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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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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前P2P行业在国内发展迅速,并形成了一定的规模.P2P平台一般自建担保体系,采用第三方担保公司担保或者同集团内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在出现系统性风险的前提下,这种集团内互保的合法性及对投资人利益保护的有效性便值得商榷了.本文着重分析了P2P网络借贷行业中担保方面主要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建议.  相似文献   

2.
P2P网贷在我国发展短短不到十年的时间,但是在这短短的时间内却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尤其是近几年的野蛮式的“高速发展”态势更是迎来了世人的广泛关注.与此同时,网贷平台的“跑路”现象频发和诈骗事件也不断被曝光.本文结合P2P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诸如法律真空和监管缺失问题,分析P2P网贷的发展前景及下一步将如何获得自身健康有序的发展.  相似文献   

3.
周新生 《法学杂志》2016,(10):124-131
P2P网贷平台发展需要以消费者的信任为基础,消费者基本权利的有效保护是P2P网贷健康发展的前提.基于对目前众多P2P网贷平台服务协议内容的分析,发现混淆服务协议与平台网站规则实质性区别,也暴露了服务协议缺乏对消费者意思起码的尊重,通过获取消费者形式上对服务协议的同意来强化后者的正当性,实际上是逃避监管审查.因此需要秉着利益平衡、互惠互利原则,设定各方权利义务,同时服务协议需要不断接受监管机构对其合法性与正当性的审查,实现对个人信息权、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的有效保护.  相似文献   

4.
P2P网络借贷平台兴起有深刻的历史背景,它对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混乱的局面也产生各种风险。文章通过对“东方创投案”的分析,来揭示我国网贷平台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借鉴“支付宝”的成功监管经验,从明确P2P平台法律地位、明确业务范围、明确监管主体等方面入手,促使我国P2P网贷平台健康的发展,成为经济前进的推手。  相似文献   

5.
6.
P2P网贷的无监管机构、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的三无现状造成了诸多乱象,理论界更是质疑P2P网贷的运作模式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实务中诸多P2P网贷公司主管人员亦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追究刑事责任.P2P网贷需要刑事规制是毋庸置疑的.但滞后的刑事法规、过低的入罪门槛极易造成刑法的过度介入.作为检察机关,应当秉持刑法谦抑性原则,及时转变落后的司法观念,合理划分P2P网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规制的界限,从而保障P2P网贷合理的生存空间.  相似文献   

7.
《政法学刊》2019,(4):120-128
2017下半年起,P2P网络借贷平台领域频频出现爆雷事件,大量平台退出市场。爆雷现象反映出当前P2P网贷平台蕴含的各类犯罪风险以及问题平台向其他领域传导的风险。借款人失信、平台运营人运营不当、平台监管不足等因素共同导致了这些风险。随着P2P监管时代的到来,有必要正视以上风险和问题,完善金融领域相关立法,建立P2P网贷平台的风险防控机制,对平台实施股权和资金的双向穿透式监管,改善平台运营的市场环境,使P2P网贷平台回归信息中介地位,从而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  相似文献   

8.
王刚 《海峡法学》2022,24(1):89-96
P2P网络借贷是最常见的互联网金融业务,P2P网贷平台非法集资犯罪的司法现状在互联网金融犯罪司法实践中具有代表性。实证研究表明,P2P网贷平台非法集资犯罪中单位犯罪适用状况与单位犯罪立法存在严重冲突,也是实务中争议较大、颇为疑难的问题。这种司法现状之成因是多方面的,深层原因是我国单位犯罪立法存在结构性和系统性缺陷,浅层原因是我国互联网金融犯罪刑事政策偏差和犯罪认定失当。针对于此,立法层面的应对之策是在重构单位犯罪基本理论的基础上系统修改单位犯罪立法,司法层面的应对之策是调整互联网金融犯罪刑事政策以及纠正P2P网贷平台非法集资犯罪司法认定中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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