,其通常包含以下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确定案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要求,一审法院立案时应根据当事人的起诉确定案由,结案时应以法庭查明的当事人之间的实际法律关系作为确定案由的依据。当事人在同一起诉中涉及不同法律关系,如某一案件涉及主从合同关系的,应根据主合同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确定案由。可见,案由是对当事人所争议的基本法律关系的识别,  相似文献   

14.
放弃继承,从本质上说是继承人对其继承权的处分。由于这种继承权与个人所有权紧密阳联,因而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就丧失了其对应继承份额的遗产所有权。为有效地保护公民的继承权,实践中对于放弃继承行为  相似文献   

15.
迄今为止,对于涉外民事诉讼期间,学界少有论及。本文就审限豁免、审限之规制模式及上诉期间、答辩期间等问题进行了论述,认为涉外民事诉讼的审限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且阶段控制式规制模式优于整体控制式规制模式;同时,我国现行立法对涉外民事诉讼上诉期间、答辩期间的特别规定纯属多余,实无存在之必要。  相似文献   

16.
诉讼期间、复议期间对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问题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和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分别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也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行为不服,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同时,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又规定:“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  相似文献   

17.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理应严肃执法,公正审判。今年,全省法院系统开展了“严肃执法年”活动。这一活动的开展,势必推动人民法院执法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此,本文拟就人民法院严肃执法的几个问题,谈点粗浅的认识。一、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审判是严肃执法的核心严肃执法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环节,是党  相似文献   

18.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的继承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其中最大的争议问题就是股东权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是否有权无减损地继承权利.在经济全球化以及改革开放的时代背景下,有限公司股东的身份日益复杂并且其中不乏被继承人系外国籍人等涉外因素,有限公司涉外股东权继承也面临来自不同法域的法律冲突.办理涉外股东权继承公证是解决该问题的有效途径,既能节制司法成本也能避免有限公司因股东权利人无法落实造成的僵局,从而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相似文献   

19.
一、《民法通则》的基本原则是确定民事责任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3条至第7条确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我们认为这些基本原则是确定民事责任的重要依据,这是因为:第一,我国正在进行由产品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过渡,并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新秩序,而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地位平等,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等基本原则,即商品经济秩序的基本原则。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广泛地适用这些原则,能够使司法活动更好地符合社会经济生活的需要,为正在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  相似文献   

20.
问题一:遗产继承公证证明的内容究竟是什么? 对遗产继承公证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谓之“继承公证”,认为是公证处根据法律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二种谓之“继承权公证”,认为是公证机构根据继承人的申请,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确认并证明继承人对死者遗产享有继承权的证明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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