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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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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再论公证行为的行政可诉性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对公证行为不服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历来存有争议。笔者以为,就现阶段而言,将公证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具有一定的必要性,理由可归结为以下几点:首先,公证组织独特的法律地位决定了其不同于一般的社会组织,而是一种行使公共权力的特殊机关。公证是一种证明活动,其内容是由国家或社会赋予特定信赖的第三者依法证明相应法律行为、法律文书或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预防纠纷的发生。作出公证行为的主体不同,其得出的证明结果的社会公信程度也不同。因此,由国家设立的公证组织进行公证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更能有效地防止纠纷…  相似文献   

2.
我国行政诉讼范围过于狭窄,限制了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虽然近年来我国行政立法有所发展,但同新的时代形势要求相比还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从我国的立法体系出发,我国现有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存在扩展的可能性和现实性。一些具有争议的行为,如公证行为、医疗事故鉴定行为、内部行政行为等都应该被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将会更加先进和完善。  相似文献   

3.
公证行政诉讼是我国行政诉讼理论与实践面临的一个新课题,本文试就公证行政诉讼的有关问题作一些理论探讨。一、公证机关的性质及其法律地位行政诉讼审查的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因此,行为的作出者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直接涉及到其是否具有行政诉讼被告的资格和人民法院能否对其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问题。从而,要回答对公证行为能否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就不可避免地首先要探讨公证机关的性质及其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4.
本文分别从以下五个方面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可诉性进行探讨:一是我国当前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立法现状及其监督机制;二是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必要性;三是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范围的切实可行性;四是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审查范围的程度思考;五是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诉讼范围的制度设计和程序安排。强调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诉讼受案范围的历史必然性。  相似文献   

5.
本文从抽象行政行为监督机制的现状入手,列举了外国对抽象行政行为诉讼制度的有关规定,说明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必要性,论证了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受案范围的可能性,并对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提出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6.
抽象行政行为应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把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赋予法院对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司法审查权,既有充分的学理和法律根据,又是行政权力行使的现状提出的要求。  相似文献   

7.
内部行政行为的可诉性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内部行政行为是一种内部人事管理关系,我国法律规定这种行为是不可诉的.本文考察了国外主要国家对内部行政行为的规定,认为我国将内部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范围具有必要性与可行性.  相似文献   

8.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扩大之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姬亚平 《河北法学》2004,22(7):150-153
首先,分析了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存在的价值基础和确立原则,然后,分析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现状与确立模式上的缺陷,指出受案范围过窄已成为行政诉讼法的最突出的问题,应当使用概括式加上否定列举式重构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再次,主张将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和内部行政行为纳入受案范围,取消行政终局行为。最后,还应当从法律所保护的行政相对人利益角度、当事人角度和司法审查的内容等角度扩大人民法院的司法审查范围。  相似文献   

9.
法律规定的缺失导致大量行政事实行为造成的损害不能得到及时的救济。本文指出为了适应宪政发展的要求,应将行政事实行为纳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将合法行政事实行为侵权和与职权相关行为侵权的赔偿纳入国家赔偿的范围中,从而更好地保护相对人利益。  相似文献   

10.
目前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仅限于外部的、具体的、涉及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行政行为,其范围的狭窄限制了司法审查的力度,不能有效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拓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非常必要,应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扩大受保护的权利范围并将合理性审查引入行政诉讼之中。  相似文献   

11.
刘章 《行政与法》2008,(2):80-82
内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内部行政组织管理过程中所作的只对行政组织内部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因而内部行政行为对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有重大的影响。我国行政诉讼法将其列为不可诉行为之一。本文建议我国内部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应该首先借鉴外国成功经验,明确理论及现实依据,统一立法认识,然后确定内部行政行为可诉性标准,并确定法院审查的方法,由此提出了将其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构想。  相似文献   

12.
论抽象行政行为的不可诉性与可附带司法审查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与法院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不完全是一回事。法院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包括专门审查和附带审查两种方式,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属于前者,然而,在我国现行法院体制下,抽象行政行为不宜具有可诉性,不宜将其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但规章及其以下的抽象行政行为在实践中事实上具有可附带司法审查性,我们可以在修改《行政诉讼法》时完善现行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的附带司法审查制度,这是一种更为明智的选择。  相似文献   

13.
公证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公证公证的对象是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公证的目的是为了使公证的事项发生法律效力。所谓涉外公证是指在公证中当事人或公证的对象或文书的使用地中含有一个或更多的外国因素;换句话说,是指对法律行为及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因内容、当事人或使用涉及外国或外国人而依法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的行为。本文对我国涉外公证的原则、管辖、范围、申请、受理、公证书的出具、效力、认证等内容都作了较为详细的阐述。  相似文献   

14.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理论与实践探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理论与实践探究刘善春从狭义上讲,所谓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就是指司法权管辖行政行为的范围或宽度,换句话说,是什么样的行政行为,哪些行政行为才能纳入行政诉讼。从广义上讲,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还包括行政审判和民、刑事审判的分割问题。本文只探究...  相似文献   

15.
一直以来关于抽象行政行为应否纳入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引起了各方的激烈争议。本文先从我国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现状、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了阐述,最后对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后面临的基本问题提出了几点意见。  相似文献   

16.
针对行业协会管理行为引起的名誉权纠纷案件,按照现行立法通过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都无法解决,多数学者认为应通过行政诉讼方式解决,司法实践也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借鉴两大法系的立法和实践经验,应适时修改现行《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扩大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国家赔偿的范围,将行业协会管理行为引起的名誉权纠纷案件纳入行政诉讼并给予国家赔偿。  相似文献   

17.
内部人事处理行为能否被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一直是学界几经争论的重要问题."特别行政法律关系"的出现,重新定位了内部人事处理行为的可诉性.本文将从分析原有"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缺陷开始,引入特别行政法律关系,进而分析内部人事处理行为的可诉性以及可能的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18.
在我国行政诉讼的客体只限于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不在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内。但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有其法理基础和现实的必要性。对此本文从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理论基础、现状及完善等方面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19.
王周户  李大勇 《法律科学》2006,24(6):113-119
《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的受案范围包括了具体行政行为和其他行政案件,因而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等同于具体行政行为是对法律规定的错误解读。《国家赔偿法》中规定的行政赔偿范围包含了非具体行政行为,是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中其他行政案件的具体补充和体现。无论从行政诉讼设立本意层面还是实证层面来讲,应当以行政案件而非行政行为确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标准。行政赔偿案件本身也应属于受案范围并直接适用行政诉讼程序,故不存在行政诉讼以外的所谓行政赔偿诉讼。  相似文献   

20.
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仅限于外部的、具体的涉及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行政行为,其范围的狭窄难以有效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拓展受案范围在今天显得十分必要。但是立法的完善必须循序渐进,科学界定行政主体、将抽象性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不断扩大我国行政诉讼对公民宪法权利的保护范围,是适应我国的权力结构模式和司法实践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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