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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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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1997年刑法以叙明罪状的方式规定了绑架罪,《刑法修正案(七)》又对绑架罪进行了适当的修改,但是该罪的许多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中仍存在争议,这给司法实践带来了很多困难,不利于司法机关准确地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本文从绑架罪的定义入手,分析了绑架罪的犯罪构成,并对绑架罪的既遂与未遂问题进行了探讨,以期澄清误解,为司法实践的正确开展提供绵薄之力.  相似文献   

2.
有关抢劫罪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的构成要件在一般教科书中均有论述,本文无需论及。这里主要谈谈几个在司法实践中值得注意的、也是最容易出现认定错误的几个问题。一、关于抢劫罪的目的抢劫罪在主观上是直接故意,并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这本是不难理解的。但在司法实践中,却常常有将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目的的行为按抢劫罪定性。比如,郑某借周某两万元钱,周某多次讨要,郑某均以无钱为由拒绝偿还。一次郑某在商场购买大件电器,正准备向柜台交钱时,被周某撞上。周某上前一把将郑某手里的钱…  相似文献   

3.
黄贺 《天津检察》2009,(6):16-17
一、不动产能否成为抢劫罪的对象 动产可以成为抢劫犯罪的对象。但对于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能否成为抢劫罪对象,理论和实务界都存在很大的争议。笔者认为,抢劫罪对象不仅仅限于动产,不动产也可以成为抢劫罪的对象。  相似文献   

4.
何丽梅 《法制与社会》2010,(12):285-286
事后抢劫罪的逻辑结构与一般抢劫罪的逻辑结构不一样。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或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或以其他使被害人不能抗拒的方法,当场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而事后抢劫罪是指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于行为时实施暴力或者胁迫的行为。理论上,前者称为一般抢劫罪,后者称为准抢劫罪或事后抢劫罪。事后抢劫的犯罪主体、犯罪实行行为、犯罪的停止形态的判断、共犯的成立均迥异于一般抢劫罪。本文认为事后抢劫罪作为一种高发性犯罪,在理论上澄清认识,以指导司法实践很有必要。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法理论界对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的界定问题一直存在较大争议。现有法律并未对此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导致了司法适用上的困难。本文尝试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相关的问题进行阐述,分析各家学说,提出个人见解,以期对完善抢劫罪理论和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6.
抢劫罪行为对象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抢劫罪的概念入手 ,通过对抢劫罪的行为对象的范围进行探析 ,从理论上将抢劫罪的行为对象分为两大类 ,一类与财产权利相对应 ,即公私财物 ;一类与人身权利相对应 ,即人 ;并且进一步对不动产、无体物、违禁品、赃物、欠条等是否能成为抢劫罪的行为对象作了具体论述。  相似文献   

7.
本文分析了行为人先行实施某种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犯罪行为时,或者在本罪造成的不法状态持续过程中,利用被害人处在不能、不敢、不知反抗的状态,临时起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认定,以及应被害人要求行为人实施某种行为,使被害人处在不能反抗的状态下,行为人临时起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行为的认定,和行为人利用被害人自身处在不敢、不能、不知反抗的状态下,实施故意占有其财物行为的定性,并探讨了一种值得研究的犯罪形态。  相似文献   

8.
关于抢劫罪既遂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谢彤 《政法论丛》2003,(6):15-19
犯罪构成要件的齐备与否 ,是衡量犯罪的完成形态与未完成形态的唯一标准。无论是普通构成的抢劫罪还是加重构成的抢劫罪 ,都存在因犯罪构成不齐备而未完成的情形 ,都存在未遂以及中止的可能。普通构成抢劫罪的既遂应当以财物的实际占有为标志 ,而加重构成抢劫罪的既遂 ,则应当是占有财物与法定的加重情形完成这两者的结合。  相似文献   

9.
一起"黑吃黑"的案件中,因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使用了非法拘禁、殴打等手段,逼迫的对象包括被害人及被害人的亲属。本案控辩双方对本案的罪名定性究竟是绑架罪、敲诈勒索罪亦还是抢劫罪,产生了分歧。本文深入剖析本案的法律关系及犯罪构成,认为本案定性为敲诈勒索罪为宜。  相似文献   

10.
陈凌 《广东法学》2005,(2):66-69
事后抢劫是抢劫罪的一种特殊类型,我国对事后抢劫的规定存有一定的问题。对于认定事后抢劫的既、未遂的标准,是以行为人最终是否得到财物为标准,还是以一概认定事后抢劫都是既遂,在理论上存有争议。但是,在刑法未作出明确规定或解释前,以事后抢劫行为中先前的盗窃财物的行为的既、未遂,并区分不同情况,作为事后抢劫罪的既、未遂标准,才能解决在司法实践中的难题。  相似文献   

11.
张健 《法制与社会》2011,(16):68+76-68,76
转化型抢劫罪是指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证据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抢劫罪定罪,但如何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的抢劫罪,刑法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一直存在争议,本文将对这一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2.
朱文杰 《法制与社会》2013,(13):256-257
转化型抢劫罪规定于我国《刑法》第269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但有关转化型抢劫罪既遂与未遂形态的认定仍存在较多的理论分歧。本文试以真实案例为出发点,探讨转化型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形态问题。  相似文献   

13.
本文通过对一起抢劫案件犯罪过程的分析,探讨对抢劫罪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三种犯罪停止形态的理解与把握。  相似文献   

14.
<正> 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社会危害性最大的一种犯罪,这种犯罪不仅直接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且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历来是我们重点打击的犯罪之一。  相似文献   

15.
关于抢劫罪中部分情节加重犯的认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抢劫罪的情节加重犯的认定是一个人们长期关注而至今尚未得以系统解决的司法难题。本文从逐个分析的角度,对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持枪抢劫、多次抢劫等多发性、常态抢劫犯罪的情节加重犯进行了系统分析、论证。  相似文献   

16.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仅仅在于给国家和公民个人造成一定的损失,而且在于经常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的因素,引发其他犯罪案件。我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法条相比修改前更具层次性,方便实际操作,但在实践中仍存在问题。本文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分析本罪的存在问题。  相似文献   

17.
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一直是刑法理论的一个热点问题,本文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首先分析了抢劫罪的客体,接着对抢劫罪的犯罪未得逞进行解读,最后分析对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的处理。  相似文献   

18.
一、抢劫预备行为转化为盗窃实行行为时的定罪问题行为人为抢劫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着手犯罪时,却因主客观因素而转变了犯意,未实施抢劫行为,而实施盗窃、抢夺等行为,如甲乙预谋抢劫,当晚到丙家发现家中无人,遂进行盗窃,窃得现金200元。对该案如何定罪有三种意见,一是认为构成抢劫罪;二是认为构成盗窃罪;三是认为不构成犯罪。笔者认为,就该案来讲,甲、乙应构成抢劫罪(预备形态)。甲乙两人预谋抢劫,但实际的实行行为是盗窃,从理论上来讲,系吸收犯,吸收犯一般处理原则是实行行为吸收非实行行为。而此处,由于盗窃数额较小,不构成盗窃罪,但两…  相似文献   

19.
赵旭 《法制与社会》2012,(20):286-287
事后抢劫罪是一种特殊情形的抢劫罪,所涉及的问题较为复杂,准确理解事后抢劫罪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的立法原意,正确认定事后抢劫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我国新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是我国关于侵占罪的规定,是1997年刑法新增设的一个罪名。侵占罪的设立.弥补了我国原有刑法中关于财产犯罪立法的不足,标志着我国刑法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又向前迈了一步。为了在实践中更好地理解和把握该项罪名。本文试图针对适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谈一下自己的看法,以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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