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78 毫秒
1.
张佳华 《前沿》2008,(1):122-125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享有获得律师“辩护”的权利而不仅仅是律师的“帮助”,这是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人权保障的必然要求,也是刑事诉讼科学发展的当然结果。律师在刑事侦查阶段的法律性质应当是辩护人,并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和特殊的诉讼权利。完善侦查阶段的律师辩护制度应着眼于告知权、会见权、在场权、调查取证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2.
永梅 《前沿》2013,(7):73-74
徒法不足以自行。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已经通过并将要生效之际,公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及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律师队伍,应认真学习研究新刑事诉讼法,转变刑事诉讼观念,树立和强化人权保障、程序公正、科学证据观念,适应新刑事诉讼法价值取向。同时转变律师辩护观念,在侦查阶段回归辩护人诉讼地位,促进新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  相似文献   

3.
新《刑事诉讼法》有关律师辩护制度的重大修订,直接提升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与作用,拓宽了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权利范围,为律师执业提供了法律保障与救济途径,使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活动更为便捷。律师辩护权保障水平的提升实质上加深了辩护权与控诉权之间的对抗性,从而有利于刑事诉讼在平等对抗中实现人权保障与惩治犯罪的目标价值。  相似文献   

4.
律师提前介入刑事诉讼活动,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提前介入刑事诉讼活动只能是特定事项而非全权代理。对于律师“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应做好:加强干警法纪与道德教育,建立健全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刑事诉讼管理,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保障律师依法介入。  相似文献   

5.
庞林  罗英 《人大研究》2003,(3):41-43
辩护制度是司法中一个极为重要的课题。日本学者甚至称其为“决定现行法 (刑事诉讼法 )生死的核心点 ,是预测日本刑事司法未来的关键”[1] 。因此 ,人们说刑事诉讼的历史就是扩大辩护权的历史[2 ] 。我国原刑事诉讼法对辩护制度的规定不完善 ,司法实践中也存在许多问题。因此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辩护制度作了较大改革 ,尤其是将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提前至侦查阶段 ,从而将我国刑事辩护制度推上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形成了律师全方位、多阶段、多种形式介入刑事诉讼活动的格局。正如日本学者田口守一指出的 :“辩护人参与侦查程序并不会…  相似文献   

6.
1996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将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规定为侦查阶段 ,但是并未明确律师在该阶段的地位 ,律师在该阶段应具备的最基本的会见权也未在实践中获得保障。为了切实贯彻《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基本精神 ,有必要在法律中明确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 ,在实践中保障律师为实现辩护权而拥有的基本权利之一———会见权。  相似文献   

7.
我国的律师辩护制度与国际标准相比 ,在辩护律师的角色定位、侦查机关的“迅速告知”义务、辩护律师的讯问在场权、协商交流权、法律援助权、知情权、调查取证权等方面还存在差距。为使我国的律师辩护制度与国际标准进一步协调 ,必须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确定侦查阶段律师的辩护人地位 ,强化侦查机关的迅速告知义务 ,赋予辩护律师讯问在场权 ,保障辩护律师与被追诉人的协商权 ,完善律师的知情权和调查取证权。  相似文献   

8.
由于侦查阶段的特殊性和律师调查取证权的重要性,侦查阶段律师调查取证的权利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认可。从发展历程上看,律师由审判阶段进入侦查阶段是各法治国家刑事诉讼发展的历史趋势;从比较法上考察,两大法系国家都在一定程度上规定了律师侦查阶段的调查取证权。从刑事诉讼构造的视角着眼,借鉴两大法系国家侦查阶段律师调查取证权的规定,有助于完善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9.
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律师在侦查阶段就可以介入刑事诉讼,但没有明确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身份,并对律师介入侦查的诉讼权利进行种种限制,难以发挥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职能作用。本文着重就律师在侦查阶段应以什么身份介入侦查以及在侦查阶段应享有哪些诉讼权利作了阐述并提出个人看法和建议。  相似文献   

10.
侦查讯问阶段是刑事诉讼的起端,也是实现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至关重要的阶段。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侦查讯问阶段犯罪嫌疑人的权利进行了扩充,进一步保障其权利。但与美国相比,我国还有些差距。因此,有必要分析我国的相关规定,借鉴美国的经验,赋予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以知情权、沉默权和律师在场权,做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  相似文献   

11.
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司法文明。针对现阶段社会不和谐因素与律师辩护的关系,应从制度层面完善现行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律师辩护:侦查阶段,奠定律师作为辩护人的法律地位,赋予律师应有的权利;审查起诉阶段,完善证据制度,确定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原则,推行辩诉交易,扩大检察机关起诉裁量权;审判阶段在过程中提高效率,并通过落实恢复性司法的理念,化解社会矛盾;执行阶段,建立律师为服刑人员提供法律帮助的制度,促进罪犯改造和有效回归社会,减少再犯罪;取消《刑法》第306条,构建和谐的控辩关系,将有效的律师辩护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12.
白吉玮  刘雪芹 《前沿》2014,(9):72-73
2012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辩护人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深入的修改和完善。在不同的诉讼阶段,辩护人的权利也有所不同。特别是在侦查阶段律师的介入,为更好地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奠定了法律基础,也成为此次修法的一大亮点。  相似文献   

13.
关于律师介入侦查几个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提前到侦查阶段,是我国法制民主化程度向前推进的具体体现。律师介入侦查,有利于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律师更好地行使辩护权力;有利于侦查机关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律师介入侦查是一种有限制的介入,不会对侦查活动产生大的消极影响。为了保证侦查办案机关和律师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律师介入侦查应做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定。公安机关应增强法律意识、证据意识、策略意识,以适应律师介入侦查的形势需要。  相似文献   

14.
我国大陆地区现行刑事诉讼法对于侦查阶段辩护人地位的正式确认,相比旧法无疑是一大进步。相较于台湾地区的律师辩护权,两岸的律师辩护权虽在权利范围上大致相同,但其相似性实多限于表面,在权利的制度规定、行使机制、法制环境上却不尽相同:如辩护律师的在场权、会见权的行使程序和权利救济机制、调查取证权限以及辩护律师的独立上诉权等方面。深入分析两岸法律背后的理念和制度背景,可以发现导致其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两岸的法律制度、司法体制、内外部环境及刑事诉讼模式不同。通过对两岸律师辩护权的发展趋势进行比较,有助于借鉴台湾地区律师辩护权的积极因素,探索大陆地区律师辩护权发展的正确方向。  相似文献   

15.
问:请你谈一谈新刑事诉讼法将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时间提前至侦查阶段的重要意义。答:人民法院公开审判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条原则。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特别是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是刑事诉讼的一条重要原则。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  相似文献   

16.
律师在侦查阶段不能调查取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律师在侦查阶段不能调查取证高家伟《刑事诉讼法》将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机提前到了侦查阶段。《律师法》第31条规定,律师承办法律事务,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调查情况。据此。有人认为,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聘请,提供法律咨询、代为申诉和...  相似文献   

17.
刑事诉讼是控诉、辩护、审判三方围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展开的系列诉讼活动,侦查程序是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完整的侦查程序不仅包括侦查机关的侦查指控活动、审判机关的审理裁决活动,而且包括犯罪嫌疑人自始至终的辩护防御活动。侦查构造是刑事侦查的控诉、辩护、裁判等程序主体的法律地位与相互关系形成的组织结构形式,侦查构造集中反映一国刑事诉讼控制犯罪的能力与人权保障的程度,事关刑事诉讼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两大基本价值目标的实现。基于法治视角,侦查构造客观具备固有的应然特质,检视、重构我国侦查构造已然成为当下刑事法治建设的必然逻辑与现实路径。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事立案是独立、必经的诉讼阶段,是刑事诉讼的启动标志,由此带来我国刑事诉讼启动程序诸多缺陷。未来刑事诉讼立法应当削弱刑事立案的独立程序地位,将其纳入侦查程序之中,以侦查程序作为刑事诉讼启动程序。  相似文献   

19.
刑事诉讼涉及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多个诉讼环节,侦查环节是刑事诉讼的第一道关,犯罪嫌疑人在侦查环节的认罪认罚对于整体证据链的形成同样重要。犯罪嫌疑人的认罪认罚简化了证明程序,减轻了证明负担,但不能降低对证据的证明标准。着眼于节约司法资源的程序分流改革目标,侦查环节同样是程序分流的重要环节。值班律师对于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利益具有重要作用,但值班律师不是辩护律师,不应具有辩护律师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20.
敖斌 《同舟共进》2012,(7):20-21
2012年3月14日修改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将三十八条修改为四十二条:“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