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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国务院批准了浦东开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这是国家交给上海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推动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为浦东的改革创新和先行先试提供法制保障,2007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促进和保障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国务院批准浦东综改试点及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决定》以来,浦东综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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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改革而生、因改革而兴,浦东从诞生到发展都与改革紧密相连。今年是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第9年,也是《关于促进和保障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通过实施的第7年。5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决定》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出席并讲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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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促进和保障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2008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对《决定》施行情况进行调研,全力支持和推动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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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指一挥间,浦东开发开放已走过20年风雨历程。纵观20年,浦东承载着浦东开发开放、综合配套改革、上海"两个中心"建设三大国家战略。值得注意的是,在每一个关键的时间点,市人大常委会都及时启动法制"助推器",为国家战略"落地"提供法制保障,激励改革的"弄潮儿们"敢为天下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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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设“创新浦东、和谐浦东、国际化浦东”成为人代会期间代表们的热议话题。代表们将区委“十一五”规划建议中的浦东“十一五”发展的总体要求概括成“四句话”:坚持一个统领,就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一条主线,就是增强国际竞争力;抓住两大机遇,就是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举办2010年上海世博会;实现三大战略任务,就是建设创新浦东、和谐浦东、国际化浦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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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26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促进和保障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就推进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作出相关决议、决定。此举不仅开全国之先河,授权区级人大制定带有立法元素的决定,更是为浦东理顺机制、突破体制性障碍提供了合法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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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八届九次全会上,市委领导多次强调,要举全市之力推进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要求浦东不辱使命,率先突破,建立新型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郊区,是适应上海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和浦东:“一个作用、三个区’的功能定位,实现建设创新浦东、和谐浦东、国际化浦东战备目标的重大举措,也是推动浦东在更高起点上实现快速发展的战略任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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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21日,国务院批准上海浦东新区作为全国一首个综合配套改革试点。2009年,"两区合并"区划调整和"两个中心"文件出台为浦东综改注入了新的内涵。八年多来,浦东结合全国改革新形势,举全区之力稳步推进综改工作,使浦东综改进入了在探索与试点中不断明晰方向、聚焦突破、蓄势发力的新阶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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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带领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到浦东新区调研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进展情况。市委常委、浦东新区区委书记徐麟出席了调研座谈会。市人人常委会副主任周禹鹏、胡炜、杨定华参加调研。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姚明宝主持了调研座谈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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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长工程”——第1期两新组织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举办。为贯彻落实《关于组织实施浦东新区“班长工程”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着力于更新工作观念、强化角色意识、拓展业务能力、构建工作网络,围绕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党校联合举办了“班长工程”——第1期两新组织党支部书记培训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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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6,(5)
正(2016年1月27日)沪府发〔2016〕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为更好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和《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深化浦东综合配套改革,市政府决定,进一步扩大浦东新区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具体事项如下: 相似文献