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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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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案情]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大家说法"栏目曾经讲过一个案件:24岁的农村未婚女青年梁某与企业大老板李某相识后,李某自称离婚后带着一个女儿,说自己愿意和梁某结婚,并表示希望要个孩子。于是,在认识一段时间后,二人开始同居。梁某怀孕后,将怀孕之事告诉李某,没想到李某却要求梁某把孩子打掉,也再不提结婚之事。梁某很生气,加上其他一些矛盾,梁某拿上李某的一张内有80万元的银行卡和身份证,到银行取出20万元,并打电话告知李某,然后离开李某的家,回到了老家。突然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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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17日上午,北京市顺义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倒卖农田使用权,涉嫌犯罪被公诉"案。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9月,梁某以15万元的价格从村民王某处转让取得顺义区某村"北大井"3亩土地使用权。2010年11月,梁某以30万元的价格从村民肖某处转让取得该村"北大井"6亩土地使用权。2010年12月,被告人梁某为牟利,擅自将上述9亩土地及周边村集体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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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基本案情】2012年8月7日9时许,被告人李某驾驶黑色无牌照奥迪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北京市东城区南二环景泰桥时,拒不接受执勤交通民警的检查强行驾车闯卡,将民警杨某撞倒在地,将民警梁某撞倒在其车前盖上,并载梁某继续驾车行驶400余米,后与正在运营的出租车发生碰撞,梁某摔出,致其股骨踝骨骨折(右),胫骨平台骨折(右),胫骨骨折(右),经鉴定为轻伤(偏重)。被告人李某案发后开车逃逸,后于同年8月9日主动投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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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提价格谋取私利是否构成贪污罪密然被告人曲某,女,28岁,某市国有商贸公司商业城家电柜营业组组长;同案被告人季某、梁某均为商业城家电柜营业员。1992年6月,被告人曲某同本柜台营业员季某、梁某在清点上半年进出货物时,发现短款4700余元,经反复核帐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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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琳  舒锐 《法庭内外》2013,(9):64-64
日前,北京市顺义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梁某诈骗案。2012年10月份,被告人梁某通过互联网搜索“在网上买飞机票被骗”等含有类似信息的帖子,从中学习诈骗的手法。后其又在网上找了一个专门做网页的人为其制作了一个订购机票的网页。2012年11月份。被害人姚某在网上搜索低价机票预订的内容时便发现了被告人发布的信息,后其通过电话跟被告人联系订票事宜,被告人梁某编造了一个低于正常价几百元的价格并告知被害人姚某。取得被害人的信任之后,被告人梁某便要求被害人提供身份证号及姓名,假装给对方登记,然后便告知被害人其需要的机票已经订好了,并让被害人将钱汇至被告人提供的账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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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03年4月,被告人谢某见海景花园附近空地上停放着一批搅拌机、桩管等建筑机械(其所有权人为庞某)无人看管,而桩管上则被人喷上“收购旧桩机”字样以及收购人的联系电话,遂起意冒充财物所有人将该批建筑机械出卖,于是谢某根据桩管上的联系电话与收购人梁某取得联系,谎称自己是该批建筑机械的所有权人,愿将其卖给梁某,后因价格问题协商未成。于是谢某又邀另一被告人黄某共同作案,约定由黄某出面与买主进行交易,事成后给黄某3500元好处费。不日,谢某再次与买主梁某电话联系,此次双方就价格问题协商成功,双方约定交易价格为人币民3.65万元。次日,由黄某到交易现场出面以一张拾得的他人身份证与买主梁某交易,将被害人庞某所有的、停放于此地的一批打桩机、搅拌机等物(案发后核定该批物品价值近15万元)卖给梁某,并获得梁某支付的价款3.65万元。当日,当梁某用货车来运输该批物品时,被所有权人庞某发现后报警(该批物品并未被拉走),此时梁某遂意识到自己被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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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被告人李某系某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业务员,负责钢材销售业务。公司规定必须在公司进货价格基础上最少加价20元方可销售,且销售合同必须经公司审核加盖公章。2009年5月至2009年12月间,被告人李某为了扩大销售业绩从而能多获取绩效工资,多次采用"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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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2009年8月6日,被告人李某与内蒙古多尔太乳酒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销售该公司生产的"多尔太"酒。为谋取非法利益,2010年初,被告人李某与姚某某、魏某某、张某某预谋以向消费者高额返利的营销模式进行经营。自2010年3月份至案发,由李某提供"多尔太"酒(价值30元),魏某某、张某某在遂平县车站桥头开设"多尔太"酒专卖店经营该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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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名:李某等销售伪劣产品罪案【基本案情】被告人李某伙同顾某(二人均无卷烟产品销售资质)通过位于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通顺物流公司"从广东省广州市将假烟托运到淮南,然后对外销售。2012年12月9日晚20时40分许,被告人李某和顾某从"通顺物流公司"送货人处接收两箱假烟后返回李某在淮南市田家庵区钟郢村的租房处,二人被随后赶到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公安人员从李某钟郢村的租房处和其位于淮南市田家庵区新淮村存放假烟的仓库内查获各类卷烟940.8条。经安徽省烟草质量监督监测站检验:查获的卷烟系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经淮南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查获的卷烟价值22646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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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黎某、林某、梁某。均系广西某市无业人员。2007年2月份的一天,被告人林某为帮朋友梁某索回学生手册,纠集被告人黎某、苏某、梁某等人到某网吧,找到严某,并将其带到网吧门外空地处。双方在交涉中发生口角,被告人林某随即踢了严某一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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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侦查手段查获的涉毒行为应如何定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9年7月某日,公安机关为特情人员李某提供资费,让其向被告人张某约购毒品海洛因。张因没有海洛因,又向被告人冯某约购,并确定当日交付。在交货地冯以3600元的价格卖给张8.7克海洛因。张当即转卖给李某,得款4300元(其中付冯3600元,张实得700元),冯、张被公安机关当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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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被害人张某与其公爹赵某在清理房屋排水沟时,与邻居被告人李某发生争执并互殴,李某将张某头部打伤,后报案。张某的伤经309医院诊断为:头皮性挫裂伤,神经性耳聋,右侧肢体麻木。经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张某身体的损伤属于轻伤。派出所民警对现场勘查和调查后,告知被害人张某到法院进行自诉。法院受理此案后,作出如下判决:1.被告人李某犯有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2.被告人李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因伤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4668.64元。张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被驳回后,张某以原判决对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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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之引出 [案例]2009年12月,被告人沈某通过网络QQ,冒名"沈夏天",并虚构了其系浙江省外事旅游公司导游等信息,搭识了被害人李某.当月25日下午,被告人沈某赶至李某单位,以其急于外出房门反锁未带衣物需购买衣物为由,从被害人李某处骗得浦发银行信用卡一张及密码,被告人沈某遂即持该信用卡消费、取现共计人民币12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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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月的一天,被告人姚某、王某、万某(均系未成年人)在一溜冰场玩时.发现被害人李某西装革履,遂产生抢劫之意。先由被告人王某将被害人李某骗至溜冰场外的河堤边.三被告人围上前向李某要钱买烟抽,李某称没有钱,被告人姚某不信,打了李某一拳,尔后三被告人搜遍李某全身,只找到5角钱。被告人姚某等三人觉得晦气,便上前对李某拳打脚踢,李挣脱后逃跑,被告人紧追不舍,李某无奈翻越路边护栏,坠下河堤摔倒在河岸上,三被告人见状逃离现场,后李某在被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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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法院应该如何对待公诉案件撤诉?2005年4月,福州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受理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等四人盗窃一案。在起诉书中,公诉机关认定,被告人李某于2004年8月6日和13日,伙同同伙采用"搭人梯"拎包的方式,分别从旅客列车上盗得人民币及其他财物420元和637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公诉机关以不应当追究被告人李某的刑事责任为由,要求撤回对被告人的起诉。一审法院经过审查后,作出准许撤诉的刑事裁定。被告人李某不服,以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为由向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出上诉。2005年6月,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依法驳回起诉,维持原裁定。在本案中,公诉机关在理解和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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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陈某、李某、纪某分别为某面粉有限公司董事长、副总经理。2002年10月30日,被告人陈某、李某、纪某与丁某以货币投资方式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成立了该公司,并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为220万元人民币,其中被告人陈某出资130万元.被告人李某、纪某及丁某各出资30万元。公司成立后,因经营过程中出现亏损,为抽回出资,经三被告人共同计议.采用虚开小麦收购小票,套取公司资金私分。2005年7月7日,由被告人李某在公司门市部虚开了小麦收购小票14张,套取了公司资金计人民币1148364元进行私分。其中,被告人陈某分得人民币400364元,被告人李某、纪某各分得人民币374000元。公司因此负债累累。2006年1月24日.被告人陈某负债外逃,直至同年4月1日被抓获归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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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信箱     
李某的诈骗金额应如何计算?编辑同志:李某于1996年10月至1997年4月间,以自己的有关证件,采用签订租赁合同,支付部分租金、押金的方式,先后骗租汽车四辆,后将车卖掉。原审法院以李某实际骗租车辆的价值29万余元,认定其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二审法院认为,原审认定被告人李某犯罪数额计算有误,其诈骗数额应减去李某已支付的押金、租金共计5万余元,故予以改判认定被告人李某诈骗总金额为23万余元。此案的改判结果引发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原审认定数额正确,被告人李某支付的租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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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被告人游某案发前做陶瓷生意,被告人魏某、李某因曾给被告人游某送过货而相识。2000年8月,被告人李某碰见游某时称:“我有办法搞到整集装箱的瓷砖,你敢不敢卖”游某答:“你有办法搞到,我就敢卖。”随后被告人魏某从货场先后盗得集装箱5个,内装地板砖总价值23万余元。被告人魏某每次盗得地板砖以后,均由李某联系游某,游某以每箱地板砖2000-3000元的价格付给魏某,然后予以销脏。案发后,公诉机关以三被告犯共同盗窃罪提起公诉。笔者受托担任被告人游某的辩护人。会见时,游某极力否认自己参与共同盗窃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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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 被告人:覃某,男,二十七岁,农民。被告人:龚某,男,四十五岁,农民。被告人:李某,男,二十五岁,农民。被告人:彭某,男,三十二岁,农民。被告人:欧某,男,三十六岁,农民。一九八七年六月至一九八八年十月,被告人覃某、龚某、李某先后四次伪造湖南省某地区林业局、某市林业局及木林公司等单位的公章、财务专用章、介绍信。后又伪造湖南省某地区、某州和湖北省某地区的木材运输证,并伙同被告人彭某、欧某进行倒卖。共获得人民币五万四千三百余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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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被告人李某,原任某市发改委某处处长。2013年至2016年间,李某利用职务便利,为甲公司在申请政府扶持资金中提供帮助,甲公司股东孙某提出送50万元表示感谢,李某要求将50万元换成甲公司每股1元的50万股权并由孙某代持,两人曾就代持事宜进行多次确认,至案发时该股权尚未分红但孙某曾按每股3元转让持有的部分股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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